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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自然辩证法概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中的定位

2013-01-08

从1987年起,“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被原国家教委正式规定为理科博士生的一门独立的必修学位课程。这门课程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性质的交叉学科。它的任务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分析现代科技革命提出的问题,提高博士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博士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阔视野,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识和理解,抵制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把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现代科技革命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出既具有高度政治思想觉悟,又具有综合科技文化素质的新时代高级科技人才。“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是硕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自然辩证法概论”的后续课程,那么,如何处理好它与“自然辩证法概论”的区别和衔接呢?

首先,二者的教学对象与层次不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是理工农医类硕士生的一门马克思主义理论必修学位课,而“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是理工农医类博士生的一门马克思主义理论必修学位课。理工科博士生在大学本科期间系统地学习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硕士生期间系统地学习过“自然辩证法概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两门课程。同时,硕士阶段的学习相对于博士阶段来说,还属于打专业基础的阶段,因此,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也只能停留在“概论”方面,而对博士生来说,由于他们是属于“对越来越小的领域知道得越来越多的人”,更何况大多数博士生都有自己固定的研究方向,且学有专攻,因此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教学必须在“与”字上下功夫。

其次,二者的教学内容与方法不同。教育部对“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已有明确规定.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其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科学技术方法论和科学技术社会观。而对“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还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各校讲授的内容也不完全一致。由于教学内容不同,使得这两门课程的教学方法也不尽相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比较固定,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自学为辅。在授课过程中,多采用提问式、启发式、讨论式等师生互动的方法以及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将课程讲深、讲实、讲活;“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的教学对象是博士生,因此,该课程的教学我们主要以专题讲座的形式来进行,内容包括:现代科技革命与经济发展、现代科技革命与制度创新、现代科技革命与政治管理、现代科技革命与世界政治、现代科技革命与伦理建设、现代科技革命与思维方式、现代科技革命与社会主义的命运、现代科技革命与人的全面发展等。教师在围绕专题讲授的基础上,提出一些与该门课程相关的一些前沿问题,如科技伦理问题、工程伦理问题、医学伦理问题等,鼓励理、工、医博士生结合自己专业去思考、去分析、去解决。从而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使他们从狭隘的专业走出来,成为名副其实的博士,即“富学之士”和“广博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