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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五痛”

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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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被看作“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一代代人民教师像红烛,像春蚕,用自己无私的奉献哺育了学生,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

然而,辉煌灿烂的光环下也有阴影。在应试教育的高压下,受社会上种种不良风气的侵袭,近年来“师德”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里,我们解剖一些有关“师德”的负面现象,就是希望能够引起教师乃至全社会的重视与警醒,从而清除师德背后的阴影,还孩子、还教育事业一个朗朗乾坤。

一痛:体罚学生,令孩子身心受损

今年3月10日,江苏省金坛市小学生王潮由于未完成家庭作业,遭任课教师打骂,造成左侧脸部红肿,左耳鼓膜充血,耳道水肿。

4月9日下午,贵州省纳雍县张家湾镇峰岩小学一年级教师陈元虎将全班学生分成四组朗读课文,因第四组学生的朗读未达到要求,陈元虎一气之下让第一组学生脱下裤子,强迫第四组学生去舔他们的屁股,让学生“舔股思过”。

近年来,一直为人诟病的教师体罚学生现象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呈现出手段恶劣并给学生造成严重身心伤害的特点。教育专家劳凯声、孙云晓2002年在全国10个地区进行的8000份抽样调查表明:40.3%的学生曾被老师罚站或罚跑,29%的学生在放学后被罚留校,26.7%遭到老师的讽刺、挖苦和责骂,12.1%被老师禁止进教室听课,37.8%被罚抄课文或做作业多遍,15.4%被打。

从教育的根本意义上说,正因为孩子还处于一切尚未定型的成长期,所以才需要教育;他们难免会犯错误,而犯错也应该成为对他们进行教育的契机。可现在的情况是,有许多学生仅仅因为一个小小的过失,甚至只是偶尔的一次调皮,就遭到了来自教师的残暴责罚。在采访中,一个曾被老师当众体罚的学生形容那一刻“生不如死”。而一些案例也告诉我们,遭受了体罚以后,学生轻则情绪低落、厌学,重则罹患了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一位加拿大学者曾就体罚对孩子未来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做过全球最大规模的调查。调查显示:被罚儿童成年后吸毒和酗酒的可能性是正常儿童的两倍,而且患上焦虑症、反社会行为倾向和抑郁的几率大大增加。

为什么本应对孩子充满爱心的教师有的却变成了“恶魔”?在采访中,一些教育界人士对此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其中有几个原因。一是我们目前的教师队伍入口把关不严、一些偏远地区教师素质低下,再加上对教师的培训不够等,造成了目前教师队伍良莠不齐。二是旧的教育观念依然很有市场。一些教师信奉“严师出高徒”、“不打不成材”的信条,根本不把学生当做一个平等的人看待。三是现在许多教师压力过大,容易情绪失控。目前在许多地方,教师的教学质量直接决定着其评优晋级和奖金的发放,甚至关系到手中的“饭碗”,而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就是学生的考分和升学率,这使得许多教师心理压力剧增,把学生的考分看得高于一切,甚至完全把学生当成了生产分数的工具,师生关系因此僵硬、紧张、对立,非常容易爆发恶性冲突。著名德育专家周之良先生对此评价说:体罚学生的现象必须予以制止。国家应该在加强教师培训、减轻教师心理压力等方面采取一些措施。同时,我们的教育观念还急需转变,教师要学会真正把学生当做一个平等的人来尊重。“文明哺育文明,野蛮传播野蛮”,对人的尊重在我国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我们亟须在青少年中补上这一课,而它的起点,首先就是对青少年本身的尊重。

二痛:歧视“差生”,背离教育宗旨

本刊今年曾披露了一起教师歧视、伤害“差生”的严重事件。作为省级示范高中的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个别教师动辄对“差生”拳打脚踢,甚至发动全班学生投票选“差生”,并以“光荣榜”的形式公之于众,还辱骂成绩差的学生为“败类、人渣”,并以撵出教室、停止上课等方式,剥夺他们受教育的权利。这些行为严重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一些学生因此不得不转出这所学校。

孔子说:“有教无类”。青少年在人生路上刚刚起步,他们的未来孕育着无限的可能性,有的孩子可能学习成绩好一些,有的孩子虽然成绩稍差,然而在其他方面却可能颇有才华,现代教育的根本宗旨就是帮助所有的孩子都成功地走上属于自己的道路,让他们每个人都人尽其才,不枉度一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对所有的孩子应该都是平等的。可遗憾的是,近年来一些学校和教师却完全从功利主义出发,主观地将学生分成了“好生”和“差生”,区别对待。北京一位学习成绩不太好的中学生对记者说:在课堂上,同样是提问题,对“好生”,教师不厌其烦解答,而对于“差生”,则往往失去耐心,甚至大发恶声,严厉斥责;对待学生所犯的错误,“好生”可以不予追究,而“差生”却总被揪住不放,甚至遭到辱骂、体罚;在一些班级事务上,老师几乎不听“差生”的意见;排座位时,总是将好学生安排在前面,“差生”靠后;考试前,老师会主动给一些好学生开小灶,指导点拨,而对“差生”则不闻不问。

现代文明的重要理念之一就是“人人平等”,而用这种极不公正的方式培养学生,我们又怎么能够企望他们会成为合格的现代人?事实上,这些遭受了严重歧视的学生,往往连健康的心态都丧失了。他们有的自暴自弃,有的厌学、逃学、辍学,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重庆市长寿区晏家镇的少年抢劫犯王波,还不满17岁就持刀抢劫4次,被判刑5年。2004年6月有记者采访他时,他说:刚上初中时,我就是个“差生”,老师特别讨厌我,我也不爱上学,后来老师让我转学,镇里就那么几个学校,一听说我是个“差

生”,没学校要我。年仅17岁的他,由此走上了犯罪道路。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先生对本刊记者表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是有法律保障的。家长和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要积极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他认为现在的教师法流于空洞,应该进行修订,增加对教师行为的具体规范,增加罚则,这样才能使教师的行为得到有效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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