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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县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的多维构建

2013-04-07

【摘要】:教育学是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人类教育活动的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教育问题,从而揭示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威廉希尔app 论文网为您提供教育学论文范文参考,以及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论文关键词:基础教育 质量监控 主体 对象 机制 方法 原则

论文摘要:在“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下,构建县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实践中,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主体的职责、学校主体的使命和社会主体的作为;二是要围绕教育目的、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开展监控;三是要构建质量监控的队伍支持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四是要运用单项监控与综合监控相结合、个体监控与群体监控相结合、静态监控与动态监控相结合的方法;五是要遵循质量监控的规范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

基础教育质量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两基”攻坚任务和目标的实现,基础教育工作的重心已逐步从促进规模、数量的发展转移到提高质量和效益的轨道上来。构建科学合理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已成为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由于我国基础教育线长、量大、面广,发展不平衡,各地基础教育的发展状况也不尽相同,因而,在目前的情况下要构建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还有一定的困难,区域构建应当成为一种重要策略。尤其是在“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下,县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笔者拟对县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思路作一粗略探讨,以期能对促进我国基础教育的内涵发展有所裨益。

一、县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控的多主体确认

监控主体是质量监控体系中最重要的构成要件,监控主体的构成状况直接影响着监控体系的优劣,最终影响到质量监控的信度与效度。基础教育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举办者、办学者的利益,而且与社会、民众特别是受教育者的利益密切相关,这就决定了多种力量要对基础教育质量进行监控。因而,要构建县域基础教育的质量监控体系,首先必须明确质量监控的主体及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质量监控的有效实施。

1.政府主体的职责

在“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作为基础教育投入的重要主体,是区域教育发展的规划者、决策者与执行者,拥有教育执法权、行政权、较大规模的资源调配权、区域教育规划权和实施行政奖惩权,在区域教育发展中始终处于领导地位,理应成为基础教育质量监控的强力控制主体。但政府对基础教育质量监控的强力控制并不意味着政府应承担无限的责任,相反,“政府应从没完没了的琐碎小事所淹没的平原上撤退,进而在明朗的、可策略性‘总揽全局’的制高点避难”。换言之,政府对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控功能主要应体现在宏观层面,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制度化、常态化、周期性的督导、检查和评估活动,了解区域基础教育的质量状况,进而利用政策和法规进行宏观管理,促进基础教育质量的不断改善与提高,使其更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需要。

2.学校主体的使命

学校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发生地,是体现县域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窗口,同时也是开展教育质量监控的主阵地。因而,构建县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必须确立各级各类学校在质量监控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等“教育当事人”在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从而不断提高质量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与政府权力部门相比,学校主体属于弱势控制主体,拥有有限权力、控制有限资源,主要在教育系统内发挥局部作用、有限作用,在权限范围内发挥根本性作用。但从教育质量的生成和发展的视角来看,学校则是更具专业监控能力的主体。他不仅可以监控教师素质的合格情况、教育投入的到位情况,还可以对学生的学习准备情况、身心发展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加以调控。尤其是在监控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是否科学合理这一点上,学校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更具优势。因此,在县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中,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必须确立和保障学校的主体地位,学校自身也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内部质量监控。

3.社会主体的作为

基础教育必须确保每一个受教育儿童健康成长。那么如何才能实现这个“确保”呢?一个有效、便捷的方法就是要实现社会对基础教育办学质量的有效监督。国外发达国家的实践和经验也表明:当基础教育学校的办学质量受到社会有效监督时,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就有了比较可靠的保证。因此,构建县域基础教育的质量监控体系,还应把以学生家长为代表的社会主体纳入质量监控主体的范畴,形成政府、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稳定的质量监控的三角形主体。但现实中,大多数学生家长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和教师的事,他们只关心有没有优秀的教师,有没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备,而对教育质量关心不够,尤其是对学生的知识基础和心理准备的关注不够。几乎没有家长主动要求去听教师上课,多数家长不了解孩子在课堂上的表现。”因此,学生家长应该在方便的时候到课堂听课,了解孩子的课堂反应,了解教师的上课情况。学校也应该为家长提供了解孩子课堂表现的便利条件。

二、县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控的多对象考量

基础教育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影响基础教育质量提高的要素涉及众多领域,加强质量监控,应把对基础教育质量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个要素全部纳入监控视野,突破只对个别领域、个别要素监控的局限。但长期以来,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主要集中在政策执行和学生学业质量两个方面,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结合我国当前对基础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县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控的对象还应在以下三方面有所拓展和深化。

1.教育目的监控

教育目的是指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质量和规格的总要求,即解决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按照《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现阶段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教育目的内在地规定着受教育者的具体质量要求,既是衡量人才是否合格的标准,也是衡量教育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基础教育是以提高国民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普及教育,教育目的应该是其质量的主要衡量标准。因而,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控,必须将教育目的纳入监控对象的范畴。要通过监测,全面准确把握我国基础教育的质量状况,科学诊断我国基础教育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此基础上,不断探索基础教育发展的规律、人才成长的规律和教育管理的规律,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实践中,对教育目的的监控主要应考察“三个符合度”,即:学校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符合社会、学生需要和国家规定的程度;学校实际工作状态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学校人才培养结果(毕业生)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

2.教育过程监控

教育过程是教育要素在时问维度上的互动。教育过程监控就是对教育诸要素在教育活动中的运行情况进行的监控,其主要目的在于及时了解各教育环节的工作状况与质量状况。教育过程监控的具体指标可以有:学校人力资源使用情况;学校财力资源使用情况;学校教学资源及办学条件使用情况;教育质量研讨情况;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教改情况;教学奖励情况;学校教学督导组织与活动情况;课程开设与开发情况;教育科研情况;德育工作情况;心理教育情况;学生课外组织与活动情况等。教育过程监控是教育质量监控中最难进行的监控,因为成功的教育过程是教育者在充分的教育资源的支持下,利用合理的教育方法和手段,积极影响学习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习者获得了知识,提升了能力,形成了习惯,还伴随着态度和情感的变化。一般来说,教育过程监控可以采用对不同主体访谈、不同主体间相互认证的方法进行。

3.教育结果监控

教育结果是教育活动与教育过程的结果,也即是教育要素互动和经历一定教育时间之后的结果。教育结果历来是衡量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理应成为质量监控的重点。但长期以来,我们对基础教育结果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学生成绩、社会满意度、升学率、毕业率、家长满意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而,为了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县域基础教育质量,还需要我们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来监控教育结果。从纵向来看,就是要考察经过基础教育的学生的进步程度和进步速度,在这个维度上我们可以通过基础教育的效能来考察其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屏蔽”学生原有水平对基础教育质量监控的影响;从横向来看,就是要比较不同地区基础教育、城市与农村基础教育的结果和效能,以明晰教育系统的相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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