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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清代的垦殖政策与棚民活动

2013-01-07

这些条件的配合,在乾隆初年开始掀起一阵入山垦荒的狂潮。据近人研究,四川省全境有9515万亩耕地,其中平地不足6000万亩,山地农田近4000万亩。然而在雍正末年四川耕地已近6000万,可以说平原耕地已尽为开垦。从乾隆初,新增农地都是垦辟的山地。四川如此,其他各省大致也如此。

二 棚民之出现与活动

这一大批入山垦殖的人被通称为“棚民”或“寮民”。棚民之出现可以上溯到明朝中叶,最初是以种菁或种麻为业。菁是一种蓝草,可以制染料靛蓝。明清之际,棉纺织业快速发达,各色染布中以蓝色布需求量最大,于是产生对制靛蓝之菁的需求。初期入山种菁的棚民人数远没有后来之多,地区主要限于福建、江西、浙江等省。福建省的永泰县志中说,在明嘉靖四十年(1561),有许多来自漳州的流民入山种菁???来漫延至漳、泉、延、汀四县山地。据说他们“伐山采木,种菁和蔗,其利倍于田”,足见他们对于耕种传统农作物并无兴趣。江西的棚民最早见于记载的是皇明隆庆年间,到了明末,棚民活动进一步蔓延至浙江东部及安徽南部。人数已渐可观,在明末崇祯年间及清初顺治年间,棚民倡乱,每次竟能号召万余人参加。

早期的棚民有几项特点,第一,他们的主要生产对象是菁,绝少种植粮食作物。明末曾参加平定棚民叛乱的熊人霖著有《防菁议》,特别提出此一特点。第二个特点是早期的棚民源自福建。当年生产的蓝靛染料,以福建生长的菁草制成者最有名,因其染成之布色泽光润。所以,种菁之棚民以福建最多,即令是浙赣的棚民也是来自福建,携带福建的品种。第三,既然以福建为中心,棚民蔓延不太远,都在三省边区的山中活动。棚民在原籍都有户籍,把他们视为无籍贱民是不正确的。他们愿意离开本乡而远适深山,一来是因为受土质及菁草的生长条件所限,就像东北山中的参民。二来是种菁投资少而获利丰。但是,这些棚民并未放弃原来的户籍,而是春来入山,秋后回乡,归乡时将生活用具及生产工具锁在棚内。他们在山中搭棚居住,是为了减少固定投资。事实上,有些棚民可以出资几百两或数千两来租私产山地,有的棚民出资雇用人数可观的工人,并搭建一大片工棚,让工人棲居。

从清乾隆初年开始,被称为棚民的这些人,在人数上及特质上都与早期的棚民有很大的区别。第一,新一代的棚民是在强大的人口压力及清廷的新垦殖政策下入山垦殖的农民,他们以生产粮食为主,也就是玉米。他们力求粮食自给自足,有余粮再出售,而不是通常所称的商品生产。种靛菁者虽然仍旧有人,但所占之比例很小。在内地各省的棚民几乎没有种靛蓝者,多全力从事玉米生产。近人研究玉米之生产,认为玉米从平原进入山区是从1768年开始,而迅速推广是乾隆年间至道光年间的事,这些都是正确的结论。第二,早期的棚民以生产靛蓝为专业,但此种商品的市场需求有限。所以早期棚民的人数不能无限度的膨胀,只能限于邻近福建的几省。然而以粮食生产为主,又有高度的自给自足性,人数上就有很大的弹性。凡是在本乡没有田地,难以谋生者,都可进入山区垦殖。于是乾隆以来,不及百年,棚民人数大幅度上升,而这一时期也正是玉米生产的高峰。新一代的棚民不限于闽、浙、赣三角地之山区,而是远播至十四省份,凡是有无主高山之处,都有棚民出现。第三,棚民移动的方向也与以前不同,不是从福建出发,春去秋归。后期棚民的来源很广,而且常有对流发生。湖广填四川,川人又赴陕;福建人奔江西,江西人又奔安徽、江浙、湖南,而湖南及四川人会跑到湖北垦山。到后来甚至不限于客民,本地人也入山垦殖,他们的动机与目标只有一个:不论远近,只要有无主深山老林可垦耕,有利可图,他们就去。严如煜在《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中描述棚民们移动的情形是:

流民之入山者,北则取道西安、凤翔;东则取道商州、郧阳;西南则取道重庆、夔府、宜昌,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绝。不由大路,不下客寓。夜在沿途之祠庙岩屋,或密林之中住宿。取石支锅,拾柴作饭。换言之,这是四面八方的流动,向山区集中。

第四,新一代的棚民已经放弃其原籍,没有春去秋回的打算。进入无主深山之后,谁先占据的土地就算是谁的产业,“携妻提子,世居于此,则俨然土著矣”。后来,地方政府索性在民区建立保甲组织,与本地居民一视同仁〔2〕。在住屋方面,已有人建置永久性房屋。 《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中说这些人:“画地开垦,伐木支椽,上覆茅草,仅蔽风雨。借杂粮数石作种,数年有收,典当山地,方渐次筑土屋数板”。有人仍然以寮棚为居,那是因为垦种的方式不得法,水土流失很快,每隔三年五年便得换地重垦,无法真正定居,只有采用游耕方式。

