您当前所在位置:

漕粮海运与清代运输业的变迁浅议

2013-01-08

4、运漕水脚每石按银五钱五分计。

从上表可知,除光绪三年因招商局接收旗昌轮船公司的产业,船只得到突然扩充,并获得许多优良的码头栈房,而承运的漕粮与上年保持不变,使得其水脚收入占全部水脚收入的总额略低于10%,其余的十年里,其比例均在13%以上,其中头三年的比例更高,尤其是1874年,竟高达42.47%,由此可见漕粮海运对于轮船招商局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xxxvii]。另外,除了漕运,轮船招商局还多次承担政府赈济粮食的运输工作,这与漕运具有相似的性质,同样有利于招商局的发展。

由于有漕运的利润支撑,加上其他政策的倾斜,招商局最终度过难关,站稳脚跟,业务也获得极大的发展。在顶住旗昌轮船公司的激烈竞争后,在盛宣怀等人的努力下,光绪三年正月十七日,招商局购买了旗昌轮船公司的全部航运财产,进一步增强了招商局的实力,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而它在光绪三年、九年和十九年三次迫使怡和、太古与它订立“齐价合同”,则打破了外国列强在中国海运业的垄断地位,表明以漕运为依托的轮船招商局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李鸿章在光绪十三年(1887)奏报中说,“创设招商局十余年来,中国商民得减价大益,而水脚少入洋商之手者,莫止数千万,此实收回利权之大端”[xxxviii]。可以说,轮船招商局对于洋务运动以及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种作用的发挥,无疑又是和清代的漕粮海运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此外还应指出,漕粮海运与清代运输业的关系,还包括其他很多方面,诸如沿海贸易权和内河航运权的变化、铁路的兴修与管理权的争夺等等。这些方面的变化,既受当时漕粮海运的影响,也反过来影响了当时的漕粮海运。

[i]《海防档》,购买船炮(三),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台湾艺文印书馆1957版,第816页。

[ii] 王云五主持:《道咸同光四朝奏议》(卷1),第190—194页。

[iii] 胡祥翰编:《上海小志》卷3《交通》,民国十九年铅印本。注,此地方志言:“清道光六年……官雇沙船二,运抵天津百五十万石,七年又行之”之说错误,道光七年根本没有实行漕粮海运。

[iv] 段清光:《镜湖自撰年谱》。

[v] 张传保等修纂:《鄞县通志》,《食货志•戊编•产销》,民国二十六年铅印本。

[vi]《浙江海运全案新编》卷6《放洋巡护事宜》。

[vii]《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30,故宫博物院影印1930年刊本。

[viii] 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姚曾廙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21页。

[ix]《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7,故宫博物院影印1930年刊本。

[x] Great Britain Foreign Office, Commercial Report from Her Majesty’s Consuls in China, 1867-1870,p94。

[xi]《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8。

[xii]《海防档》,购买船炮(三),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台湾艺文印书馆1957版,第816页。

[xiii] Great Britain Foreign Office, Commercial Report from Her Majesty’s Consuls in China, 1862-1864,p121。

[xiv] China Imperial Maritime Customs : Reports on the Trade at the treaty Ports in China,1865,p131-132。

[xv]《海防档》,购买船炮(三),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台湾艺文印书馆1957版,第861-862页。

[xvi]《江苏海运全案续编》卷8《户部奏复苏抚敬陈管见折》。

中国史学会编:《洋务运动》第六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79-80页。

[xviii] 李鸿章:《李鸿章全集》,《奏稿》卷20《试办轮船招商折》。

[xix]《海防档》,购买船炮(三),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台湾艺文印书馆1957版,第873、876页。

[xx] 夹板船为洋式帆船,风帆转向灵活,在轮船出现之前,是海船中最大的一种。

[xxi] 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批牍》卷6《华商吴南记等禀集赀购买轮船运漕由》。

[xxii]《上海县续志》卷17。

[xxiii]《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直隶总督李鸿章等折。

[xxiv] 樊百川:《中国轮船航运业的兴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15—216页。

[xxv]《军机处上谕档》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初二日。

[xxvi]《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十五日,全权大臣庆亲王奕劻等折。

[xxvii]《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三十二年六月初二日,署两江总督周馥等折。

[xxviii]《朱批奏折》光绪三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两江总督端方等折。

[xxix]《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84。

[xxx] 李鸿章:《李鸿章全集》,《奏稿》卷19《筹议制造轮船末可裁撤折》。

[xxxi]《海防档》,福州船厂(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台湾艺文印书馆1957版,第325-326页。

[xxxii]《军机处录副奏折》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直隶总督李鸿章折。

[xxxiii]《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元年二月二十七日,直隶总督李鸿章折。

[xxxiv]《海防档》,购买船炮(四),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台湾艺文印书馆1957版,第911—915页。

[xxxv]《申报》同治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xxxvi] 李鸿章:《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12《复张振轩制军》。

[xxxvii] 有的学者统计,从1873至1884年间漕运收入,平均约占招商局总收入的18%,见《招商局会计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18页。

[xxxviii]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9。

?

威廉希尔app  历史学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