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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武修文”与东汉边防之探究

2013-01-06

这和刘秀的罢都尉和都试有着一定的关系。按当时兵役制度,所有役龄男子都有服兵役义务,或者为骑兵,或者当步兵,或者做水兵,接受专门的军事训练,于八月举行大检阅,既考核一年的训练情况,评选优劣,应劭《汉官》云“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即此之谓。训练的目的是应付都试,都试结果就是各级军吏的政绩,最者赏,殿者罚。届时全郡军事大集结,各县令长、丞尉率领全县士卒集会郡治,郡都尉具体指挥,接受郡守的检阅,旌旗猎猎,部伍有序,骑射角力,各有定式,仪式极为隆重,也充满着相应的危险性。如果有人利用都试的机会发动兵变,其后果可想而知。王莽代汉之初,翟义就曾经“以九月都试日,斩观令,因勒其车骑材官士,募郡中勇敢,部署将帅”,起兵反莽。(注:《汉书》卷八十四《翟方进传附翟义传》,第5426页。)刘秀也曾经和李通约定利用都试的机会起兵,因而深知在动乱之世,都试之役的危险性。?

建武初年,群雄并起,谶语流布,尽管刘秀次第统一了中原和江淮地区,但是政权很不稳固,地方兵长大姓时时为乱,郡县守令及其属官和地方大姓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有风吹草动,就有动乱的可能。因此之故,刘秀才于建武六年罢都尉官、都试之役。但是,都试是对一年军事训练成就的大检阅,是保证平时军事训练的最重要手段,取消了都试也就等于宣布平时军事训练可有可无,所以虽然在省都尉官以后明确规定“并职太守”,但他们行使的是都尉维持治安的权力。至于“教民骑射”的责任,一方面因为他们出身“文吏”对武事知之甚少;另一方面因为他们知道刘秀以文兴国,不希望臣下妄言军事,在日常行政过程中早已将“教民骑射”的重任束之高阁。所以,东汉征兵制度虽然存在,但是征集来的郡县兵的质量确实难望西汉之项背,军事素质远低于西汉。对此,时人言之甚详。如郑太云“光武以来,中国无警,百姓优逸,忘战日久。仲尼有言,不教人战。是谓弃之。其众虽多,不能为害。”(注:《后汉书》卷七十《郑太传》,第2258页。)这“其众虽多,不能为害”虽然是应付董卓之词,但是“光武以来,中国无警,百姓优逸,忘战日久”诸语是符合实际的。王符在分析羌乱久久不能平息的原因时指出:“然其士民又甚贫困,器械不简习,将恩不素结,卒然有急,则吏以暴虐发其士,士以所拙遇敌巧。此为将吏驱怨以御雠,士卒缚手以待寇也”。

⑥王符:《潜夫论》卷五《劝将》。汪继培笺,彭铎校正,中华书局,1979年(下同),第253页。)应劭《汉官》云“概天生五才,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尚矣。……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官无警备,实启寇心。一方有难,三面救之,发兴雷震,烟蒸电激,一切取办,黔首嚣然。不及讲其射御、用其戒誓,一旦驱之以即强敌,犹鸠雀捕鹰,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后汉书》卷二十八《百官五》,第3622页。)应劭这一段话是有感于黄巾起义而发的,但反映了士卒平时缺乏训练的事实:郡县兵军事素质低下,源于“不教民战”。“不教民战”的原因之一则是都试的废除。?

关于郡守令长军事素质的低下,王符有过深刻的批评:“今观诸将,既无断敌合变之奇,复无明赏必罚之信”。这儿的“诸将”是指边郡太守。“选诸有兵之长吏,宜踔杰豪厚,越取幽奇,材明权变,任将帅者。不可苟唯基序,或阿亲戚,使典兵官。此所谓以其国与敌者也”。?⑥这从反面说明当时“苟唯基序”选出来的“有兵长吏”和那些“阿亲戚”者一样都是不明权变、不任将帅的。这些郡守长吏既无将帅之才,更无安边定国之志,平时歧视、压迫少数民族,横征暴敛,而一旦民族矛盾激化,或者弄虚作假、隐瞒军情;或者夸大匈奴、羌族的凶悍,内徙边民,借机搜刮民财,贪污国库。王符以羌乱为例,对此有着深刻的揭露:谓羌乱之时“将帅皆怯劣软弱,不敢讨击,但坐调文书,以欺朝廷。实杀民百则言一,杀虏一则言百;或虏实多而谓之少,或实少而谓之多。倾侧巧文,要取便身利己,而非独忧国之大计”。但是,这些太守令长在强制边民内迁时,又显示出凶残的一面。王符指出“民之于徙,甚于伏法。伏法不过家一人死耳。诸亡失财货,夺土远移,不习风俗,不便水土,类多灭门,少能还者……太守令长,畏恶军事,皆以素非此土之人,痛不著身,祸不及我家,故争郡县以内迁。至遣吏兵,发民禾稼,发撤屋室。夷其营壁,破其生业,强劫驱掠,与其纳入,捐弃羸弱,使死其处。当此之时,万民怨痛,泣血叫号,诚愁鬼神而感天心……边地遂以丘荒,至今无人”。(注:《潜夫论》卷五《实边》,第282页。)结果只能是官民离心,甚至将农民推向反抗者的行列。这是东汉后期边乱不止的原因之一。?

