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漕粮海运与清代运输业的变迁浅议

2013-01-08

轮船招商局是晚清洋务派创办的第一家“官督商办”企业,也是洋务运动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它的成立,既是洋务派对漕粮海运解决办法的一个贡献,对于洋务运动的发展也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从本质上说,轮船招商局是一家运输企业。

19世纪60年代,洋务派首领曾国藩、左宗棠等人创办了最大的两家造船企业:江南制造局和福州船政局。这两家企业的建立,对于洋务运动具有开创性意义,但由于它们所造船只均为兵船,只能全由政府出资购买;投入使用后,还要支付保养、训练及薪饷等费用,再加上管理不善,造成对清王朝财政开支的巨大压力,引起了保守派的强烈不满。

同治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内阁学士宋晋上奏,认为闽沪两厂“未免縻费太重”,要求朝廷“将两处轮船局,暂行停止”[xxix]。洋务派大员纷纷反击,坚决反对停办船厂。比如,李鸿章就认为,“国家诸费皆可省,惟养兵设防,练习枪炮,制造兵轮船费,万不可省”[xxx]。不过,针对保守派的指责,他们都同意“应筹变通之方”,而变通之法,“不外配运漕粮,商人租赁两义”[xxxi]。

1872年3月,曾国藩突然病故,而左宗棠也出任陕甘总督,李鸿章遂成为筹设新式轮船公司的实际主持者。对于新式轮船公司的经营方针,李鸿章的目的是想要“略分洋商之利”,“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xxxii];同时还把它与巩固海防联系起来,指出“海防非有轮船不能逐渐布置,必须劝民自爱,无事时可运官粮客货,有事时装载援兵军火,藉纾商民之困,而作自强之气”[xxxiii]。他的主张立即得到总理衙门的支持,后经李鸿章奏准,由熟悉漕务、并且世代以沙船为业的淞沪巨商朱其昂等人,在上海招商集股。

经过反复议论,朱其昂等人拟定了《轮船招商节略并各项条规》(即招商局章程)20条,明确规定,轮船招商局在招商过程中,要“杜洋人借名”入股,也“不准让与洋人”,以保证企业的民族性。为确保官府对招商局的控制,则采取“官督商办”的方式,即“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弊,而听该商董自立条议,悦服众商”,企业“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

而在章程中,与漕运直接相关并且也是招商局招商的关键之处,则是规定轮船招商局承运漕粮,转漕水脚耗米均照江浙沙船章程;到津之后,先行上栈,为此须先于天津紫竹林一带修造栈房,所需要费用先向江浙海运总局借款置造,于水脚项下陆续扣还[xxxiv]。

同年十二月十九日,“轮船招商局”在上海正式成立[xxxv]。

然而,当时的两江总督何璟等人对招商局百般阻挠,并致函李鸿章,认为招商局多有窒碍,要求缓办。适逢何璟丁忧离职,由李鸿章旧部张树声兼署两江总督。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李鸿章亲自给张树声写信,“与阁下从事近二十年,几见鄙人毅然必行之事,毫无把握,又几见毅然必行之事,阻于浮议者乎?”他明确表示,要为中国“数千年国体商情财源兵势开拓地步”[xxxvi],坚定地表达了自己对招商局承运漕粮的态度。张树声回信予以支持,这才基本排除了江南方面的阻力。

1873年3月,招商局的“永清”号轮船首批运载漕粮9000石,前赴天津,揭开了招商局承运漕粮的序幕。现根据有关资料,将轮船招商局成立的最初十一年间,其承运漕粮的石数、漕运水脚收入及占水脚总额的比重,列表如下:

朝年公元水脚总收入(两)运漕水脚收入运漕水脚所占百分比

运漕数(石)水脚收入(两)

同治十二年1873419,661200,000110,00026.21

同治十三年1874582,758450,000247,50042.47

光绪元年1875695,279290,000159,50022.94

二年18761,542,091420,000231,00014.98

三年18772,322,335420,000231,0009.95

四年18782,203,312570,000313,50014.23

五年18791,893,394475,415261,47813.81

六年18802,026,374557,000306,35015.12

七年18811,884,655580,000319,00016.93

八年18821,643,536390,000214,50013.05

九年18831,923,700470,000258,50013.44

合计17,137,0954,822,4152,421,32814.13

注:1、各年系指本年七月起至次年六月底止的会计年度。

2、各年度水脚总收入据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12月版,第176页。

3、运漕石数据《招商局会计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