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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宝”的再认识之探析

2013-01-08

尽管如此,我们却可以根据这件文书的体例而得知每一行的“知祀人”为一组,似乎多为六人,负责祭祀一种神祇。因此,在除夕接受祭祀的当有包括“风伯”、“西门”在内的九种神祇;而“萨薄”则位列第九组,参与祭祀第九种神祇。

再看高昌永平元年十二月廿九日祀部班示的一份“知祀人”名单,便能得到更为清晰的印象:第一行称,主簿双智、吏处贤等六人“知祀□□”;第二行称,主簿令秀、吏孝和等六人“知祀风□”;第三行称,主簿贤文、主簿义真、吏仁贤等六人“知祀西门”;第四行称,参军忠顺、主簿孝和、吏阿弥胡等六人“知祀南□”;第五行称,将禅奴等六人“知祀秦□”;第六行人名残缺,但有“知祀秦□”字句;第七行谓“知祀西涧□”;第八行“知祀长墠”;第九行称,由“虎牙肆□”等三人知祀某神。

对照这两份文书,其体例格式几乎完全一致:总共分为九组(除第九组确知只有三人外,至少第一至第五组均肯定为六人),分别祭祀九种神祇。由于第一文书中的第二组负责祀“风伯”,第三组祀“西门”,而第二文书的第二组祀“风□”,第三组祀“西门”,两件文书十分吻合,故知这两次活动所祭祀的神祇种类也完全相同。那么,我们便能将有“萨薄”参与的那次祭祀中的已知神祇种类增添到至少六种:“风伯”、“西门”、“南(门?)”、“秦×”、“西涧×”、“长墠”。

显而易见,这是“泛神论”式的祭祀:所祀诸神中有代表自然现象的“风伯”,也有城市的保护神“西门”、“南门”之类,但却看不出他们与祆教有任何关系。此外,即使未知的诸神中有一种祆教神祇,也不过占总数的九分之一,根本不是主要祭祀对象;况且,这也未必由“萨薄”负责祭祀。有鉴于此,我们可以认为,高昌政权中的职官“萨薄”与祆教并无特殊的关系;甚至,他与宗教信仰也无特殊关系,萨薄只不过如主簿、参军、将、虎牙一样,作为一般的行政官员之一,参与朝廷规定的祭祀典礼罢了。

根据上引文书而可以断定的第二点是:高昌“萨薄”官职的品级并不高。我们在此见到参与祀神的不少官职,包括谏议、主簿、参军、明威、中郎、虎牙、仓部、通事、校郎、萨薄等。《旧唐书》谓高昌国“有文字,知书计,所置官亦采中国之号焉”[31],则高昌的官衔及其品级即使不完全等同于中原王朝,但二者相差无几,却可以大体肯定。因此,不妨略微探索一下参与祭祀的这些职官,便能得知萨薄的大致地位了。

“谏议”当即中原官衔“谏议大夫”之略,按隋制,隶门下省,掌侍从规谏,为正五品上官。“主簿”,初为中央和地方诸官的属吏,掌文书簿籍之事,魏晋以降,多居将帅重臣幕僚之右,参与机要,总领府事,北魏时为从五品下。“参军”乃是“参军事”之略,是为王公府、军府、州的佐吏。“明威”是将军之号,按隋制,为正八品。“中郎”乃“中郎将”的简称,原为宫廷侍卫诸郎之一,南北朝时诸王公府、军府多置从事中郎为幕僚。“虎牙”为“虎牙将军”之略,杂号将军之一,西汉时设置,后世沿用,但地位逐渐下降,北魏时仅为秩正八品下。“仓部”是尚书省的属曹,隋朝度支尚书(后改民部尚书)下设有仓部。“通事”即翻译官,为州郡的佐吏,北魏时代郡的通事为七品上。“校郎”即校事,掌检察郡僚百吏。

《隋书》简单地谈及高昌的职官:“官有令尹一人,次公二人,次左右卫,次八长史,次五将军,次八司马,次侍郎、校郎、主簿、从事、省事。”[32] 若按此说,则知高昌的校郎在主簿之上,而主簿已近主要职官之末。而比照北魏官制,诸门府主簿为“从五品下”,虎牙则为“第八品下”,可知虎牙更远低于主簿。那么,我们检视上引高昌永平二年的文书,“萨薄□□”被置于“虎牙孝恕”与“虎牙孟义”之间,其品级即使不比虎牙更低,大约也与之相仿;再说,这一组成员被置于九组“知祀人”的最后,也进一步表明其品级可能是这些官吏中最低的。至此,我们可以较有把握地说,在高昌政权中,“萨薄”是品级最低的行政官吏之一。

