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学的三层次理论,体育文化应该属于人类文化系统的哪一层次呢?对此,我们应从体育的本质目标和衍生目标中去寻求答案.我们认为,体育的本质目标是“对作为物质属性的生理意义上的人体的改造”,它是一切体育功能和价值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作为组织属性的社会意义上的人的角色等的改造”和“对作为精神属性的心理意义上的人的情绪等的改造”是体育的衍生目标.据此,我们认为体育文化应属于物质技术层面的文化.但是,体育文化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化现象,它自身既包含有物质技术成分的文化,也包含有制度成分和思想观念成分的文化内容,是一个复杂的文化子系统.其中,体育运动技术、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等属物质层面的文化,体育组织管理制度、比赛制度、竞赛规则等体育发展战略、方针、体育机构设置等属于制度层面的文化,而体育价值取向、体育思想等则属于精神层面的文化.根据文化系统中不同成分的地位关系,我们认为,体育物质技术处于体育文化系统的最外层,体育组织制度处于体育文化系统的中间层次,体育思想观念尤其是其中的体育价值观,即体育精神文化是整个体育文化系统的核心.
2郴州市农村体育的文化学特征
2.1体育思想文化特征
体育思想文化包括体育价值观念、体育情感、体育审美情趣等内容,它是体育文化的核心部分.由于郴州市农村从总体上尚处于农业文化形态之中,在这样一个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社会里,各种生产劳动都要依靠人的肢体活动来提供动力,这种体力劳动客观上具有与体育活动相类似的健身功效但很不具体,农村群众对体育健身没有需求,休闲时间聊聊天、打打牌.在节日活动中偶尔开展的体育活动,也非为健身而进行,而只是作为文化娱乐和展示自我才华的活动.因此,作为针对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因体力活动少和营养过剩引起的各种“文明病”没有清醒的认识,对健康的概念没有正确理解.在郴州农村体现为一种价值和形态依附于节日文化而存在的亚体育.农民群体没有形成通过体育健身活动培养顽强拼搏、超越自我、团结协作精神,追求健康等现代先进的体育价值观和健康的行为习惯.
2.2体育物质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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