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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交警式德育记分制”在中职德育管理中的实践探索

201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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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交警式德育记分制 德育导师制 德育评价 实践

论文摘要:随着中职生源质量的逐年下滑,中职德育管理的难度也不断加大。各中职学校正积极探索全新的“德育导师制”管理模式,学至德育评价问意一直困扰着德育导师制的有效实施。如何构建科学的德育评价模式,如何有效的实施评价方案?本文针对传统德育评价模式的弊端,阚述了独具特色的“交警式德育记分制”德育评价模式和实践操作方案,井总结了其优点和不足之处。

中职学校培养的目标决定我们所培养的学生将直接进人社会,工作在各行各业的第一线。他们的思想道德和行为素质是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直接带人到工作岗位,伴随其职业生涯,甚至影响到本地区的社会风貌。由此可见,学校的德育工作开展的好坏,关系到能否全面提高新一代劳动者的素质问题。面对生源素质的下滑、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家庭教育的缺失等诸多问题,探索全新的德育管理模式和构建科学的德育评价模式来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是中职德育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通过科学的德育评价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素养,已成为当前德育工作的当务之急。但是,受传统德育评价模式的影响,当前一些中职学校的德育评价存在较为普遍的问题。

1 德育评价存在的问题

1.1评价形式单一

往往注重对学生道德认知层面评价,而忽略对学生道德行为实践的检验。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主和教师对学生的印象进行的德育总评,甚至以所谓的“政治思想觉悟”的鉴定来评价。

1 .2评价标准过时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得到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社会转型期的多元文化和思潮随之而来。这些变化使得我们不仅要有一个统一性的评价标准,更要有一个反映这些“新新人类”的个性化特征的综合评价体系。

1 .3评价结果模糊

班主任在素质报告单上对学生的德育评价往往只是写下“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作简单评定。对学生德育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一行为表现缺乏具体的、有说服力的记载,只注重结果评价,而忽视过程评价。

1 .4评价功能低效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教师对教育过程中学生德育评价的教育性认识不够,往往把学生德育评定作为选拔或管理学生的工具和手段。没有把评价当作是对学生成长过程的激励和鞭策,没有很好的掌握学生思想发展轨迹和行为表现的动态变化,以便教育、帮助学生,促进其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和发展。

德育评价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导致德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大打折扣。科学有效的德育评价体系应具有以下三个功能:一是导向功能,指导学生的品德朝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二是诊断功能,通过德育评价,可以鉴别学生品德状况,为进一步教育学生提供依据,三是强化功能,在评价学生品德时,通过扬善抑恶,引起被评价者强烈的情绪体验,进而强化良好的品质,抑制不良的品质。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学校2005年开始推行德育导师制德育管理模式,修改了原有的学生德育评价方案,配套推出了“交警式德育记分制”德育评价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2“交警式德育记分制”学生德育评价模式

2 .1“交普式德育记分制”

就是把学生的“知、情、行”用分值的形式表达出来,建立知行综合评价模式。把校规校纪的内容细化、量化成若干个加减分的项目,其中加分项有25个,减分项目有3大类下分48项。我校借鉴交警部门对驾照管理的形式来管理德育分,因而取名为“交警式德育记分制”。具体做法有:

2.1 .1“驾照”的取得——赋给基本德育分

新生人学,通过一周的军训与学习学校规章制度,经实操(军训操练项目)与理论(学校规章制度)考核合格后,每生赋给基本德育分12分(取得“驾照”)。

2.1.2“驾照”的扣分——对基本德育分的加分与减分

学生以学期为单位实行记分制,对行为表现好的学生由德育导师根据加分项目的权值在基本分上累加德育分,上不封顶。对有违纪现象的学生,则在基本德育分上减分。一学期内如果被扣完12分,则吊销驾照(基本德育分为零),学生需重新参加行为规范学习班,再次学习相关制度并参加义务劳动,直到通过考试和劳动合格,恢复到12分;学习班根据人数情况不定期举行。一学期没有被扣至零分的学生,第二学期初重新恢复到12分。

