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流传下来的明代女子撰写的家训还有很多。比较有影响的如:官吏温璜记录整理的母训《温氏母训》、李氏与丈夫袁参坡(由其子记录整理)的《庭帏杂录》、诗人徐媛和黄氏的训子诗词等。除了女子撰写的家训外,还有专门写给女子的家训,如清代陆圻专门作为嫁妆送给女儿的《新妇谱》和后来陈确、查琪两人补作的《新妇谱补》、《补新妇谱》等。
(四)限制子弟不良行为的戒律增多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的繁荣,导致了人们交往的扩大,斗殴、赌博、酗酒、狎妓之风较之以前更为盛行。这在描写世俗社会生活的《金瓶梅》以及大量的明清艳情小说、方志等书中都有反映或记载。如有着悠久历史的狎妓陋习,明清时随着城市发展与贫富对立的加剧,娼妓大量增加,遍及酒肆茶楼、饭馆旅店乃至水运码头,以至于有人说是“娼妓多于良家”[18](《王政附言疏》),不只是大中城市,即便小的集镇也是“倡(娼)优塞巷”[19](《二十四桥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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