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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析教师专业成长视野中的人文素养

2013-04-03

【摘要】:教育学是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人类教育活动的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教育问题,从而揭示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威廉希尔app 论文网为您提供教育学论文范文参考,以及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论文关键词]教师;专业成长;人文素养;职业价值;

[论文摘要]人文素养是教师专业成长中的核心要素,决定着教师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态度的质量与水平。教师人文素养的基本构架包括人文知识、人文精神、人文方法。培育人文素养大略有三种途径:创设人文校园、阅读文化经典和躬行教学实践。

教师专业化的话语始自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发表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报告。报告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对教师专业化作出了明确说明,提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地、持续地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

1994年我国开始实施的《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认了教师的专业地位。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2000年教育部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制度在全国开始全面实施。2000年,我国出版的第一部对职业进行科学分类的权威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首次将我国职业归并为八大类,教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一类。进人21世纪,我国官方开始在文件中正式引人教师教育的概念,明确提出了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任务,把教师教育一体化、建立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改革教师教育课程和走向专业发展的教师继续教育确立为我国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所谓“素养”,一般来说,就是指人们后天形成的知识、能力、习惯、思想修养的总和,“人文素养”是人的整体素养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文”是指“人”处在人类活动的中心位置,“人”是行为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也是基本的价值衡量标准。从教师专业化视野中认识和构建教师人文素养,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

一、教师人文素养的现实意义

传统的教师角色主要是以传授课本知识为中心,以掌握知识的多少为主要目的,体现在教学上以死记硬背为主要的学习方法,强化起主导作用,导致“题海”战术和“填鸭式”教学方法,以文化成绩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目前新课程的教学更注重的是学生的学习策略的运用,不以掌握知识的多少为目的,而是给学生提供知识平台。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教师指导和帮助学生主动参与、亲身实践、独立思考与合作探究。同时,教师要参与学生的各个环节的学习活动,与学生交流和沟通,准确地了解学情,及时引导学生解决问题,从而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发展学生搜索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自己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在这过程中,教师不是统治者或权威者,而是作为学生的指导者、交流者和合作者,与学生共同探讨问题,分享自己的感情和想法,启发学生,与学生一道寻求真理,并且能够承认自己的过失和错误,最终由学生自己获得解决问题的答案。新课程体系下的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新课程期待通过交往,重建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倡导合作学习,建立起新的“学习共同体”。

新课程的实施特别注重教师的人文智慧。因为新课程所期待的课堂应该是生命相遇、心灵相约的课堂,是质疑问难的场所,是通过对话探寻真理的地方。而这样的课堂是生成的,是无法预设的,它总在有序与无序的整合中发展。也因此需要我们用人文智慧去实践,去建构。我们说好的教师,你去听他的课,他都有许多人文智慧的闪光。而这些智慧都是无法事先预计的,无法规划和硬性执行的,都是在生命相遇过程中、问题的碰撞过程中,自然而然地非常灵动地闪现出来的。

二、教师人文素养的职业价值

建构和谐社会,首先要培养和谐发展的人,而培养和谐发展人的基本方式便是教育。教师自身素养是否和谐,对于学生素养是否和谐起着关键作用。人文素养是教师专业化进程中的核心要素,决定着教师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态度的质量与水平。

(一)正确认识教学基本目标

教学的基本目标是什么,长期以来,人们一般理解为,教学就是教师教学生学“知识”。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学生是知识的接收者,学习成绩是否良好标志着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质量与水平。但从人文的角度看教学,其基本目标就是另外一种样子。人文主义的关注点是人,教学就是教师教学生学“做人”。教材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平台和中介,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引导者和帮助者,学生就是“人”的成长主体。,做人的核心要素是人生存的价值和对待事物的态度方法,“知识”对于做人来讲只是辅助条件.由此看来,学生的生存状态和成长能力,才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质量与水平的标志。

目前在中小学推行的新课程,提出了三维教学目标,即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是对“知识”本位的超越,是对“人文”本位的回归。

(二)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

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教师有着十分重要的地  位,所谓“师道尊严”,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都是通俗形象的概括。这种传统虽经现代化观念  的洗礼,依然没有动摇其根基。学校“从严治校”,教师“从严治教”,家长要孩子“听话”的训诫,都在强化着教师的专制权威,同时也培养着学生的奴性,造成师生关系的严重不平等。媒体已经披露的教师给学生脸上刺字、逼迫学生相互打嘴巴,都是极端的例子.在这些极端的例子背后,还有大量的司空见惯的有损学生人格、剥夺学生权利的现象,比如罚站、罚做作业、停课之类的处罚,比如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跑动和大声讲话的校规,比如逼迫学生在周六、周日上课的措施,这些现象还常常打着“教育”的幌子,似乎还是“为学生好”。

从人文的角度看,学生首先是“人”,不是等待雕琢被动塑造的“物”,是独立的个体,有他自己的思想、观念、个性、习惯,他们有权利设计和规划自我。诚然,学生处在成长阶段,教师有责任帮助他们完成社会化进程,但实施这种责任的前提是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学校的规章,班级的制度,是学生团体意志的具体体现,必须适合学生成长的需要,必须得到学生的认同,教师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水平,要经受学生的评判。学生组织要参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即使学校教师认为有效的教育方式,目的也许是“为学生好”,但也必须获得学生的“现场认同”,必须建立在学生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要相信学生“向上”“向善”的天然本性。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时代流行用语,展示出了教师为学生服务,学生是主体的师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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