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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中国伦理思想下的武德

2013-01-10

谦和思想是武德中“善待人们之间关系,端正自身德行”的主要方面,讲求谦虚恭敬,宽容忍让,重视和合。这也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本要求,是“仁”的基本内容之一。

含蓄的致艺思想也是武德思想中的一个显著特征,由于其极为复杂的社会心理,决定了武术的特殊作用和与武术有着难以言明关系的儒、释、道思想,万籁声在《武术汇宗》中提到少林寺传授门徒规条中就有“不准以大欺小,公报私仇;不准指东杀西,高声争论;不准嗦弄是非,以欺弱好强”等规条,此外还明确规定“不许因有本领,欺奸妇女,欺负善良,抢孀逼嫁”等条文,要求习武者不论武术多么高深,不允许逞强、恃强凌弱、以势压人、以技压人、以技欺人,不哗众取宠,不人前显现,有功夫而不自傲。这些要求合于“仁”的行为规范,体现了孔子的“仁者,爱人”的思想,是君子对他人的态度。且在思想上,习武者必须加强含而不露、深沉含蓄的思想修养,在技术上,重视形态效果和技能技巧,使演练风格和粗俗的打斗技法更具朴素、含蓄、文明,在更高的意义上,武术界尊崇这种含蓄的道德修养,还在于修炼一种气势辉宏、翩翩大度和宽厚忍让的博大胸怀,其志不轻浮,学艺、处世躬行于“实”,摒弃不求甚解,仅“徒支虚架的图人前美观的满片花草”。这种含蓄谦和的自我修养,充分体现了伦理思想的“义”,体现了武术人对理想人格的追求,为武术人的一种精神品质,是武术人对自己的伦理要求。

在处理人际关系中,武术人讲求宽容忍让,它是武德中所包含的一种高尚的精神气质,对于故意挑衅,狂妄之徒,往往采用宽容忍让的态度,但宽容忍让所持的谦让并非等于一味迁应而姑息养奸,更不是事不关己视而不见的态度。这种忍让是追求至仁、达义过程的一种态度,同样是“仁者爱人”的表现。

3.2自强不息、刚健有为之励志精神

自强不息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鼓励着后人不断进行奋斗和拼搏。在古代,崇武尚勇者遍布多个阶层,君王、文人武将和平民百姓,虽各有别,然而每当外遭入侵,内有忧患的危难之际,他们中不乏慷慨悲歌,挺身御敌的勇者和爱国志士。体现了“舍生取义”之气节,在“取义”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武术人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精神,它也是千百年来武林所提倡和践行的精神。这里所谓的“义”具体说来是指伸张正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面对国家危难之际,武术人应具有君子的重要品质,“君子义以为质。”“义”也是君子人生追求的目标之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长期不断发展起来的各种拳派各有长处,以己之长,克己之短,在经验中孕育着新的技艺,这是不少武术家创新开拓精神的具体表现。正是由于此,才能使风格多样,内容丰富的流派在武林中显得多姿多彩。究其原因,正是变中求善的思想,反映出我国人民勤奋创新的精神。且武术是经过实践经验的学习,掌握和提高,继而代代相传,经久不衰的,在习武过程中,各门各派重视对后来学者进行精神意志的培养。这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又一大内容,《易传》中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即言君子应刚健有为,自强不息。在武术界中,对技术的发展与创新,武术人“冬练三九,夏练三伏”、“闻鸡起舞”的这种刻苦精神、开拓精神正是自强不息,“刚”的品质。

3.3崇德扬善、重信守诺之侠义精神

从广泛的社会学意义上,通过人们在社会之中所服务的人和社会的价值,表明了一种一定社会形态作用下的道德情操的标准,即一一个人的思想行为要符合一定社会活动的规范,这就是“义”。古人学习武术,习练武术一为强身健体,二为行侠尚义的行为维护着一定社会的道德和个人利益,以至形成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其中侠义思想的核心便统一于“义”、“亲”,而武术德行思想所突出的“亲亲”仁义伦理思想由于受到家族本位的道德价值的影响,武林之中的师徒、同学相互冠以家族的模式进行组合,并夸大彼此之间的关系,推崇师傅的权威与尊严以及朋友的情义,这种传统的德行思想长期约束习武者行为,它有利于武术门派的形成但相对排斥与外来流派的交流。但从积极地意义上看,又起到了一定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局部维护了人们之间的尊重和爱护。这种“亲”的伦理道德凌驾在其他道德之上,造成了不少武术门派形成保守狭隘的处世观,因此在现代意义上来说,应树立友善的习武道德标准。而信守诺言,言行一致,也是武德的重要内容,孔子日:“民无信不立”,言必信,行必果,守信用,重承诺早已成为武林的传统,而“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也成为武林俗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