在皖浙地区,山林多已有主,棚民必先向山主租山。江西境内的广信山区及铜塘山则是国有林区,在明末清初曾被政府封禁,乾隆年间正式或非正式地弛禁,棚民随而进入。在川、陕、鄂三省边界的南巴老林,大部分是国有山林,现在开放给棚民。另有一些山区边缘地带,早已转化为私产,但山主无法利用,后来也租给了棚民,租金极廉。据《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一书记述:

土著人少,所种者不一二。招外省客民纳课数金,辄指地一块,立约给其垦种。客民亦不能尽种,转招客佃,积数十年,有至??八传者,一户分作数十户。客租只认招主,并不知地主为谁,地主不能抗争。间有控讼到案,则中间七八转之招主,各受佃户顶银,往往积数百金。断地归原主,则客民以青山开成熟地,费有工本,而顶银当照据转给。中间贫富不齐,原主无力代赔,则亦听其限年再耕而已。

可见,这些土地的所有权不够明确。到了后来政府改行驱棚政策,也受这些租约所限,多半是限令棚民于租期届满后返回原乡。

山区中原有一些生产者,从事开矿、造纸、伐木,现在与入山垦种玉米的棚民打成一片,形成山区经济。

据学者研究,玉米的大规模推广是在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初,也就是乾隆中期到嘉庆、道光时期。推广种植的地点都在山区,种植者多半是外地移入的流民,也就是所谓的棚民或寮民。以往研究者往往只是片面强调这些流民开发山区,推广玉米之种植,增加民食之贡献。但是这种贡献只是短期性的,其长期性的灾害却未曾受到学者足够的重视。具体说来,大量流民开发山区的后果,造成严重的生态恶化,使得大面积的耕地生产力下降,至少在此后长时期内,中国粮食产量低于其应有之水平。为了使读者充分认识这场人为祸患的严重后果,我们要把史料中有关流民的人数、种植玉米(兼及蓝靛与麻)的范围、以及当时人所见到恶果详加引录。据郭松义详查有关资料,在乾隆至道光年间(1736—1850)已有二十省三百五十四处府州县在种植玉米〔3〕。其中?父鲋?要种植区,也就是棚民寮民为数众多的几省,玉米种植的情形如下:

(一)四川:是玉米的主要引种区之一。据郭松义的统计,至道光年间已有六十二处府州县种植此粮食作物,绝大部分是在山区。试举下列地方史料记载说明:

俗名包谷者是也,蜀中南北诸山皆种之(张元澧《道光内江志要》卷一《物产》)。

山地种之多茂,贫民赖以资生(曹秉让《嘉庆长兴县志》卷二《物产》)。

山农多种梁、麦、包谷(王来遴《嘉庆渠县志》卷十九《风俗》)。

包谷,深山广产,贫民以代米粮(王槐龄《道光补辑石砫厅新志》卷九《物产志》)。

两境山多田少,稻收不过百分之一,民食合赖包谷杂粮(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八《民食》)。

山居则玉蜀黍为主(王燮《嘉庆峨嵋县志》卷一《风俗》)。

玉麦,山居广植以养生(王钟钫《嘉庆彭县志》卷三十九《风俗》)。

(二)陕西:陕南的南山老林和巴山老林在解禁以前,原是人迹罕至的深山密林。后来外省流民进入,以野蛮手段开发,大量砍伐树木,或是放火烧山,开阔的山坡地则种植玉米或蓝靛。外地移民之大5量流入,发生在乾隆中期至嘉庆年间〔4〕。乾隆三十七、八年间, 兴安州所属六县:“川楚间有歉收处所客民就食前来,旋即栖谷依岩,开垦度日。而河南、江西、安徽等处贫民亦多携家室来此认地开荒,络绎不绝。是以近年户口骤增至数十万〔5〕。”乾隆四十七年毕沅奏称:“迩年楚、蜀、陇、豫无籍穷黎,扶老携幼前来开垦者甚众。”嘉庆初年,“流民之入山者……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绝〔6〕。”到了嘉庆末年,聚居於南巴老林山区的流民已是数以百万计〔7〕,林区在很短的时期内便被开辟一空。各地记载如下:

南郑地区:“昔之深山大林概为熟地(《光绪平利县志》卷八《土产》)”。

汉阴山地:“所垦者十之八九(《嘉庆汉阴厅志》卷九)”。

紫阳山区:“乾隆末年尽已开垦(《光绪紫阳县志》卷一)”。

整个陕南则是:“山地为川楚客民开垦殆尽(卢坤《秦疆治略》)”。

新开垦的都是坡度很高的山沟地带,只适于种植生长力强的玉米,于是各地记载说:

漫山遍野皆种包谷(《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

乾隆三十年……其后川楚人多,遍山漫谷皆包谷矣(《道光石泉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