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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交往行为理论与翻译的主体间性

2013-01-10

语文学翻译研究范式和结构主义语言学翻译研究范式均以作者和文本为中心,而对译者主体性遮蔽。语文学翻译研究范式的哲学基础是经验主义的哲学理论,其语义观为指称论和真值论,这种理论对翻译研究的影响是将作者视为意义的中心,将作者和译者的关系视为主人和奴仆的关系,译者必须忠实地传达作者的目的;语言学翻译研究范式的哲学基础是唯理论或结构主义理论,其语义观为关系论和确定论,这种理论将文本视为意义的中心,强调译文忠实于原文,译文同原文等值、等效以及再现原文风格等。结构主义语言学翻译研究把语言看作一个封闭自足的体系,把意义看成是由句法~语义规律设定的一成不变的东西。这样就排除了在翻译活动中所涉及到的译者主体因素。这两种范式都要求译者绝对忠实地再现原文的内容与风格,译者的主体性完全被淹没。中西传统译论中有许许多多关于译者这种身份和地位的比喻。谭载喜对这些比喻作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余光中将译者比喻为介于“神人之间的巫师”。所有这些比喻无一例外都说明了译者主体性的遮蔽。

与此相反,文化研究范式的翻译研究体现的则是译者主体性的过度张扬。可以说,这种主体性的过度张扬是对前两种范式下译者主体性遮蔽的矫枉过正,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发现了翻译家,凸显了翻译家的主体地位。然而,翻译研究学派、操控学派、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女性主义翻译理论、后殖民主义翻译理论等对译者主体及其主体性的过度张扬,却使得翻译的主体越来越离开了翻译的客体之一的原文文本和原语文化,出现了对原文文本过多的操控及任意的改写,过多的偏向目标语的文化语境和目标语文本。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以解构主义思想为核心,或否定原文文本中心论,或拆解作者与译者、原文与译文的对立,或打破文本限制将翻译活动与文化因素结合,或把权力与话语结合。勒菲弗尔提出“翻译就是改写”的主张,与此类似观点的还有操控学派的赫曼斯等人。翻译就是改写的主张,会导致翻译可以根据目标语文化和翻译目的的需要任意改写原文文本,甚至会出现没有原文文本的译本。

“解构主义认为,文本的意义具有开放性、互文性和非始原性。”解构主义思想对意义的重新定义和解读,直接推翻了结构主义将意义凝固化和静止化的作法,颠覆了结构主义赋予意义的权威性和绝对性。在翻译中,就产生了人们对原文和作者权威性的怀疑。解构主义思潮的怀疑主义倾向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对理性的全部否定,对主体意识的过分强调,或干脆放逐主体”,“甚至在批评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意义确定性和明晰性时,完全消解了语言的规律性,让释义活动变成一种无终止的解释和无限的衍义”。在这里,由于原文意义的不确定性,译者如果分寸把握不当,就会出现任意解读原文文本,滥用译者的权利,导致译者主体性的过度张扬。

女性主义翻译理论把翻译看作是争取女性权利的工具,更加张扬译者的主体性。为此目的,译者甚至可以篡改原文内容以适应女性表达的需要。戈达尔德(Godard)认为,“女性主义译者坚持维护她那女性的差异”,“翻译中妇占(womanhandling)文本意味着她要取代那个谦虚而自惭形秽的译者”,从而颠覆了那种以翻译对等为基础的翻译理论。从女性主义翻译观的角度讨论译者主体性,其实质是关于译者与作者的主体间性关系讨论,因为作者认为,在翻译过程中,作者、译者的主体性,亦如男性与女性关系的构成,没有他者的参与,其主体是不存在的,只有通过自身外在性的他者才能辨认出主体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