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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明晰角色定位、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实效性

2013-04-03

【摘要】:教育学是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人类教育活动的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教育问题,从而揭示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威廉希尔app 论文网为您提供教育学论文范文参考,以及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论文关键词:职业角色 职业认同 职业价值 思想政治教育

论文摘要:职业角色定位状况直接影响辅导员工作质量与思想政治教育水平。本文简要剖析了我国辅导员职业角色定位存在的问题、成因及明晰辅导员职业角色的现实意义,并提出辅导员摆脱职业困惑、夯实辅导员队伍的措施和建议.以全面提高辅导员队伍质量和思想政治教育水平。

辅导员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和中坚力量,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状况直接影响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和质量.而决定辅导员队伍素质和工作质量的第一因在于其职业角色定位。因此.进一步明晰辅导员职业角色、科学职业定位,积极构筑辅导员队伍健康成长的工作氛围.是解决长期制约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提高的根本出路。

一、我国辅导员职业角色定位状况

辅导员职业在我国教育史上已经走过了不同称谓与功能的演进路径。到目前.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范围、评价机制、职业发展、保障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堪待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辅导员职业角色模糊.缺乏明确的职业职责界定和量定指标职业角色是指人在不同的社会情景中所展示的行为方式.它反映了一个人在特定的社会体系中所占据的社会地位。端导员在高校更多地被看作一种职位而并非职业.其设定的依据往往就是学校特点及其特有的管理方式.依据职能设定岗位.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没有明确的职业定位和相应的评价标准.辅导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游离于学校职能部门和学生事物之间.基本形成了“凡是与学生相关的事就是辅导员的事”的普遍共识。辅导员职责泛化。

其次,辅导员职业价值定位模糊.职业价值认同度低。辅导员工作对象是具有一定知识、思想和能力的大学生.特殊对象性管理活动决定了其成效的潜在型和长期性.即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种潜移默化的“于无声处有声、于无为处有为”的工作.决定了工作内容的不确定性和职业价值实现的长期性、高难度性。

辅导员职业价值实现的特殊性.需要教育部门对辅导员工作职责范围做出明确界定.对辅导员提出明晰的职业要求和科学的评价指标: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基础上对辅导员工作做出公正评价.并适时地予以肯定和鼓励。而在技术突飞猛进、思想意识多元的知识经济时代.高校领导较多关注的是影响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德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领导空喊、学校偷懒、学生反感”的边缘化境地.在部分教师中也存在着对学生工作的轻视或歧视态度哪召关制度的缺失与“功利型”管理思想的不谋而合.铸就了辅导员职业在高校的尴尬地位,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制度保障,职业价值得不到社会的认同。

再次,辅导员职业成长的困惑.制约着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职业队伍的稳定任何一个职业都需要一定的制度保障.强化职业成长的持续性和职业可发展性。让从业者能看到自己的职业前景.有足够的信心相信自己职业前景的可靠性。辅导员职业在定位模糊、职责不清、保障机制缺失前提下.技术经济社会利益的驱使和对荣誉的追求.无意识地把大批优秀的辅导员“驱赶”出队伍,挖空了辅导员队伍的精髓.导致辅导员队伍中坚力量的缺失

二、辅导员职业角色定位错位的原因解析

首先,职业保障和职业发展的制度缺失是根本原因。尽管中央相关文件明确指出:“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这些职业功能的实现是以教师的角色还是以管理者的角色起作用.这些职业角色实现的凭借条件及保障机制等都存在于法律解释之外。在当前的法治社会,法律是保障实施的基础.制度是落实的保证。而在制度缺位条件下.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只能沿袭历史积淀而来的“全能式、包办式管理”粗放模式,内容无所不包.责任无所不限。成为学生事务“无限责任公司”的代名词

其次,高校对辅导员职业价值定位模糊.职业认同度低。辅导员职业不同于普通的教师职业,也异于各种管理职业.它以特殊的社会群体为对象,承担着来国家、社会和学校等各方面赋予的重大责任,更承受着来自不同方向的压力。但是学生工作有其特殊性决定了辅导员职业价值实现的迟滞性、潜在性和长效性,而相对于教学与科研的即时性、显性特征.辅导员职业价值被漠视,甚至更多的被当作“万金油”的岗位.得不到社会认同和支持。

三、明晰职业角色、解除职业困惑、夯实辅导员队伍的政策性建议

近年来,尽管党中央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视一浪高过一浪,但取得的实质进展微乎其微。在相应法律制度缺位条件下的现行政策中,辅导员权利与义务之间、提要求与讲保障之间、中观思路与微观操作之问并不对称。

(一)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是解除辅导员职业困惑的基础制度是根本,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教育部令第24号明确指出,“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指明了辅导员在高等教育及高校教育工作队伍中的应有“身份地位”和实际“职业角色”。辅导员义务能够履行.而相应的“合法权利”却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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