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试论我国教育行政体制中的权力分配

2013-03-14

纵观四十余年我国教育行政权力分配变迁的历程,在处理中央与地主的关系时,时而强调中央集权,时而强调地方分权,一直未能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实行合理的科学的职权划分,出现“一统就死、一放就乱、一乱就 收”的恶性循环局面。而且四十多年权力分配变迁主要侧重于教育教学管理权,在立法、规划、指导、信息交 流等方面的职能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如何科学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教育行政权限,优化配置教育行政资源, 调动中央和地方双方的积极性已是教育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两难问题。

二、教育行政权力分配类型的比较分析

纵观世界各国教育行政权力划分类型,归纳起来大体可分为中央集权型、地方分权型、中央集权与地方分 权相结合型。侧重中央集权型的国家如法国、泰国、韩国等;侧重地方分权型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实行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国家如日本、英国等。总的趋势是大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实行地方分 权制居多,小国、经济社会发展比较平衡的国家实行集权制的居多。随着世界教育改革发展的潮流,原来实行 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倾向于放权、分权,而原来实行地方分权制的国家则倾向于集中、统一。

教育行政权力分配的集中与分散各有利弊,不能一概而论。中央集权制的长处在于:有利于统一教育的目 的、方针政策,使国家的整体利益得到实现;有利于集中国家的财力、物力,按照国家的某项需要实施重点发 展,保证国家的重点人才需要;有利于国家通过行政干预对教育事业的管理与控制,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 展;并且有利于保持各地区教育的平衡发展,消除教育机会不均等现象。其弊端在于:一是地方政府和教育行 政机关缺乏自主权,限制了办学的积极性;二是整齐划一的目标模式,压抑人的个性发展,培养出的人才不能 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是难于发挥社会、集体、个人的办学积极性;四是机构臃肿,中间环节过多, 权责界限不明,行政效率较低。

地方分权制的长处在于: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办学的积极性,增加对教育的投入;有利于教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培养所需的人才;有利于调动社会、集体、个人的办学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不断 壮大;同时,还有利于建立相对灵活的学校办学机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形成特色学校。但也存在不少弊端 ,一是容易造成国家整体上“失控”,国家重点需要的建设人才难以得到保障;二是缺乏统一的发展教育的目 标和标准,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可能扩大教育机会不均等现象;三是国家整体上的协调、控制、评价、督 导等规范化管理难以实施,行政管理能力削弱。如在美国,教育经费来自于各学区的税款,一些贫困的学区由 于资金短缺而面临困境。俄亥俄州有44个学区在1977—1978学年开始之前宣布破产。另有大量学区因增加教育 税款得不到纳税人的支持,被迫把课程削减到最低限度,并取消服务和课外活动,解雇教师,砍掉学前项目。

相关推荐链接:

哲学  教育  语言  文学  历史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