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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德育思想浅论

2013-03-06

他常以孔子所谓“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这句话来教育学生,且认为“此是古今学者君子小人之分,差之毫厘,缪以千里,切宜审之 !”(《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一)他坚决反对“学圣贤之理,为市井之行”的人。当时许多读书人都把做学问看作是中科举,猎取官禄的阶梯和资本,朱熹对此是极为反对的。他提倡所谓“复天理,灭人欲”,实质上是以儒家的道德伦理来教育学生,“使之所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而得朝廷之用”(《濂洛关闽书》卷十六)。朱熹始终把德育放在领先的地位,把德育与智育融为一体,既教学生以知识,又教他们怎样做人。在他看来,小学教育是基础,是“培根”的工作,故从小向儿童进行道德品质教育尤其重要。

朱熹认为,儿童必须学习和掌握的“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畏隆师之道”方面的伦理道德皆蕴藏于儒家经典之中。“道之在天下,其实原于天命之性,而行于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其文则出于圣人之手,而存于《易》、《书》、《诗》、《礼》、《乐》、《春秋》孔孟氏之籍”(《朱文公文集》卷十八《徽州婺源县学藏书阁记》),因此,儒家经典乃小学教育的基本内容。

朱熹平生编写的大量著述中,儿童用书占有很大的比重。如《论语训蒙口义》、《易学启蒙》、《小学》、《四书集注》等,都是他亲自编写的儿童读物。特别《小学》和《四书集注》,一直为宋末和元明清三代六七百年间封建统治者作为正统的小学教材。

朱熹编写的这些儿童读物,都把宣扬儒家思想放在首位。如《小学》一书乃博采六经、史传以及孔子后学著作中有关忠君、孝亲、守节、治家等内容的格言、故事、训诫等编写而成,集中反映了儒家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正如朱熹自己所言:“修身大法,小学备矣”、“后生初学,且看《小学》之书”(《朱子语类》卷七),那是做人的样子。朱熹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还拟订了许多道德教育规范:“五教之目: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修身之要: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处事之要: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接物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已。”并强调“学者学此而已” (《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四)。朱熹又在《德业相劝》中说:“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能御童仆,能肃政教,能事长上,能睦亲故,能择交游,能守廉介,能广施惠,能受寄托,能救患难。能导人为善,能规人过失,能为人谋事,能为众集事。能解斗争,能决是非。能兴利除害,能居官举职。”上述列举的这些“能”,要是真能做到,那就成为一个尽善尽美的人了。这虽是朱熹写的《增损吕氏乡约》一文中的条文,但也可以说是朱氏的道德教育观的基本内容。

至于德育的方法,在朱熹看来,青少年德育最突出的特点是“先入为主”。他认为青少年思想单纯,最易受社会上各种思想影响,一旦接受了“异端邪说”,再教以儒家伦理道德思想就会遇到抵触。可是,“非礼之端不能禁外之不来,而能禁内之不往” (《续近思录》卷十二),是故只要我们把“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只要“先入为主”,就可免“扦格不胜之意矣”。(《小学集注·原序》)朱熹强调婴儿坠地之后,乳母之教,尤为重要。长到6岁,要教以数目、方名等浅易知识。8—15岁为小学阶段。“人生8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大学章句》)。朱熹主张家长对青少年必须严格管教,切不可使其娇生惯养。如果“从幼便骄惰坏了,到长亦凶狠”(《小学·嘉言》)。所以家庭教育不可有丝毫放松。为便于教育从幼年抓起,朱熹亲自为儿童编写了一本《童蒙须知》作为教材之用。

朱熹继承了孔子关于“少时若天性,习惯成自然”的看法。他认为只要使青少年日常一言一行都能遵循一定的礼仪守则和规范去做,日子久了,自然会形成习惯,长大成人后就能遵守伦理纲常而不违。可见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习惯是儿童道德品质养成的关键所在。

如何能有效地培养青少年的道德行为习惯呢 ?朱熹认为须从具体的日常事务入手,所谓“圣贤千言万语,教人且从近处做去”(《朱子语类辑略》卷二)。为此,他主张培养青少年道德行为习惯最好的方法就是把社会伦理具体化和条理化,让青少年遵照履行,为使他们“洒扫应对,入孝出悌,动罔或悖”(《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六)。朱熹在其撰写的《童蒙须知》中,对儿童衣服冠履、言谈举止、待人接物、洒扫应对、读书写字等日常生活习惯和行为准则都按照儒家的标准作了具体规范,比今天的《小学生守则》还要细致,要求青少年遵循不违,诚履笃行,庶几将来“自不失为谨愿之士”,甚而“入于大贤君子之域,无不可者”(《童蒙须知》)。

朱熹虽然强调青少年的“行”,但并不等于说不重视“知”。他认为要形成青少年的良好道德行为习惯还必须同时向他们灌输社会伦理道德观念,这正如他所指出:“为学之实,固有践履。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然欲行而未明于理,则其践履者,又未知其果何事也。” (《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答曹元可》)他形象地以眼睛和脚的关系来比喻行和知二者的关系:“知与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朱子语类》卷九)行与知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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