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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嚼酒”民俗初探

2012-12-29

二、台湾原住民的“嚼酒”民俗

在祖国宝岛台湾,其居于深山的原住民也流行着“嚼酒”风俗。由于台湾孤悬海外,与外界交流稀少,没有文字和统一语言,所以这种民俗的最早和稍微详细的文字记载见于明代陈继儒的《偃曝谈余》,该书记载:“琉球造酒则以水渍米,越宿,令妇女手搓口嚼取汁为之,名日米奇。”关于“嚼酒习俗”,详细的情况主要在清代记载中。如《艺林汇考》记载:“……与因考异域酿法。高丽以弑米,琉球则妇女嚼米为之,犹然粒食也。”康熙二十六年的《台湾纪略》记载:“人好饮,取米置口中嚼烂,藏于竹简,不数日酒熟,客至,出以才敬,必先尝而后进。”《清稗类钞·台人尝酒致祝条》:“台湾番人制酒也,以口嚼生米为曲,和蒸饭调匀,置于缸,藏之密处,五月掏而尝之,口中喃喃作声,若有所视者。”《裨海纪游》载:“竹筒数,规则新醅也。其酿法聚男女老幼共嚼米纳筒中数日而成酒。饮时人清泉和之。”康熙时《台湾府志》所记的“嚼酒”与《台湾纪略》记载一致。《淡水厅志》载:“淡南……不事耕作,米粟甚少。日三餐……亦用黍嚼碎为酒。”结合文献记载和台湾原住民的“嚼酒”文化已有的研究成果,可归纳其产生的几大背景:

一是台湾岛原住民多居深山,与外界交流少。“嚼酒”民俗在台湾原住民中很流行。如布农人、排湾人、鲁凯人“用饭粒含于口,不断咀嚼,代酵母,或以藜之果实制曲”。另外,还有泰雅人、邵人、曹人、阿美人也用此法。他们直到20世纪中叶一直处于互不来往的状态。

二是带有一定的宗教色彩。如在一年的秋收季节后,首先推举一名品貌兼优的“美姬”请她嚼米为曲,“并口中喃喃作声”。然后和人蒸熟的米饭或在捣碎的米中,加米汤和水藏之于瓮,到瓮中发出清香的“酒气”后,可启封饮用。这种“嚼酿”自制的酒,俗称“姑待”。这种酒甘醇可口,韵味独特,是古代部落祭祀、群饮必备的“宴酒”。清人郁永康<番女竹枝词>有赞:“谁道番姬巧解囊,自将生米嚼成浆。竹筒为瓮床头挂,客至开筒劝客尝。”

三是台湾的地理位置和特殊气候。由于地处北纬15—25度和东经120—125度之间“暑多寒少,恒十之七。钟鼎之家,兽炭、貂裘无所用之,细民无衣、无褐,亦可卒岁。花卉则不时常开,木叶则历时未落……春频旱,秋频潦”。因此在炎热、湿燥的气候下,酒的“辟邪除秽”的实际作用就显得比较重要。

三、嚼酒民俗的湮灭

关于嚼酒习俗,无论是在今天的满族中,还是台湾的原住民中,都难觅其踪迹。对于其如何湮灭有内外两方面原因。

内因在于,嚼酒法利用的唾液酶加工的酵母,不及专门的曲蘖造酒功能。即“味薄”——纯度不高。另外,勿吉族后裔先后在历史上建立过渤海国、金、清政权,不同程度地加速其自身向更文明状态的演进。

在外因分析上先考查勿吉、秣辐的情况。

第一,与外界交往特别是受中原先进文化的影响。自汉、晋时,挹娄就有朝贡中原的记载。重要的朝贡有2次。而与北魏的官方往来有:延兴问(471—475)派乙力支出使;又在太和元年(477)、九年、十年、十三年、十七年和景明四年“朝贡不绝”。至北齐,仍朝贡不绝。“隋开皇初,遣使贡献”。当时由于其和契丹相邻,经常劫掠。他们听取隋文帝“勿相攻击”的告诫,也得到在宫廷内宴饮的赏赐。前面提到在勿吉遗址出土的铁器,说明勿吉、秣辐社会在中原先进文化的影响下迅速发展。中原的酿酒技术对其嚼酒法应该会有冲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