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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1932年康区格桑泽仁事件探析

2013-01-06

另外,格、刘双方军事力量悬殊过大,格桑泽仁无力与刘文辉抗衡。刘文辉方面,格桑泽仁与刘文辉早有宿怨,芥蒂至深。格桑泽仁提缴二十四军驻巴安马成龙团两个连的器械,公开与刘文辉作对的行为自然会遭到刘文辉的强烈反对及报复。格桑泽仁事件发生时,正值刘文辉拥兵百余团的全盛时期。事件发生后,刘文辉仅调马成龙团回防,即可轻易解决。而格桑泽仁自认为外有云南省龙云的支持,在巴安又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又是国民政府派往康区办理党务的特派员,能够得到多方支持。实际发动事变以后,并没有得到支持。最后在先被藏军围攻,后又遭刘文辉大兵压境的形势下,格桑泽仁只能选择逃离。

三、格桑泽仁事件的性质及影响

“格桑泽仁事件”本质是反对刘文辉的统治,这是由蒋介石与地方军阀刘文辉之间的矛盾所决定的。正是在这种大矛盾存在的前提下,“格桑泽仁事件”及其以后西康地区的“诺那事件”、“班禅行辕事件”等事件才得以发生。在刘文辉逐渐执掌西康大权,蒋介石无余力干涉的情况下,蒋介石插手西康事务的途径大多是经过康藏的上层人士来实行,以图通过此来钳制刘文辉。这三次事变都是康藏的上层人士在中央政府的暗地支持下,打着“康人治康”的旗号,反对刘文辉统治的活动。而事件发生过程中往往又穿插着其他地方军阀与刘文辉、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康区地方势力与刘文辉等诸多矛盾,所以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同时,事件由于发生时的政治环境、发动者本身力量的强弱、所借外援给予事件发生者的援助大小不同,事件延续的时间、波及的地区、影响亦有大有小。

格桑泽仁在与刘文辉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在西藏地方政府大举进攻康区的时候,以康藏大局为重,“不能计较与川军内部之意见”,与刘文辉在南北两线抗击藏军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巴安僧俗人士在格桑泽仁的率领下以“国防所在”不顾与西藏地方“同族同教关系”。盯坚决抵抗藏军,以及西藏地方政府征调的康区民众武装“于步哨线上向我方表示,纯为被迫而来,虽被驱于前线,但相率不用命,而不真向我方射击”的行为,表明了康区绝大多数人对西藏地方政府蚕食康区并企图成立“大西藏”的行为是持反对态度,并坚决予以制止。

格桑泽仁提出“康人治康”、“地方自治”的口号,并非是事变发生以后才应时提出来的,而有着其深刻的思想根源。格桑泽仁认为康区之所以发生混乱,是因为“民国以来,川边镇守使坐守康定,无意治理全康。且常施压迫手段,虐我康民,处处表现民族间之不平等,故康人迭次反对。”因此,“藏方遂乘机进取,用整个西藏民族独立为号召,并有援助康人自治之宣言,故藏军解决川军,康人均坐视不顾”,以致“康地三分之二均被占领”。格桑泽仁认为“改西康为行省,首宜确定康人之参政权,省府委员中至少亦须加入过半数康人。”以此“藏方观之,亦相信中央平等待我,更加一番觉悟,所占康地亦自能交还康人,以符其昔日之宣言,决不致有任何之争执”。显然,格桑泽仁将康藏纠纷归结于藏方帮助“康人自治”的认识有失偏颇,他所提出的康人参与政权后便能使藏方“觉悟”并归还所占康地的想法也过于幼稚,但从中不难窥见格桑泽仁“康人治康”思想的雏形。

格桑泽仁“康人治康”、“地方自治”的想法并非是要地方脱离政府,而是在政府统治的前提下,更多的借助本地的力量进行管理,即“健全政府,直接中央,并与康人以参政权州”。格桑泽仁认为防军应“实行征兵制度,训练本地军队”,因为“康藏人尚武成性,家家自备枪马,骁勇善战,若加以有系统之组织,则可节约经费,事半功倍”。正是基于格桑泽仁的这些想法,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格桑泽仁贸然提缴了刘文辉部驻巴安的两个连的武装,并积极组织地方武装,成立西康建省委员会和西康省防军司令部。可以说,“格桑泽仁事件”是格桑泽仁对其“康人治康”思想以及推行西康建省的一个实践。

格桑泽仁事件虽然很快被平息下去,但格桑泽仁所提出的“康人治康”、“地方自治”等口号,对康藏民族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格桑泽仁首次提出了“康人治康”、“地方自治”的口号,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一些藏族上层人士积极参与到本地统治的热情。1935年“诺那事件”以及1939年的“班禅行辕事件”中,均提出了“康人治康”的口号。尤其是格桑泽仁的朋友江安西、刘家驹等巴安人,更深受格桑泽仁言行的影响,积极参与到“康人治康”的实践中去,深深地影响了康藏历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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