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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教师侵犯学生权利问题

2013-04-12

4.随意承诺,侵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学校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学校经济效益得到了高度重视,有些甚至一切向钱看,为抢夺生源,个别学校,不顾自身的实际情况,任意开空头支票,在招生中搞升学承诺。而这些承诺往往难以兑现,结果侵犯了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据《中国教育报》报道,湖南岳阳私立宜登文法学校从1997年下学期开始,散发招生广告,每人每学期收费2950元,承诺900以上的学生能进入重点高中学习。家长们将自己的孩子陆续转到该校就读初中,但初三学生参加2000年初中会考,竟无一人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更无人达到重点高中录取线。这给学生的教育前程带来了重大损失,无疑侵犯了学生接受更好教育的权利。招生广告是合约,合约不能兑现,就是侵权,宜登文法学校因此被一些京长推上,被告席。

5.过度干预,侵犯学生隐私权。教师为着所谓更好地管理学生甚至纯粹为了满足个人的好奇心.偷窥欲,往往凭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为学生好,而不择手段干预学生的私生活,如强行检查学生日记,私自开拆学生信件等等,从而严重地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至于颇具争议的学生成绩排名,在已有的司法判例中也认定它是对学生隐私权的侵犯。因为学生成绩是个人档案的一部分.只要学生不愿意公开,理当为一种个人隐私。然而.学生成绩排名在学校教学中是常见的,而大多数教师、家长和学生却尚未意识到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教师对不生侵仅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有研究表明,暴力行为有可能造成一个人反社会的变态人格,容易使其变成施暴者,有的还会导致心灵扭曲,产生仇恨心理.走上犯罪道路、危害社会。而教师对学生人格的侮辱和名誉的侵犯,不但会使学生丧失正常的人格、心理,而且会使学生产生恐惧感、自卑感和厌学情绪,回避学校,疏远社会,这种伤害将影响学生的一生。

二、导致教师侵权行为发生的根源

侵犯学生仅利的是个别害群之马,但追根溯源,害群之马的背后却折射出我国学校教育中方方面面的匮乏与缺失,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教师素质的低下是教师侵权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教师侵权问题归根到底是教师素质问题。这主要体现为部分教师对自身的职责义务没有明确的认识,没有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这一职业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缺乏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在这方面青年教师更加突出.如实施体罚的多为青年教师,他们不安心本职工作,爱业敬业精神较筹,职业道德素养较低,而往教育学生的经验和方法等方面又相对欠缺,偏好以粗暴的语言.暴力行为等方式取代循循善诱的启发引导,校园有了职业道德素养匮乏和教育教学能力低下的教师,各种侵权行为的发乍也就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