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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模式的理论思考

2013-03-06

自从进入二十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和文化以前所未有的加速度迅猛发展,这使传统智育观面临越来越严崐重的挑战。在应付挑战的对策研究中,心理学家作出了突出贡献,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把智育等同于知识的传授与灌输,把学生当作被动接受知识之容器的传统智育观。如今人们已经认识到,智力绝不仅是大脑的思维活动,而是个体全身心都参与的把握世界的活动方式。智力起源于外部动作,头脑中的智力活动是主体改造客体的外部实践活动(包括直接和间接经验)在思维中的内化、抽象、再现或预演。人的智力活动不仅包括对外部信息的接收、加工和存储(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更主要的是在规律和主体需要的统一中选择和确立实践目的、寻找手段、方法、设计实践程序并预测出实践的结果(认识发展过程的第二次飞跃),这正是人的智力活动所具有的超前性和能动性。

当前智育观的变革不仅表现在对智力本质认识中的根本性突破,而且来自音乐、绘画等艺术领域对直觉、想象、灵感等创造性思维特殊形式认识中的一系列新突破,由此使人类正在超越逻辑思维和传统理性主义的狭隘智力观,开拓全方位、多层次智力研究的新天地。

在这种崭新智力观的指引下,智育观正面临一系列跨世纪的历史性变革。这必将引起智育王国价值尺度的变革。

2. 德育范畴的澄清与德育模式的现代化

德育在个体教育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当前对德育的理解极其混乱,德育实施中也存在许多严重违背教育规律的作法,以至影响到受教育者身心的健康发展。所以首先需要澄清德育范畴,尤其是正确理解智育与德育的区别与内在联系。

道德是规范人的行为之价值尺度。德育的目标显然是要按照特定时代、特定社会的道德规范来培养、塑造个体的品德、信念和行为习惯。而要达此目的,首先必须使受教育者了解和懂得社会的行为规范,并发展其道德认识能力,包括建立道德概念、发展道德判断力和道德选择能力。而这些都没有超出智育的范围。可见,智育是德育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学校德育中大量运用的道德说教是必不可少的(当然,说教必须符合学崐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并使学生乐于接受才会有效),但这实际上属于智育,如果称之为德育的话,那是在学科分类意义上的德育课程,这是智育与德育的重合部分和相同之处。

那么,德育与智育的区别何在呢?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智育中主要解决知与不知的矛盾,而德育中则要进一步面对和解决信与不信的矛盾。如何使学生的道德认识内化、升华为道德信念和道德理想?这是德育超出智育的目标和要求,这也是德育比智育更困难崐的地方。

第二,德育还要考虑如何促使受教育者将道德认识与道德信念转化为道德行为,并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总之,道德教育要在解决知与不知这个智育中基本矛盾的基础上,进一步促使受教育者实现由知到信、由信到行的两层次转化,这才算实现德育的目标和要求。

但是,人的行为不仅受理性、道德支配,而且受个体感性欲望和眼前利益所驱使,在许多情况下,感性与理性、利益与道德往往处于尖锐的矛盾冲突之中,怎样才能保证用道德战胜利益和欲望,取得对个体行为的支配权呢?这一方面需要有强烈的道德信念和道德理想追求,另一方面则需要坚强的意志力。道德理想、道德信念和道德意志是个体调节自身行为的个性心理品质,而培养和发展这种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正是道德教育的实质所在,也是德育与智育的区别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