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抗战时期中共群众动员的组织机制论析

2012-12-28

在社教运动开展的实践中,农民还发明出一种叫做“变工教学”的方式,将识字与生产的劳动力进行交换,使识字与生产两不误。1944年,《解放日报》就登载了这样的事例:在米脂县印斗区第七乡高家沟村,由于村子贫困而又分散,全村仅有村民高怀山读过4年书,全村人几乎都是文盲,乡里的指示经常被耽误。因此,当地民众便想出了“变工教学”办法,设立民众学校,由教员承担教育全村娃娃的任务,教员的地则由众人分工合作来负责。教员还组织成立妇女识字班、变工队读报组,这样既不耽误生产又开展了学习运动,两头不误。

在组织化的方针之下,边区社会的民众很快被纳入到各种组织中去。“各业工人百分之九十五加人了工会,农民全体加入了农民会,边区青年绝大多数加人了青年救国会,边区妇女百分之七十以上加人了妇女救国会”。在社会教育运动中,据称,在建立新延安之后,仅仅五六个月的时间,文盲和半文盲全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便已经过着有组织的教育生活了。在党的领导下,组织化的生产、生活成为社会民众所熟悉的状态。这正是党所期待的。毛泽东在关于农民被组织到劳动互助合作社问题上曾有这样评论:“这种生产团体,一经成为习惯,不但生产量大增,各种创造都出来了,政治也会提高,文化也会进步,卫生也会讲究,流氓也会改造,风俗也会改变。”因此,正如外界人士所观察到的,真正的权力并不属于选举出来的议会或政府,而属于革命本身的机构,即群众团体,如青年团、妇女会、农民协会等。这些群众组织的革命职能即在于提供一种手段,或创造一种气氛,使新政权能够扎根、成长。换言之,这些组织抑或组织化了的民众是革命进程中的一环。尽管这一环可能只是革命奠基工作中的一部分,但这种集体劳动、合作互助方式“使那些与世隔绝的乡村感受到了社会政治变革的浪潮”,从而为乡村社会的变革与发展提供了动力。

二、组织框架下的乡村社会分层

如果说,“组织起来”是党的群众工作方针之起始点,那么,接下来的工作步骤即是在群众内部划分类型,对他们进行归类定位。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对这一工作方法作了明确指示。他指出,任何有群众的地方,大致都有比较积极的、中间状态的和比较落后的三部分人。根据这一“三分法”,乡村社会的群体被划分为积极分子(如英雄模范)、落后分子(如二流子、巫神等)、中间分子等类型。随后的工作即是针对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态度和策略,从而实现以分进合击的方式改造并整合所有群体,并将他们纳人革命航道的目标。

首先,对积极分子,如英雄模范、优秀典型等,党给予充分的礼遇。他们是党所倚赖的对象,因为党的政策之推行与贯彻需要他们的首先响应、率先行动并组织其他人随后跟进。毛泽东总结说,劳动英雄的作用就体现在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因此,他高度重视通过活生生的榜样对民众的示范和引导。为了推动生产运动和减租减息运动的开展,毛泽东要求各级党委“应即根据中央土地政策和当地情况发出指示,并亲手检查几个乡村,发现模范,推动他处。同时,应在报纸上发表关于减租的社论和关于减租的模范经验的报道”;他批评说,“不把陕甘宁边区一些农业劳动英雄的模范劳动方法(劳动互助,多犁多锄多上粪)推行于各地……是错误的”。他出席边区的各种劳动英雄大会,和各个领域的模范们交谈,颁发奖章,表扬他们。

其次,对落后分子的问题上,则是打击和改造双管齐下。如为了推进“二流子”改造工作,党的各级组织者首先对二流子进行了归类划分。完全无业而靠不良行为为生者,如巫神娟妓、贩卖鸦片烟的,是正式的二流子;有正当职业而兼靠不良行为维持生活者,是半二流子;如只有不良嗜好,就不能算二流子。查清了这些,然后将他们编成二流子小组,采用不同的方式区别对待。对于巫神等落后分子,也先对他们所犯错误程度轻重进行划分,采取不同处置方式,“巫神之以酷刑治病死亡者,应以法究办。至于一般的反迷信活动,则应依靠青年站的觉悟与自愿进行之,以免与群众相对立”。

再次,对于中间分子,包括旧社会遗留分子,比如旧绅士、地主、商人、知识分子等,也包括那些在态度上游移不决、处于冷漠或观望态度的广大中间化民众,党的政策倾向于改造和教育。以社会教育为例,在对待私塾先生、民间教育家问题上,党的政策一方面是团结他们,充分发挥他们在扫除文盲上的作用;另一方面,则施以新的教育和改造,帮助他们提高。同时对他们即使是微小的改变和进步,也加以表扬。

显然,这种社会分层不同于传统乡村社区以士绅与大众二元格局为基础的划分,而代之以“革命道德”对乡村民众进行的重新划分。“革命道德”在乡村社会设置了一种选择性机制,凡是对革命贡献大的,对革命工作积极的,就是值得肯定的,是依赖对象。反之,则是否定的,被批判对象。依据不同的群体类型,对其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态度,或是激励他们、帮助他们;或是改造他们、纠正他们。这是一个联合和排除的双向过程,既可以划分出那些被认可的行为规范,也可摈弃那些为革命所不容的意识和行为。通过这种划分,党的精英试图使民众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是正确的,什么样的行为是得到鼓励的。正是这样一种“革命道德”的设置,使民众分散的选择或力量得以集中,同时也为使他们的目光从个人的天地聚集到革命的动员目标提供了明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