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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民国时期“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经费筹集及其矛盾困境

2013-01-17

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经费的筹集“以全县范围,应统筹全局,按时支配,如有不足,再由村户捐集款项或谷米,或由村民出力造林,种农作物,如芋蔗凌子之类,以供给之”。学校基金之筹集,以举办公共造产为主,在《办理通则》中,曾规定筹集的主要方法有:拨用农仓收益,或按照私人财产(包括蒸尝)多寡,分别派捐;移用原有学款.、庙产、公款、公产及其他公有产业;由乡镇村街长征民工,借用土地,举行公共耕作,以其收入拨充基金;乡镇村街所有荒地荒山,由基础学校乡镇村街公所,主持垦荒造林工作,以其收益拨充基金;志愿捐助之财产;参照筹建村街公产办法大纲,办理其他公共造产事业。此外还有提充各村街内之寺庙神会及其他无正当用途之公共产业,提充祀产之一部分,征收义务教育捐,筹设学仓等。基础学校筹集基金之最低数额,村(街)基础学校暂定为每年能出息国币一百元以上,乡(镇)中心基础学校暂定为每年能出息国币四百元以上。依1941年((广西教育概况》统计,当年已经筹获之基金数目,计中心学校当年可出息470,682元,国民学校当年可出息国币947,781元。

国民基础教育的经费一方面力求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的地方造产,比如学校校舍,可因地制宜,就当地无用的公所、寺庙,或借用民房、祖祠,加以修理,或征用义务劳力特别建造,而不是另盖华而不实的校舍以充门面;另一方面开辟新的公共产业,既可为当地村民创造经济利益,又可为学校积累基金,既进行了生产教育,又使民众对支持教育事业有了新的认识。如桂北各县,“好多乡村学校,校舍的建筑,基金的筹集都不差。如灵川、兴安、全县一带……有的教师每月尚能有三担以至五担的谷子,大家的生活还相当安定,至于学校的修缮办公设备等费,以其基金有着落,也在都不发生问题”。

筹集经费,单靠政治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需地方人士的协助,充分发动社会的力量。省政府有鉴于此,于1938年4月,颁布《广西各县乡(镇)村(街)国民基础教育协进会简章》,在各县乡(镇)村(街)成立“国民基础教育协进会”(后改称“国民教育协进会”),将过去仅负担片面而消极的工作的各校基金保管委员会取消。国民基础教育协进会是为协助推进国民基础教育的主要组织和社会力量,以扩大地方人士参赞和推动国民教育的责任。协进会对国民基础教育积极辅导和善为运用,有效地解决了国民基础学校的一些问题。如强迫教育,筹集学校基金、设备、建筑、办公费、教师生活费米津谷津等。国民教育协进会还曾负责办理国民教师慰助工作,由于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是个规模庞大的工程,所需的基础教师数量必然也巨大,教师的薪金待遇也就成了经费支出的一个大头,加上物价增长和战争的影响,教师待遇得不到保障对国民基础教育的推进也是一个障碍,所以国民教育协进会协助政府“广泛地展开国民教师慰助运动,从治标方面说,大家献米捐钱或出土地;从治本方面说,大家切实限期筹足学校基金”。

国民基础学校还会动员当地群众进行临时的募捐。一位指导专员到各地指导归来后曾记录:“往各县各乡镇辅导国民教育,在灵川县的仪舞镇住了两夜,知道该镇中心学校,以短短的时间,筹办了一个成绩展会及恳亲会,发动了一个募捐运动,一募就达法币一万八千元左右”。可见,只要用正确的教育方法去引导和教育民众,发动民力,群众对于国民基础教育的支持是可能的,这种组织社会力量,运用社会力量来改进及充实学校,协助并响应政府推行各种抗战建国设施的办法可以临时解决国民基础教育的部分经费问题。

三、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经费存在的问题及其检讨

尽管普及国民基础教育对于经费筹划的设计考虑得比较多,一些地方也确实实行得比较好,但在有些县份,实际操作上仍存在很多间题:“第一,贫痔县份,经费支细;第二,是学校基金与乡村公产,不得不能达到规定的程度,而且一时未能积极筹集;第三,是省库因各种建设事业,开支浩繁,无力补助各县经费”,也就是说国民基础教育经费的学校基金、县款、省款三方面来源均存在问题,因此国民基础教育的经费一直“捉襟见肘,未稍减其严重性”。据1937年上半年的统计,全省村街基础学校已筹足基金者,仅7,139校,占全省36. 5%。;乡镇中心基础学校已筹足基金者,仅582校,占全省25.300。而未筹基金者,则乡(镇)中心基础学校为548校,占全省2300;村(街)基础学校为3,574校,占全省18. 2 %。可见国民基础教育的经费筹集问题面临的难度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