最后,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尽管高昌的“萨薄”很可能是南亚和中亚之“萨薄”演变成中原之“萨宝”的一个中间环节,但是,它与中原的萨宝仍有相当的区别。这种区别不仅在于它的品级和地位较低,还在于它未必如中原的萨宝一样,“拥有称为祆正的部下”(上引姜伯勤语)。因为,从迄今仅见的两条有关高昌之“萨薄”的资料来看,一条只说萨薄下令发给某人粮食,另一条则表明萨薄仅仅是在特定的国定典礼中,负责祭祀诸多非祆教神祇的许多官员中的一个低级官吏,并且,他所参与祭祀的神的性质不得而知。

所以,我们根本无法据此得出结论,认为这类萨薄尚有专门负责祭祀祆教神祇的下属官员。而比较大的可能性是:以粟特人为主的“西胡”商团东来定居之后,对高昌政权的政治、经济、文化都有着一定的影响,因此其首领遂被当局授予某种荣誉性的官职,而其称衔也就顺理成章地沿用了“商主”(即“萨薄”)之号。此职的实权可能仍在于管理自治程度较高的本族的移民团体,它既不是专理宗教事务的教职,也不是以宗教领袖身份兼理政务的“政教合一”的职务,而是一个地道的“俗官”称衔。

3.中原王朝的“萨宝”

(1) “萨宝”并非教职

此前,人们之所以将“萨宝”与祆教紧密地联系起来,恐怕不外乎是鉴于两三条史料中的若干辞句,犹如本文开初已经谈及的那样。第一,《通典·职官志》在提到“视流内”的官品时,先谓萨宝为视正五品,紧接着说萨宝府祆正为视从七品,同时,又为“祆”作了一个比较详细的注释。第二,在叙述“视流外”的官品时,将位属勋品的萨宝府祆祝、四品的萨宝率府和五品的萨宝府史排列在一起。第三,《旧唐书·职官志》谈及,开元时曾废除了视流内的许多职官,却只保留了“萨宝、祆正二官”;在“视流外”的职官中,亦“唯留萨宝祆祝及府史”。

显然,从这些行文来看,“萨宝”与“祆”同时并列,很容易造成“萨宝”即是祆教教职的印象。但是,经过仔细剖析之后,我们不仅不能认为萨宝是纯粹的教职,甚至也不能认为这是“政教合一”的官职。

首先分析上述最容易导致人们误认为“萨宝”是教职的几段文字。《通典》谓萨宝为视正五品,萨宝府祆正为视从七品,这分明是将“萨宝”与“祆正”分为两种职官,如果说二者之间有着一定的关系,那也只能说“祆正”是“萨宝府”中的官员之一。祆正固然是负责祆教事务的官员,但是,某一机构中的下属官员之一负责祆教事务,决不表明这整个机构都从事于祆教事务的管理!

《通典》还接连提及三种“视流外”的职官:萨宝府祆祝、萨宝率府、萨宝府史。显然,这只能表明,在“萨宝府”这一机构中,还有三种较低级的官员。在这三种职官中,“祆祝”负责祆教事务,当无疑问。然而,“率府”却是一个十分地道的“俗官”:此官署始置于秦代,汉、唐期间的历朝虽迭有因革,但都承袭了这一称衔,大体为太子属官,掌东宫的兵仗、仪卫及门禁、巡逻、斥候等事。在此隶属于萨宝府,则不外乎是负责最高长官萨宝及其家属的出入安全之类。至于“府史”,则也是一个“俗官”,它是一种佐吏,自秦汉以后,“府史”逐渐成为掌管官府文书籍册的佐吏通称。那么,这里的“萨宝府史”,也应该只是掌管“萨宝府”这一机构的图籍文书等物的官员。显而易见,在此除了能够确认“祆祝”是萨宝府属下管理祆教事务的官吏之外,看不出“率府”、“府史”与祆教有任何关系,更看不出“萨宝”一职的宗教性质。

再看《旧唐书·职官志》所言。它所传达的最明确的信息只是:开元时期,视流内的职官只保留了萨宝、祆正二官;视流外的则也仅保留了二官:萨宝府的祆祝和府史[33]。那么,我们至多认为,由于祆教事务在萨宝府中的某种必需性,故保留了祆正、祆祝二职。至于它们的上级长官萨宝以及平级官员府史,则仍然无法被证明为也是负责宗教事务的官职。相反,同一段落的开头将萨宝与三师、三公等世俗职官并称,倒似乎暗示了“萨宝”也是一种世俗性的行政官职:“流内九品三十阶之内,又有视流内起居,五品至从九品。初以萨宝府、亲王国官及三师、三公、开府、嗣郡王、上柱国已下护军已上带职事者府官等品。开元初,一切罢之。”。

