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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明代贵州开发的心理准备

2013-01-07

开发者从来到贵州之日起,他们都深知自己已成为贵州的一员。即使拥有武力并且聚集在一地的卫所军人,他们也清楚自己正处在苗蛮渊薮,“地杂百夷,环城百里皆诸夷窠穴,”交往势不可免,决不可能独立存在。他们的土地来源于贵州,开市场、设集镇需要同土著人交换产品,只要离开卫所城镇就必须与当地人交往,双方在事实上属于共生关系。但是这种共生关系始终显得不平等、不和谐,主要问题在于开发者心态傲慢,对贵州土著人民缺乏应有的尊重。统治阶层也知道“边将及有司剥削侵凌,激其为变。”正统年间的兵部尚书王骥在一份奏折中指出:“贵州地方,诸种蛮夷所居,各卫所官军欺其蠢愚,占种田地,侵占妻女,遂至不能聊生,往往啸聚为盗贼。”明初洪武三十年,太祖在遣官祭告山岳海渎之神的祭祀文中也说:“西南戍守将臣不能宣布恩威,虐人肥己,致言诸西苗民困窘怨怒,合攻屯戊,扰我善良。”每次土著少数民族的被迫反抗。都无一例外地都被武力镇压。武力平息动荡之后,双方的隔阂更深,埋下新的仇怨种子。

开发者的根本目的只是为了自我发展,而不是贵州地区的整体进步,当他们得到中央政府保护时。更多地考虑着自我目标实现,很少有人会体察当地少数民族的情感。土质肥沃、灌溉便利的地方相继被开发者占领;交通要道、军事重镇都有官兵驻守;少数民族被赶出了他们世代居住的家园,一步步退撤到生存环境恶劣的山地。曾经出生入死、转战南北的卫所官员觉得在烽火余生中拥有一块土地是理所当然,跋涉千里的中原百姓到贵州开辟一块土地认为是离乡别井的回报,至于这块土地以前属于谁,这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当这些开发者被中央政府淡忘,被上层剥削阶级压迫时,不得不放弃发展自我的目标,退而求其次即重归故里,保全性命,争取生存权。然而,关卡林立,朝廷布设重兵钩捕逃军,回归故乡的希望渺茫,潜遁深山密林便成为无可奈何的选择。因此,在他们陷入困顿之际,开始与当地人发生比较平等的交流,把斗争的矛头一齐指向统治阶级。徐问《议处地方疏略》说:“汉人与土人每每结亲往来及通彼处苗人耕种,”建议“邻近土官,今后不许与卫所官兵往来结亲、耕种、买卖。引起衅端,鞫问是实,依走透消息于外境律论以斩罪,其土官各从重参处。”万历年间贵州巡抚郭子章慨叹:“近自征苗以来,粮饷欠缺,军兵困苦,兼以征播,各兵不能归籍者窜人各寨潜为勾引。往年间一出没,今则无日不出劫,且一日而劫数起矣。”从当时两位官员的奏章中一方面反映出政府向来禁止苗汉往来,苗汉之间在过去也不往来,另一方面又说明,在明朝中后期,开发者的政治地位下降,其高傲的心态也开始丧失。开发者因经济生活困窘和政治身份降低,其命运越来越与当地人民接近,其立场转变到了统治阶级的对立面。广大开发者与当地人民在共同对敌斗争和生产劳动中,彼此的了解加深,友谊增进,在许多侗寨苗村出现了民族融合。 贵州既是被开发的对象,又参与了开发活动。因为千百年来贵州一直处于自我生存发展的状态下,是中央王朝不大重视的一块地方,所以在明代中央政府启动开发计划之前,贵州不曾指望,也未曾一料想会被突然大规模的开发。而当开发活动出现以后,贵州面对史无前例的大变局,其心理也同样表现出矛盾。

矛盾的一方面是欢迎中央政府的开发决策,积极配合来自中原各地的开发者,投身于开发活动,改变贵州落后面貌,并改变着自身。从上层土司而言,他们频繁地入京朝觐,向中央政府表达忠悃,愿意接受中央政府的管理。在朱元璋尚未正式建号称帝之前,贵州东部的思州、西南两大土司就主动向其靠拢。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的大军尚未开赴贵州,彝族贵族统治下的贵州宣慰司、杨氏贵族统治下的播州宣慰司以及黔中的金筑安抚司等大小土司都主动交出元朝的印绶,愿意接受明朝的号令。贵州在历史上从未建立过与中央王朝抗衡的割据政权,此前也没有发生过与中原汉族的大规模流血冲突,曾经出现的罗殿国、自杞国等地方政权只是保境安民,从两汉到宋元的镇压民族起义只是偶尔的、局部范围的。所以,贵州与中央、土著与汉族不存在难以消解的积怨。而且贵州是云南东出的通道,东与湖广相邻,北与巴蜀往来密切,南边的雒越各支不断从广西进入贵州,比较开放的地理区位和来源不同的各民族铸造了贵州的多元文化面貌和热心向外学习的民族性格。在贵州被纳入中央王朝管理序列的整个进程中,没有任何阻力,没有发生流血事件。

中央行政管理体系在贵州建立以后,土司在自己的领地建立学校,输入儒家为主体的封建文化和礼仪,并将自己的子弟送往京师国子监研习汉文化。无论是征讨云南的元朝残余势力、平定麓川的反叛,还是镇压贵州的上层动乱和下层起义,土司都竭诚派出士兵,输纳粮草,供应马匹。有明一代,贵州土司在总体上能与中央政府保持一致,为捍卫主权和维持地方稳定作出了贡献。有的土司还主动交出属地,接受州县管理。特别是明初水西的奢香,忍辱负重,深明大义,不仅避免了一场中央与地方的争端,而且带领当地人民开山凿道,用自己的劳动改变家乡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