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什么是“现代教育”的真正内涵?

2013-03-12

当然,“义务教育”本身也含有强迫的性质,也是一种家庭和学习者必须接受的强迫性质的教育,自从十六世纪德国的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倡导,并从德国开始实施以后,在一些国家的一段时间内,义务教育确实也主要是强迫教育,并不一定免费。但在进入十九世纪以后,开始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迈进的国家,都先是在小学阶段免费,后来又逐步对中学阶段免费。二战以后,大多数国家不仅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完全免费,而且免费的范围还开始延伸到了高中和幼儿园。

在高等教育阶段,它也有门槛日益降低、向大众普及的趋势。它虽然不都是免费的,但通过降低学费、发放助学金、奖学金、专项贷款等,接受高等教育对学习者和他的家庭来说,都不再是难以承受的负担。

所以,保障全体国民的受教育权(或学习权),普及化、大众化,基础教育阶段完全免费,高等教育阶段低门槛、低负担化,是“现代教育”的第一个重要特性。

第二,“现代教育”是一种相对于社会有独立性,在其内部按民主原则运行的教育。

“现代教育”从它和社会的关系来说,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或者说“中立性”。当然,绝对独立是不可能的,在人类社会,任何机构都不可能与世隔绝。但“现代教育”之所以是现代的,是区别于中世纪专制时代的教育的,是因为它不再是被政府、被任何一种政治势力、政治权力,或者是任何一种宗教和意识形态所控制和垄断的工具,成为他们任意操纵和支配的附庸。

这种独立性体现在教育机构的人员任用、教育内容的确定、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内部管理和教学的运行等方方面面,都是由教育机构按自身的特点、规则和需要来进行的。外界可以对其进行监督,政府可以任免教育机构部分主要负责人,也可以通过增减教育经费和教育立法调控教育发展的方向、规模和速度。但政府和任何一种权力和势力都不能够对教育的内部运行直接进行干预。

正是这种独立性保证了教育活动绝不会被任何一种“统一化”、“标准化”的东西所禁锢和束缚,从而保证了教育的“现代性”,使教育能够稳定发展、不断进步。如果没有了这样一种独立性,就不可能有真正健康的教育,即使勉强有一些形式上的教育机构,它也不可能拥有神圣、尊严的品格,不可能有什么“现代性”,必然会堕落成为与官场和商场无异的污浊之地。

“现代教育”在内部管理上是按民主原则运作的。在大学讲究“教授治校、学术自由”。在中小学,虽然各国各学校具体的管理方式有所不同,但也都注意既保证校长等管理人员合法使用职权,又重视防止他们滥权,重视由教师、学生、家长等方面的共同参与来进行民主管理,重视保障教师和学生在教和学的过程中的自由度,使他们有施展个性和创造能力的时间、空间和余地。

第三,“现代教育”在教育的目的和内容上是一种培养“公民”的教育。

“现代教育”和专制时代教育的重要区别,在于它不是培养只会盲目服从,只会在一个给定的范围内循规蹈矩唯唯诺诺,不会独立思考,只会让别人代替自已思考,以别人的思想为思想的精神奴隶。而是培养会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多彩的世界,会用自己的耳朵去听不同的声音,会开动自己的大脑去对自己所见、所闻的一切进行独立的判断思考并提出见解,有公民意识和科学理性精神,懂得自己做为人所拥有的尊严、权利和责任,认识和了解宪政、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现代文明的核心理念的合格公民。与此相适应,“现代教育”在内容上就不仅是重视自然科学,而且同时重视以公民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人文社会科学,重视让学生从小就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公民知识、公民品德和公民技能。

“现代教育”当然还有如《教育大辞典》提到的别的一些特性,但以上这几条才是最重要和最本质的。

相关推荐链接:

哲学  教育  语言  文学  历史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