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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与对策

2013-03-14

确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基本定位,应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现实发展与未来走向着眼。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尚处于发展的初期,具有极不成熟的性质,而且远未真正形成规模。据统计,目前 全国民办中小学约有3 000多所,仅占全国中小学数量的0.5%,扣除民办高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数量 显然要低于这个数字,它在我国整个教育事业中所占的比重决定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只能是公办学校的 有益补充,要在公办学校强手如林的局面下求得生存,就必须充分展示其灵活、多样的特点,扬长避短,应社 会之所需,补国家之所缺,真正发挥它在我国义务教育中的拾遗补缺作用。这也正是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民 办学校的基本定位和生命力之所在。从长远看,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只有发展到一定规模,形成规模效应 ,才能真正减少政府的教育负担,也才能真正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在 我国教育格局中的拾遗补缺、有益补充、直至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逐步递进的过程,随 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与成熟,这种递进过程将得以实现,我国的基础教育才能真正形成以政府办学 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体制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现实作用

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表明:在我国,不论是贫困地区还是发达地区,不论是尚未“普九”还是已经“普九”的地区,单一化的公办学校并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求。近年来重新起步的民办中小学校,客观 上从不同层面弥补着公办学校的不足,具有一定的拾遗补缺作用。

(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重中之重”任务的落实,加快普及九年 义务教育的步伐。

国家一再强调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把到本世纪末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事业“重中之重”的任务。抓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已显得十分紧迫。但是由于各地情况 不同,不少地方要实现“重中之重”的任务还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很多地方正进入小学、初中学龄人口高速增长的时期,入学、升学难的状况比较突出。即使城市小学、初中入学高峰逐渐有所回落,农村小学升初中的困难仍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另一方面,义务教育总体规模的急剧扩大使办学条件紧张的局面逐年加重,改善办学条件的任务与投入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学龄人口高速增长与严峻的办学条件形成反差,使得公 办学校的承受力面临挑战,继续单纯依靠公办学校增加班容量解决入学困难,势必给义务教育质量造成不良影响。一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正是顺应了当地义务教育的需求,通过筹集民间闲散资金,租借民间可利用教育教学场所和设施设备而迅速创办起来的,从而使一部分因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无法就读的学龄儿童有了上学读书的机会,因而受到社会的欢迎。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弥补了公办学校在数量、规模以及办学形式上的不足,缓解了入学、升学难的状况,有利于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步伐。

(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因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难的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已成为一种不可遏制的趋势,与之相伴而来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难的问题也日渐突出。在现实条件下,很多城市的公办学校,满足当地适龄 儿童、少年入学已是捉襟见肘,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难度更大。面对着户籍的限制和高额的收费,很 多流动人口的子女陷入了“流失”、“辍学”的境地。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原国家教委、公安部于1998 年3月颁布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办学校借读为主,也可入民办学校、全日制公办中小学附属教学班(组)以及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简易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事实上,近几年各地兴办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一定程度上为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提供了机会。很多学校的创办者也将流动人口的子女列为重要的招生来源。据调查,在一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聚集的地区,民办学校生源比较充足。而且由于解决了外来人员的后顾之忧,这些学校对于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一方面流入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同时,无论在城市还是乡镇,鼓励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区创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将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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