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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关于教育伦理的思考

2013-01-10

教育应服务于社会的理念。教育通过传承人类所创造的一切优秀的思想及科学文化成果.服务于社会,促进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同时接受社会对教育的监督、评价。全社会亦应大力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理念。随着社会的发展,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普及化过渡。与此相关的还有终身教育及终身学习的理念:

素质教育的理念。21世纪大力提倡综合素质教育、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文化素质教育、专业素质教育和身心素质教育四个方面。教育培养目标应着眼于,21世纪对人才的需求。

教育与经济互动关系的理念。教育是事关全民素质.国家民族兴衰存亡的事业,一切活动均应以社会效益为依据、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科学技术服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应取得一定的效益。它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没有经济效益二办教育要有经济观点,要合理科学地配置有限的教育资源,以较少的投人追求较大的产出,求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教育者与被教育者新型关系的理念。在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今天,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领域,也应该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及强烈的服务意识。在学校教育和管理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充分尊重受教育者的权利,因材施教,提倡个性化教育.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同时,加强师德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在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教育伦理的研究与发展相对滞后,陈旧的理念必须更新。我们应当吸取几千年来我国传统教育伦理的精华和世界各国教育伦理的合理成分,总结社会主义时期已形成的教育新伦理的内容,构建新的教育伦理学体系。对其中的理论问题、实践问题,结合时代特征做深人研究。其中的一些分支,如按教育阶段划分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按活动范围划分的管理、教学、服务等方面的伦理道德问题、都要进行具体研究。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应广泛进行教育伦理的宣传教育、使科学高尚的教育伦理深人人心。

(二)制度

伦理作为文化、其理念必须在制度层面上全面体现出来〕教育制度包括国家的教育制度和各教育机构的具体制度,都应体现出教育伦理的理念.并保证这些理念的实现。对这一问题进行考察,可以看出,现实与理想相差甚远。应当重新审视我们的一些规章制度,并按照现代教育伦理的要求加以规范〕举凡招生制度、收费制度、学籍制度、考试制度、学校法人制度、教师聘任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等,都必须符合教育伦理的总体原则,而不得与之相悖。现行教育管理制度,在许多方面套用行政管理制度.教育机构与政府部门差别不大,教育管理人员与政府官员无异〕学校里的校长、处长不以职业教育家为人生坐标,而是套用行政级别或与行政官员可以互换,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学校师生员工负责。至于民办学校的校长则往往以“企业家”自居,去追求所谓的“经济效益”,但我国目前却没有有效的制度可以约束其行为。没有好的制度,正确的伦理道德理念就不可能实现,而违背教育伦理的行为也不可能得到制止纠正。“三乱”(乱招生、乱收费、乱发文凭)和考试舞弊等现象,许多皆因制度不严、惩罚不力所致。封建时代的“科场案”被列为罪大恶极,可诛不可赦之列,如今的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花样手段大大超过了过去,也可与市场中商品造假的手法相“媲美”.但打击力度远远不够。晋升教师职称的考试和论文成果的申报中,制度本身就有许多漏洞和模棱两可之处,有的地方近于鼓励抄袭剿窃(制度本身看似形式,但有没有伦理的支撑和规范是大不一样的。我们的教育制度改革特别是重大制度的改革,每一项制度的出台,每一条款的制订,都应当在教育伦理的规范下进行,并接受教育伦理的检验。

(三)素质

有了好的理念和好的制度,仍然要由人来理解和执行。人的素质不行,一切都将成为空想。目前,教育工作者的素质不能令人满意,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师资来源问题,二是对师范院校学生的伦理教育问题,三是对教职工的伦理教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