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专利是国家专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国防知识产权状况的核心标志。开发、保护、利用好国防专利,将从根本上提升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锻造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无形利器。
19世纪中叶,英国武器制造商阿姆斯特朗公开了膛线炮和后膛炮的两项专利后,法、德等国迫不及待将其用在武器系统上,迅速提升了自身军事实力,极大地震惊了英国政府。1859年4月8日,英女王批准了世界第一部国防专利法——《军需品发明专利法案》。随后,多数国家纷纷跟进,建立国防保密专利制度,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国防武器装备的发明创造进行特殊管理。
我国的国防专利工作起步较晚,但步伐很快。1990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原国防科工委发布施行了《国防专利条例》,国防专利制度得以确立。2004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又颁布了新的《国防专利条例》。近年来,我国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军工产业发展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缺乏的局面得以全面改观,国防专利数量实现年均增长30%,国防领域获奖成果数量已占到科技成果总量的10%以上。
加强国防专利工作,是推进军民深度融合的迫切需要。早在1978年初,邓小平就指出:国防科技工业要搞军民结合,以民养军;总的方针是,至少拿出一半的人搞民用,将来自动化了,可以三分之二的人搞民用。如今,嘉陵摩托、长安汽车、长虹彩电等一大批耳熟能详的知名品牌,均出自军工背景的企业,成千上万项国防专利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渗透到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当前,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国防专利纠纷和技术标准限制日益增多。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不仅长期以来对我国实行武器禁运,而且对我国的军工产品进入国际市场设置重重技术壁垒,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进行封堵和打压。如何进一步大幅度提高国防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尽快扭转在国防知识产权上受制于人的不利局面,已经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