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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学专业课程设计教学的思考浅谈

2012-12-24

毕业设计的时间安排往往是紧随设计院业务实践之后的,为了增加实践机会,许多学生愿意选择一边在设计院继续实习,一边进行毕业设计。这种局面下,教师和学生面对面的机会减少,毕业设计的质量难免受到影响,因此大部分学校持谨慎态度,造成“毕业设计”和“提前就业”之间的矛盾。学生出于增强就业竞争力等因素的考虑,往往会千方百计来应对,甚至“舍弃”毕业设计,即只求及格、顺利毕业,而选择“提前就业”。

为应对这种越来越突出的矛盾,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思考:与其“堵”,不如“导”。既然学生愿意选择设计院的环境来完成毕业设计,那就把实践部门的优势发挥出来,学校可以聘请设计院中具有一定职称或资历的建筑师(如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等)担任相应学生的第二指导老师,配合学校的指导老师,共同参与到毕业设计指导工作中。学校通过开题报告、调研报告、中期成果检查、毕业答辩等不同阶段的要求,对毕业设计进行进度控制和成果检验。

这种双师制的模式非常适合于和实践紧密联系的建筑学专业。它能够充分发挥不同环境的优势,使毕业设计系统、规范、有序,同时立足现实可行性,深入、全面。

以上种种思考,都是基于建筑学专业课程设计教学的特殊性而引发的,是在教学实践中的切身体会,希望能够对广大建筑学专业师生有所启发,大家共同思考,促进建筑学课程设计教学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吴锦绣,哈佛大学设计学院的建筑教育,建筑学报,2009/3

[2]刘抚英、金秋野,国内高校建筑教育发展现状探析,华中建筑,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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