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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考法学类《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的概念

2013-02-10

精品网小编在此为各位考生搜集整理了婚姻家庭法等信息,望大家能取得好的成绩!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婚姻家庭的历史性和社会性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中,婚姻家庭不是自始存在、永恒不变的。婚姻家庭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应运而生的。它是同一定社会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人类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婚姻 一般概念是指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含义是:

1婚姻须为异性结合,同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2婚姻须为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不具有此等身份的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3作为婚姻的结合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否则,男女双方即使在事实上共同生活也不成其为婚姻。

婚姻的法律概念 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家庭 一般概念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1家庭是—个亲属团体;家庭有不同的结构形式,规模和成员不尽一致,但家庭成员总是基于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联结在一起的。此外,收养也是家庭关系的发生途径。

2家庭须有共同经济,如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组织消费等,具体情况因不同的时代而异。迄今为止,家庭历来都是社会中最基本的生活单位。

3家庭既是亲属团体又是生活单位。同一家庭成员一般均为亲属,而且多为近亲属,但亲属并不都是同一家庭的成员,他们是分属于不同家庭的。

家庭的法律概念 是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亲属团体。

★在学术研究的领域内,如果作广义的解释,婚姻泛指群婚制出现后的各种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包括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和与之相适应的血缘组织和家庭形式。如果作狭义的解释,婚姻家庭仅指原始社会崩溃以后形成的个体婚和个体家庭。原始社会中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是不称为婚姻家庭的。

★婚姻家庭的属性

1、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不可缺少的自然前提或自然因素。它是婚姻家庭有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显著的特征。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是婚姻的生理学上的基础。通过生育而实现的种的繁衍和由此而形成的血缘联系,是家庭这一亲属团体的生物学上的功能。通过两性结合、生育行为而实现的人口的再生产,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生理学和生物学领域里,某些自然规律同样也是作用于人类的婚姻家庭生活的。自然选择规律的作用便是一个明显的例证,婚姻家庭立法应当考虑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例如:法律不承认同性结合具有婚姻的效力,以到达法定婚龄为婚姻成立的必备要件,以当事人有一定范围的血亲关系相患特定的疾病为婚姻成立的障碍,以有生理缺陷、无性行为能力作为婚姻成立的障碍或离婚的理由等。

2、社会属性。婚姻家庭是社会的产物,而不是自然的产物。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和血缘联系等,只是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不可缺少的自然条件,而不是婚姻家庭本身。

婚姻家庭本身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它是社会关系总和的组成部分,与其他社会关系具有密切的联系,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客观要求。任何婚姻家庭都不是抽象的,脱离社会而存在的。它总是依存于一定的社会,具有一定社会内容的。

★社会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作为社会关系特定形式的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婚姻家庭中的物质社会关系,是同作为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不同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组织形式等,决定了婚姻家庭领域的经济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婚姻家庭中的思想社会关系,是同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相适应的,具体表现在思想感情、伦理道德、法律和习惯等诸多方面。

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其社会属性而非自然属性,这已为科学和历史一再证明。两性的生理差别、性的本能和血缘联系等,存在于一切高等的或较高等的动物界。人类的婚姻家庭因其社会性而根本不同于动物的生活群体。我们不可忽视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但是,夸大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贬低其社会属性则是完全错误的,将两者平列起来等量齐观也是完全错误的。

★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 从总体上来看,婚姻家庭起着调节两性关系、维护两性关系的社会秩序,组合亲属生活,满足婚姻家庭成员物质和文化需要等重要作用。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社会中人口再生产的单位,也是社会中重要的经济单位和教育单位。

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功能 人口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之一。一定数量的人口和人口的再生产,是社会存在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以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的婚姻家庭,是人口再生产的社会形式。

2.组织经济生活的功能 家庭的经济功能,是同一定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相适应的。从历史上来看,以婚姻为基础的个体家庭出现后,便取代了氏族组织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具有组织生产和组织消费的重要功能。在古代的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小生产经济中,家庭的组织生产的功能十分强大。随着大工业的发展和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近现代社会中家庭在组织生产方面的功能已经大为减弱,但部分家庭仍然是组织生产的经济单位。更为重要的是,家庭仍是组织消费的经济单位。家庭是社会分配和个人消费之间的中介。

3、文化教育功能 这是在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家庭是人的最初的生活环境和活动场所,

家庭教育有着不同于学校教育和其他社会教育的种种特点。在古代,家庭教育也是重要的教育方式。随着近现代学校教育和其他社会教育的发展,家庭教育在全社会的教育事业中仍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养成健全人格、培养思想品德、实现文化传承等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这一切都是在潜移默化中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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