《隋书·百官志》谈及北齐的鸿胪寺时说道:“鸿胪寺,掌蕃客朝会,吉凶吊祭。统典客、典寺、司仪等署令、丞。典客署,又有京邑萨甫二人、诸州萨甫一人。”这里所言的“萨甫”即是“萨宝”;而古代的鸿胪寺则略似于现代的外交部,主要管理涉及域外诸政权及其居民的诸种事务。至于其下属机构典客署,按唐制,其职责为“掌二王后介公、酅公之版籍及四夷归化在蕃者,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酋渠首领朝见者,给禀食;病,则遣医给汤药;丧,则给以所须;还蕃赐物,则佐其受领,教拜谢之。”[34] 由此,我们看不出典客署的职责中有与宗教事务相关者,因此,典客署属下的“萨甫”很可能也是只理域外“胡人”之世俗事务的一个部门。所以,《隋书》的这段记载也倾向于显示“萨甫(=萨宝)”一职只与世俗事务有关。

如上文所见,萨宝府的下属职官中,率府和府史两职颇具“世俗性”。而在《新唐书》的宰相世系表中,我们还见到另一个十分“世俗”的官职——“果毅”:在郑氏北祖的世系中,有一位郑行谌,其职位是“萨宝果毅”。[35] 综观该《世系表》的体例,多是先列一个人名,接着列其官职;而官职则分两个部分:先列地区或机构,再列实际担任的官职。即某某地方的某某官,或某某机构的某某官,例如:“(郑)行邕,荆王府参军”,“(郑)行颍,卫州司马”,“(郑)岩,京兆少尹”,“(郑)润,太府寺主簿”,如此等等。因此,所谓的“萨宝果毅”,也就是指萨宝府的果毅。而“果毅”则是隋唐时期的武官称衔,隋以折冲、果毅等郎将官统领禁卫军;唐代则以果毅为府兵军府的副将,协助折冲都尉(即军府主将)训练府兵、番上宿值、出师征戍。那么,这一“萨宝果毅”也应该是萨宝府内负责军事的官员;至少,与宗教事务毫不相干。

通过以上剖析,我们可以初步看到“萨宝”的大概面目:这是一个与域外居民管理有着密切关系的机构,它至少置有下列几个常设部门:专门负责最高首长安全的“率府”,专门执掌文书图籍的“府史”,专门统率军事行动的“果毅”,以及专门主管宗教事务的“祆正”和“祆祝”。由此看来,与其将“萨宝”视作一个宗教事务机构,毋宁将它看作一个享有很大自主权的行政机关,至于宗教管理部门,只不过是隶属于它的诸多部门中的一个而已。一旦对萨宝的官位品级进行更为仔细的分析,这一看法就会得到进一步的确认。

(2) “萨宝”是西胡自治团体首领的官衔

总的说来,随着地域的东延和时代的发展,萨宝的官位品级越来越高。如上文对高昌的萨薄进行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所示,它与虎牙的地位大致相仿,亦即不过八、九品。

然而,按照中原隋王朝的官制,萨宝(=萨保)的地位已经提升了:“又有流内视品十四等:……雍州萨保,为视从七品。……诸州胡二百户已上萨保,为视正九品。”[36] 所谓“视”,就是“比照看待”之意,因此这里的“视从七品”、“视正九品”之类,也就相当于“从七品”和“正九品”。于是我们看到,至少在隋代的首都所在地雍州(即京兆郡),萨宝一职已经位列从七品。

再看萨宝在唐代的地位。按《通典·职官志》,萨宝为“视正五品”,萨宝府的祆正则为“视从七品”。亦即是说,降及唐朝,萨宝的官阶大大地跃升了一步,居然相当于正五品;而其下属职官祆正的官阶也相应提升,与隋代的萨宝一样了。那么,“正五品”应该是怎样一种概念呢?

按唐制,位列“正第五品上阶”的有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国子博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子中允、太子左右赞善大夫、都水使者、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太原、晋阳、奉先、会昌县令、亲勋翊卫羽林郎将、中都督府上都护府长史、亲王府咨议参军事、军器少监、太史少监、亲王府典军、中散大夫、开国子、定远将军、上骑都尉。而位列“正第五品下阶”者,则有太子中舍人、尚食尚药奉御、太子亲勋翊卫郎将、内常侍、中都督上都护府司马、中州别驾、下府折冲都尉、朝议大夫、宁远将军。[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