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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公共教育学教学中的应用

2012-12-27

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对案例背景应该非常了解,有一些专业研究,还要具备一定的相关领域经验和教学技巧。因此,案例教学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思想观念、知识层次结构和教学能力等方面挑战自己、完善自己,以案例教学的实施作为自我提升的一个良好契机。同时,学校应加强对案例教学的管理和评估,重视鼓励教师开展案例教学;积极组织案例教学能力培训,鼓励教师参与相关领域实践,撰写调研报告和案例;还应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学生对于案例教学的广泛参与,建立相应的学习激励机制。

总之,案例教学是笔者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背景下为培养创新型教师所作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尝试。教学的实践表明,在公共教育学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案例教学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发展正确的教育理念,提升学生分析解决教育问题的能力、反思能力、合作交流能力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作用与效果。当然,案例教学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各有利弊。教师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灵活运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在实际的教学中,可以考虑将讲授法与案例教学方法相结合,以及综合运用其他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郑金洲.案例教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新途径[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2,(7):36-41.

[2]马治国.教育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J].教育科学,2006,(4):24-27.

[3]李素立.公共教育学案例教学与课程重构的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6:43-44.

[4]孙军业.案例教学[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4: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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