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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

20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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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宋明理学在“本体—工夫”范畴框架内所展开的性习关系之辨,是体用之辨的具体展开形式之一。其在中国教育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理论意义,在于实现了从性习分离到性习合一的转变,从而构成了从先验人性论到实践创生论的过渡环节,大大深化了人们对于人性和性习关系的理解。没有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便不会有明末清初理学批判和自我批判思潮的实践创生论。

【摘  要  题】教育史研究

著名哲学史家张岱年先生在《华东师大学报》(教育科学版)1989年第1期上,发表了题为《儒家哲学是教育家的哲学》的著名论文。这篇论文所表达的一个基本观点,是认为儒家哲学是儒家学者站在教育家立场上探讨教育问题的产物。所以如此,是因为儒家哲学的主题是“成人之道”,即如何通过教育和修养活动而使人成为真正的人。与此相联系,儒家学者关注和反复讨论的两个重要问题是“人是什么”(人的本性和本质)和“人应该成为什么”(圣贤人格)。它们与成人之道一起,共同构成了儒家哲学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既是哲学的,也是教育的。或者说,它们是儒学视野中的基本教育哲学问题。正因如此,性、习关系之辨一直是中国教育思想史和教育哲学史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然而,如果对有关教育思想史的研究成果作一系统考察,我们便会发现,人们往往比较重视诸如“性善”与“性恶”、“化性起伪”、“性三品”、“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变化气质以复性”、“发明本心”等性、习关系论概念或命题的形式变化,较少关注潜藏于这些形式背后的思想模式和理论逻辑的变化,难以揭示在传统儒学不同发展阶段中性、习关系论的特定思想内涵及其理论深化。而作为性、习关系之辨的阶段性标志的“本体—工夫”之辨,要么没有进入研究的视野,要么语焉不详。我在《中国教育哲学史》第3卷的引言中,首先提出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是“自先秦以来性习关系之辨的具体展开形式,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尚未展开论述。本文将通过寻求“本体—工夫”范畴与“体—用”范畴的内在联系,阐明理学“本体—工夫”之辨的教育哲学内涵,揭示其理论的深化发展和特定历史地位。

一、以“体—用”之辨为基础的“本体—工夫”之辨

宋明理学是宋明时期以本体论为基础,以心性论为核心,以天人合一的圣贤人格和精神境界为理想追求的学术思潮和思想流派。本体论之所以构成整个理学思想的基础,不仅在于对宇宙本体(天地万物生成发展的根源及其统一基础)的理论设定构成了理学探讨人的本性本质以及天人关系的逻辑前提,而且在于其本体论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思想方法,一种思考自然、社会、人生的思想模式。它使理学超越了汉唐儒学的宇宙生成论思想模式和以章句注疏之学为代表的经验主义思想方法,而达到了一种新的理论水平,获得了新的理论深度。理学的本体论思想方法集中体现在“体”、“用”范畴上。如果说胡瑗所首倡的“明体以达用”是理学复兴儒学的总纲领[1](P10),那么,程颐所提出的“体用一原,显微无间”则构成了其后几个世纪中理学思想的基本原则[2](P153)。它们分别从思想目标和思想方法两个方面展现出体、用范畴和体用关系对于理学思想发展的核心意义。何谓“体用一原,显微无间”?程颐在《程氏易传序》中说:“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原,显微无间。”在程颐看来,理无形不可见,故曰“微”,为体;象有形而可见,故曰“显”或“著”,为用。本质与现象、本体与作用,虽有显微之别,但二者之间却是“一原”和“无间”的关系。体是用的根据,用是体的显现。有体必有用,有用必有体。体和用是并生共存的,二者并无时间上的先后之分,此即所谓“体用一原,显微无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