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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知识的复制——古代传抄活动对知识传播的影响

2012-12-28

其他更多的则是诗文中浪漫的用典,在所有记录中约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典型的如唐代杜甫的诗《过洞庭湖》:“湖光与天远,直欲泛仙搓”;唐代韦庄的诗《夏口行寄姿州诸弟》:“回头烟树各天涯,婆女星追速寄家,……谁道我随张博望,悠悠空外泛仙搓”;宋代黄裳的诗《题卧陶轩》:“八月仙搓偶相送,寥郭孤飞与谁共?”元代许有壬的诗《次韵可行记塘上草木二十四首》之一“枯树影在水,浮动如仙搓,昨日春意闹,今朝雪满沙。”明代张以宁的诗“秋风吹海送仙搓,夜色新凉晓转加,归日阮郎应一笑,小春洞里又桃花。”等等。

从这些卷峡浩繁的记录看,很少有人去想办法在现实中设计、制造一个“仙搓”,以便借此往来于人间仙境。沿着思路走下去,哪怕是一代人往理性、科学的方向前进一小步,也会在几代、几十代人的数百、千年的积累之后,实现现代意义上的飞行器。而令人遗憾的是,晋代就有的这种飞行器的灵感,一直以来就仅仅停留在人们无限美好的想象之中,成为存在于理想中的一个腾飞工具而不是现实世界。后来者,在浪漫主义的理想世界里,不管用多么美妙的句子去修饰和描绘,都不会推动实践中哪怕是一厘米的科学进步,“不积畦步,无以至千里”。

如前所述,传抄活动是古代一部分有知识的士人谋生的手段。作为职业的传抄活动,其目的就是按照“母本”的样子进行机械复制,不能变动传抄内容。这个过程也就更强化了传抄者的机械复制,而不能更多地去发挥创造性。士是古代中闰“社会的良知”,他们“作为一个承担着文化使命的特殊阶层,自始至终便在中国史上发挥着‘知识分子’的功用”,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靠抄写而谋生,这种职业也会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本身的创造性。这方面的内容将另文探讨。

古代的传抄活动,由于一些人为原因造成知识复制过程中的误讹,影响了知识的传播。在古代有些典籍编撰、传抄过程中,为尊者讳,人为窜改文献内容,造成知识所包涵信息的缺失。陈垣先生做过专门的研究。

传抄活动也带来诸多文献内容简单重复的弊病,更重要的是“培养了”传抄者对知识产权的漠视。文献重复现象的产生,是因为一开始就把传抄作为了产生文献、书籍的重要方式。南北朝是抄撰图书的黄金时期,《文献通考》记载:“自后汉以来,学者多抄撮旧史,自为一书”。南北朝时期,还专门设置了“抄撰学士”之官,主管抄撰工作,据《北史·庚信传》:“(徐)搞子(徐)陵及(庚)信并为抄撰学士。”抄撰就是边抄边撰,抄撰一体,抄中有撰,撰在其中,抄书就是著书,也就是近代梁启超所说:“善钞书者可以成创作”。这也就造成很多文献一篇、一段文字,通过编辑不同的集子,自古传抄至今,造成简单重复。例如,文献中的“类书”,类书目的是准备资料、积聚资料,在为撰写文章、临事应对的需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后来,很多编纂者利用这种方法来编辑书籍,编辑过程中简单照搬原来的内容,仅作简单归类,导致内容重复。

作为知识复制的主要方式—传抄活动历经千余年,经过长时间的积淀,使得传抄者认为抄写所需内容为我所用成为潜意识中理所当然的事情,不经意间培养了传抄者对该文献资料创造者所有权的漠视,自然也就难以产生知识产权的理念。

四、总结

传抄活动的发展,有着重要社会背景和推动力。封建社会“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思想是驱使传抄活动发展的重要动力,基于宗教信仰的“修功业”目的是佛教、道教经籍传抄活动的动力来源,而以抄写作为谋生手段则是一部分有知识的士人从事传抄活动的动力。传抄活动在传播知识的同时,也培养了学者“述而不作”、善于引经据典的思维方式,抑制了多元文化的产生,限制了创造性思维的发展,同时,也导致了对知识创造者所有权的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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