2.1 .3分值记录与数据统计

德育分的扣分记录:主要由“交警”与“协警”来记录。“交警”主要由学校德育部门行政人员、值日教师组成。“协警”主要由校风纠察队、学风检查组、文明纠察队、食宿管委会等学生会干部和志愿者组成。由“交警”带领“协警”分时段检查,教学时间段重在课间、午间,非教学时间段重在食宿、操场等场所巡视。发现“小问题”,当场及时纠正教育;发现“大问题”,则带当事人到“事故调解中心”—— 值日办公室调查了解。无论大小问题,“交警”与“协警”都要面带微笑,耐心了解情况,如违规情况属实,则对照相关条例(扣分项目)进行数据的记录,撕下二联的违规记录单,一张交给当事人,贴在学生《成长手册》减分附页里,另一联交政教处存档并作为数据输人的原始凭证。

德育分的加分记录:主要由任课老师、相关德育导师、班主任来记录。任课老师对学生的课堂表现(回答问题、课内练习、小组合作活动、实训操练等)作加分的评价记录;德育导师针对学生自身个人的纵向比较,对一段时间内的进步和突出表现给予加分记录;班主任对学生在有利于班风、学风建设等表现给予加分记录。同样以两联的形式记录存档。

数据的统计:开发一个软件系统,由专职人员负责对原始凭证的保管、及时的录人和数据统计。分反人区的社会风貌,第一线。他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状况。

2 .1.4统计结果的信息反馈

加分信息广泛宜传与表彰:每周一汇总,每月一公布,并相关信息、表交给相关人员。把加分的学生信息及时在校园网上表彰,突出的个人事迹由德育行政在晨会上表扬,班级的先进典型由班主任在班会课上宜传,同时由德育导师通过校讯通形式短信告之家长。通过这些正面引导,宜传学校良好的精神风貌。

减分信息个别交流与跟踪指导:对减分信息只发布到学生当事人和相关德育导师,这样既维护了学生的尊严和面子问题,要让当事人知道其自身的不足之处。德育导师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跟踪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及时鼓励学生的点滴进步。使导师的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 .2综合评价

2.2.1“交警式德育记分制”与德育行政处分挂钩

“交警式德育记分制”是一种定量德育评价,其分值的高低在一定的区间应该形成定性的评价,否则会让学生形成一种“错觉”,认为“小事不断”也只是数字的变化,与处分没有什么关系。为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我们把这两种评价做了个对应表,明确了德育行政处分与德育分的关系。

见表1:

2.2.2“交警式德育记分制”与学分制评价衔接

“交警式德育记分制”作为一种德育的量化评价,最后还是要与学生学业评价制度一一学分制所衔接,给学生以压力和动力,我校规定六个学期德育总学分达不到160学分,不予以毕业。根据学分制的学分分配方案,根据专业班级的特点,做了如下的对应关系。

见表2:

其中:财经商贸类专业与计算机、机械类专业的学生德育分量化成德育学分时区间范围有所区别。相对而言,文科类专业女生要比工科类专业女生多,管理难度相对容易一些。

3“交警式德育记分制”的优点及不足之处

学校推行“交警式德育记分制”学生德育评价模式三年来,取得很好的效果。

与德育导师制紧密配合,营造了“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校园氛围,导师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跟踪评价与引导,进行心与心的沟通,构建了和谐融洽的新型师生关系。

学生通过参与“协警”工作和对《成长手册》的记录,促进了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能力的提高。

及时发布学生的加分项目信息给家长,宣传了学校的正面形象,增进家长与学生情感、沟通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拉近了距离。

注重过程的记录和引导,采取了定量与定性的综合评定,避免了德育评价盲目性,使德育工作有的放矢。分专业进行不同的综合评价,确立了“以人为本”的个性化德育观念。

与“千分制”德育评价相比较,数据容量小,记分更清楚,操作更简单,统计更便捷。

以上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但也存在以下两个突出的问题,需进一步的加强和研究:

进一步加强教师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部分教师在德育分的扣分或加分尺度比较随意,增减德育分后,没有及时交给德育部门录人处理,致使数据统计相对滞后,不能实时准确地反映全校学生德育分的动态变化。导致斑主任和相关导师与学生的沟通推迟,影响了全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急需加强中职教师的心理健康知识和辅导技术的培训,突出导师“导”的功能。中职学校的学生“突发”违纪事件,很多是源于学生的心理因素,如果不了解学生的心理,不加以引导,只是“训斥”学生的“不争”和记录所谓的“数据”。那么这种德育评价的模式也只是形式主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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