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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教师职业道德的解读与重申

2013-04-12

3.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

教育是爱的事业.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近代教育家夏丐尊认为:“教育不能没有爱.犹如池塘不能没有水”:陶行知先生倡导“爱满天下”.苏霍姆林斯基主张“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们”。教育爱的核心是教师热爱学生首先.它是教师对教育事业的理解与道德责任认同的自然流露:是教师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与呵护而喷薄而出的人间大爱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正是“爱学生”的一个重要表现其次,教师对学生的爱也体现为一种能力,充满艺术性如何施爱、掌握爱的时机与分寸,又如何去培育爱、导出爱以及创造爱的环境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能力.也须讲究艺术的当学生生命正遭遇危险时.教师应该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一下自己有爱学生的能力、勇气.而非拔腿就跑再次.爱。又不仅仅体现在能力和技巧上.师爱又是具体的,细微的.实在的,是学生透过教师的言行所能感受得到的真实它弥漫于每时每刻的教育活动、教育场景之中.是教育者对教育事业分分秒秒的真诚投入.是对学生时时处处的悉心关爱这样看来.我们完全可以断然批评范美忠在课堂上丢下学生死活不管而只顾自己逃跑的行为是不具有爱心、也是不讲职业道德的行为!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黄刚教授认为:“对于‘范跑跑’.并不需要评价他作为个人的行为.但是作为一名教师他显然忘记了自己的位置.所以在规范中将教师的‘爱生’这一条细化.是很有必要的。”

二、教师职业道德背后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从“范跑跑事件”重温“教师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关系

如果说有关道德方面的批判是在表层和感性认识层面的话.那么“范跑跑事件”热议的背后还有值得进一步探讨的余地那就是道德背后的权利与义务的老生常谈问题。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个一般原理.为现代人权观念所公认.也是我们分析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原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将“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安全”作为教师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实际上是明确了教师职业道德背后的责任与义务通过范老师的言行以及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范老师行为的失范就在于他首先是从权利而非义务(责任)的角度出发去看待问题、决定自己的言行。过去把千万老师当成“春蚕”、“蜡烛”、“园丁”的隐喻.确实有过犹不及之嫌.因为它们基本上忽视了教师作为社会人的基本权利,如生存权、发展权等。可是,在大力弘扬教师权利、张扬教师主体性的今天。也应该防患矫枉过正、走向只看权利不看义务的另一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