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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对我国教育的影响

2013-03-27

始于20世纪80年代,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6年9月成立的南京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1988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德国歌德学院在北京外国语学院建立歌德学院北京分院。

(二)教育开放的新阶段(1992~1999年)

在扩大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推动下,教育进一步开放。

1.教育开放列入议事日程

具有特别意义的是199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及通过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要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办学体制,确定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提出要“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大胆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发展和管理教育的成功经验。”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1994年)中提出“国家欢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外国友好机构和人士按照我国法律和教育法规,来华捐资办学或合作办学。”

2.教育开放得到法律保障

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60条重申了“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的精神;第67条专设“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一章,要求“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第68条和第69条分别规定中国境内公民和境外个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留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第70条规定中国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扩大教材引进和合作研制

人民教育出版社扩大搜集、选购、引进外国教材,截止1998年7月,先后引进的美国、日本等6国中小学教材已达15000册。在此基础上,加强了与国外著名出版机构的合作研究开发,如高等教育出版社与英国美克米伦出版公司合作,根据我国教学大纲,由英国专家为我国编写了大学英语教材《现代英语》,首开中外联合出书的先河,同时也开始了与美国、前苏联、日本、德国等国家出版公司的合作,出版了一系列外语类教材。

4.大批派遣留学生出国学习,大量吸收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行了“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留学政策,先后已有38万人出国留学,分布在世界103各国家和地区,学成回国的有近12万人。目前,我国每年约有2.5万人出国留学,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留学派出国。同期世界各国和地区来华留学人员已达35万多人,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50多所高校,与出国学习人数基本持平,我国举办的汉语水平考试越来越具有影响力。

5.扩大中外合作办学?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1995~1999年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2所国内大学,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的大学,在国际工商管理(MBA)等学科领域进行合作,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机构数量更多。截止1999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500多个,合作领域覆盖整个教育体系。同时,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也走出国门,到国外合作办学。

6.扩大吸引外籍教师力度

1998年,教育部制订《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鼓励全国高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加强国际学术交流。

7.积极借鉴国外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模式

学习研究国外的基础教育思想,重视开发学生能力,活跃教学环境;20世纪90年代初引进德国的“双元制”、加拿大的以能力为本位的“CBE-DACUM”模式、世界劳工组织倡导的就业培训模式“MES”、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小企业创业技能课程”等。

(三)1999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