偃武修文的另一个消极后果,是导致军功激励机制的消失。秦国强盛,得力于商鞅推行的军功爵制。西汉立国,秦制有所继承,军功爵制不但被全盘继承并有所完善。立功疆场、获取爵位以改变政治经济地位,起码在西汉前期、中期是相当一部分人的奋斗途径。汉武帝伐匈奴,官马不够,士卒以私马从军;出征的队伍中,除了应征的士卒以外,为了立功异域而私自从军者不乏其人;将帅立功,更是予以重赏;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115号汉墓木简关于军功赐爵的律令说明起码在西汉后期,按照斩首数量赏赐爵位的规定仍然在实行中。因而“尚武”是西汉社会风气的特点之一。汉宣帝说的“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也就是文、武并重意思。但是,光武帝之“退功臣而进文吏,戢弓矢而散马牛”之后,军功赐爵制度逐步的淡出政治舞台,人们不可能像以往那样依靠军功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长吏尽管冒着生命危险,立了军功以后不仅无助于升迁,还很可能因此而招来灾祸;士卒虽然立有军功也得不到任何的奖赏。将帅也好,普通士兵也好,自然缺乏基本的作战积极性,更不要说开疆拓土了。对此,王符曾经有过简要的概括:“今吏从军败没死公事者,以十万数,上不闻吊唁嗟叹之荣名,下又无禄赏之厚实,义士无所劝慕,庸夫无所贪利。此其所以人怀沮解,不肯复死者也”。(注:《潜夫论》卷五《劝将》,第248页。)王符是就事论事,其分析也不乏历史偏见。但是,他说出了一个事实:这就是商鞅变法以来的赏赐军功的传统消失了。究其根源,刘秀的“柔道”然也。?

比较两汉历史,无论是在“政”还是在“治”,西汉始终处于不断的探索和变革之中,汉初的黄老政治,到汉武帝的儒表法里,到汉元帝的重用儒学,朝野都在探索着治国的思想和道路,体现在民族政策上则是文武之道,张弛有节。就是王莽的打着奉天法古的旗号以新代汉,从思想层面上说,也是一个探索摆脱社会危机的自觉选择,尽管这个选择是不成功的,但是人们还在选择着,可以看作西汉开放政治的延续。而东汉之“政”与“治”始终沿着刘秀的既定方向滑行,保守成为东汉政治的特点。军事是政治的继续,有什么样的政治就有什么样的军事。在这样的政治之下,东汉边防必然萎缩,民族冲突必然加剧,民族问题必然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魏晋以后民族问题的先声。当然,从中华民族发展来说,东汉对周边各族主要是西北、北部各族的方针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民族大家庭成员之间的交往。但是,积极主动与消极被动的民族政策,对民族交往的内容和结果是大不相同的。从社会文明发展的层面来看,汉朝文明程度要远远高于北方少数民族,当汉朝以积极主动的态势,既以先进的物质文明吸引游牧为主的北方各少数民族,又以军事力量遏制打击游牧民族的抢掠行为对中原文明的破坏,无论是对于游牧民族还是对于农耕民族的发展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消极被动的民族政策,则助长了游牧民族对农耕文明的破坏。东汉时代,北边郡民的内徙和少数民族逐步内迁,实际上是游牧生产在逐步地侵蚀农业生产,当然游牧民族在迁居汉家边郡以后,其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也在悄然变化,但是,这个变化是以牺牲边郡农耕文明的正常发展为代价的。如果说,在西汉时代,少数民族的社会变迁是以游牧民族的逐步汉化为特征的话,东汉时代,则开了边郡汉族居民“胡化”的先河。套用传统的夷、夏观念概括两汉民族政策的区别:在西汉中央政府是尽力地以夏变夷,在东汉中央政府则是任由以夷变夏。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是否恰当另当别论。限于主旨,这里不予多说。本文目的只是说明,探讨东汉的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不能就民族政策论民族政策,更不能只抓住民族矛盾激化时的表面现象就作出价值判断,而应该追本朔源。东汉的诸多问题,都可以在刘秀时代找到基因,民族问题只是其中一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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