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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民国时期水利现代化建设的一次尝试

2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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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民国时期水利现代化建设的一次尝试

论文关键词:赣政十年; 水利; 传统; 现代

论文摘要:1932-1942年间的十年时期,江西省国民政府在水利等诸多领域实行了崭新的理念和制度,采取了一系列有别于传统的现代性的政策和措施,体现了政府在水利领域进行现代化政权建设的努力。尽管其不可避免地遭受到失败的命运,但是在此期间,通过对现代水利技术、理念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运用,水利建设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仅兴修和整治了许多水利工程,客观上也一定程度地促进了江西地方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因而具有重要的意义。

民国时期是我国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承上启下时期,政府在诸多领域实行了崭新的理念和制度,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体现在水利事业领域,主要表现为现代水利管理理念、水利科学技术和水利工程的引用与兴建等方面。由于新的理念、制度和技术的运用,促进了水利事业的发展。对这个时期水利事业的研究已引起许多学者的广泛重视。学者们在不同区域如西北、两湖流域、北方等地区,围绕水利灾害的预防与治理、[1]水利建设的成就与不足、[2]水利学家的治水思想与实践[3]等方面,对这一时期水利建设中的现代化特征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些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学术视角,并为进一步研究打下了基础。本文拟以江西省1932-1942年的十年时期中的水利事业为例,通过对这一时期江西省国民政府实行的水利理念和制度进行了探讨,详细分析其中体现出来的有别于传统的现代性特征。

江西省1932-1942年间的十年时期,也称为“赣政十年”时期,是指国民党江西省政府主席熊式辉在江西主政的十年。[4]这一时期,江西省国民政府在财政、税政、地政、水利等诸多领域实行了崭新的理念和制度。这种有步骤、系统化的各项行政管理,是江西省政府试图通过组织网络,重构国家政权与地方社会关系,以达到伸展国家权力,在全省建立一个有效的现代化国家政权建设的重大尝试。[5]在这种背景下,水利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措施,体现了政府在水利领域进行现代化政权建设的努力。

一、 1932-1942年江西水利的建设状况

江西位居东南腹地,北滨长江,南凭南岭,东南西三面环山,中北部为鄱阳湖盆地,地势南高北低。[6]全省地理环境复杂,中北部滨江沿湖一带为平原川泽之地,地势低洼,而东南西部之地多为丘陵山区。由于属温带内陆性季风气候,每年的四、五、六月间,全省降雨特多,“占全年雨量百分之五十左右,已达半数矣。”[7]各江湖泊水位涨势迅猛,容易冲毁圩堤,从而造成水灾,严重影响和危害到沿江沿湖地区的人民生活。“各地同时倾泻,宣泄苟有不及,于是汛滥溃决,随之而生。”但是到了七、八、九月间,全省降雨量大为减少,而这时期正处于全年温度最高时期,且正是农田需水之时,丘陵山区极易造成旱灾。

在这样一种地形交错的农业区域内,水利事业尤显重要。“顾各河下游及鄱湖沿岸,低洼之地患潦;而上游高地恒苦亢旱,是以水利事业,在下游则修堤以防洪,在上游则广修塘坝水库以防旱。”[8]但是自清末以来,由于吏治的腐败、战乱的频繁和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江西水利建设陷于停滞,许多原有的水利工程遭到毁坏,赣江等河道淤积,通航受阻,至1935年红军长征之后,江西省国民政府面对的是农村凋敝,水利工程大都荒废的局面。其现状是“洎乎有清末造,政治失修,政府复绝不过问,遇有水旱灾歉,但知报灾请赈,敷衍塞责,窳败之端,实肇于此,鼎革以还,连年兵燹,尤以共匪盘踞多年,民力益困,原有农田水利工事,任其荒废,已废设备,无力恢复,乃渐沦于完全靠天吃饭之境。”[6]

十年期间,江西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全省经济的发展,而水利灾害的严重性以及水利工程对农业的重要性又迫使政府不得不重视水利建设。在政府的重视下,水利建设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截至三十六年六月止,计共挖掘水塘11,394口,疏浚沟渠1,636公里,建造水库130座,修筑陂坝1,901座,修建涵闸313座,设置戽水机站31站,统计发放农田水利工程贷款2,400,000元,受益田亩约达1,000万亩。”[6]

根据江西省国民政府在不同时期所面临的不同形势和实施的不同水利措施,这一时期的政府水利建设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32——1934年底,当时江西省政府面临的形势为:一是赣南地区为中央苏区所在地,政府有效控制的只是赣中、赣北一些地区;二是由于连年的“围剿”战争,造成政府财政匮乏,广大农村凋敝不堪;三是1931年和1934年发生的特大洪灾和严重干旱,使得各地水利工程遭到严重破坏。限于经费的不足和形势所迫,江西省水利局建设的重点是修复和整治中北部滨江沿湖地区的圩堤工程。“顾当时限于经费,所办事项,多属堤政,而范围所及,亦仅赣抚两河下游,暨滨江沿湖之新淦等十余县而已。”[8]至1934年底,圩堤整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实效。“至二十四年,计共修复堤线长度达1760公里,保护田亩约700万亩。”[6]

第二阶段为1935-1937年。1934年底,中央红军撤出江西开始长征,全省大规模的战争基本结束,政权得到统一。1935年,江西省国民政府决定该年为建设年,以水利建设为中心工作。政府加大了对水利建设的财政支出,全省水利建设进入到一个全面发展阶段。不但赣中北地区如樟树、丰城等县的许多圩堤、陂塘等水利工程继续得到整治与兴建,而且在赣西、赣南等山区如安福、南康等县的大量陂塘、水库也得到了兴修。“二十四年匪患敉平,乃订正整理全省水利六年计划,令各县征工兴办防洪、灌溉等项农田水利工程,并分设八区工程处,督促指导。”[4]

第三阶段为1938-1942年。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至1938年日军攻占九江,其后两年内赣北各富庶县份及省会南昌先后沦陷,省府机构南迁泰和等地,政府有效控制的地区由全省变为赣中、赣南等地区,因而全省水利建设的侧重点也相应地发生改变。省水利局一方面兴建了许多塘坝水库等灌溉工程,另一方面也对赣江等河流的航道进行了疏浚整治,以利于抗战物资的运输,先后进行了万安十八滩凿滩工程、寻乌河凿滩工程等。而这时期赣东北地区曾花费大笔资金修治的圩堤工程重新被破坏。“战时沦陷区及接近前线各圩堤,因军事关系,挖壕筑垒,破坏甚多,复经敌寇挖决,十九残破,险段决口,比比皆是;加以圩堤附近人民,率多流离逃亡,未遑修补,故省境河湖干堤,实际无防洪力量,一遇大水,灾害立见。”[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