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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普通公立高等学校学费定价研究述评

2012-12-17

(二)高等学校差异化收费问题研究

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非义务教育的高等教育,收费不应仅仅停留于简单地筹措高等教育办学经费、进行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更重要的是要成为提高高校办学效率、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满足受教育者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的价格机制。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国际经验表明:无论是“福利型”国家还是“市场型”国家,在高等教育由完全免费到收取学费的改革进程中,都走过了一条由政府设定统一学费标准到施行差异化收费的探索过程。在英国、德国、荷兰、澳大利亚等国家,针对大力推进高等教育机构的财政自主以及以学生为主导的学费制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大讨论。在这些国家,让高等教育机构自行设定学费标准作为最优选择被推向前台。价格作为一种裁量工具可以使得这些教育机构发掘新的筹资渠道,将学费与不同专业培养成本之间紧密结合,同时也可以反映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上回报率的高低,其中主要影响因素是毕业生来源学校和所学专业。

在德国,围绕学费改革问题进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大讨论。其中一项政策论题在这场讨论中被提出:对接受高等教育的全体学生应该实行“扁平学费制(flat fee)”,还是设计一项差异化、个性化的收费模式?差异化收费是应该建立在国家、州还是机构水平之上?扁平学费制下,每位学生向每学期、每个学习项目支付等额费用,而差异化收费制下,学费标准的确定则要参照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学生的资金获得渠道、学生的表现及优点;专业培养成本、市场前景及是否具有潜在的刺激效应(例如能否提升相对应劳动力市场上人才稀缺专业的层次和水平);每学期教育资源的使用情况(例如根据学习模块数及学分计算应当缴纳的费用),等等。Frank Ziegele在对这场大讨论进行深入透彻的研究之后,指出:如果学费能够如实反映市场价格,那么市场力量和指向效应将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得学费成为教育质量指示符,学生将据此被分流到各个最具收益性的学科,与此同时,由于学生个体偏好不同而导致的学科多样化的目标也将得以更好实现。更进一步地,差异化收费将加快高等教育机构的财政自主和高校市场化进程。

在荷兰,荷兰财政部曾于1999年委托一家研究机构深入调查一项非常规、差异化收费系统可能带来的反响和潜在效应,其中可能引起的科目设置的多样化效应被特别提到,这一收费系统的施行要求各高等教育机构自行设置0。Jongbloed研究指出:差异化收费具备以下功用:促进教育产品供给的多样化;为高校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充分发挥市场中价格机制的作用。他同时指出,在荷兰提出实施差异化收费遇到了几个困难:高等教育成本结构尚不明晰(归因于资金成本和交叉补贴)、学费和成本之间的关系尚不确定。

同荷兰一样,英国也将学费定价权下放到各高等教育机构。2003年在由英国教育与技能部颁布的白皮书中,差异化收费作为一项核心议题被列出。2004年1月,众议院通过了英国政府的一揽子改革计划,颁布((2004年教育法案》,着手对学费问题进行改革。这次改革的焦点集中在非管制、差异化收费的潜在效应方面,规定:从2006年开始取消国家统一学费标准,代之以各大学自行确定学费数额,最高限额为每学年3 000英镑。Barr强烈支持政府的学费改革计划,认为差异化收费(也可称其为弹性学费制或差别收费)是必需的,是符合建立多样化、大众化的高等教育体系要求的。

概括来说,各国施行差异化收费制度带来的潜在效应可以被大致分为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类。主要的积极效应有:为高校增加来自学生方面的资金收入;增强科目设置和授课方式的多样性;在各高校间形成良性竞争;赋予学生基于价格一质量权衡交易的自主选择权;为学生和高校之间搭建更紧密的桥梁;价格的上调可以反映出高校自身的传统、目标和提供的教育产品等。主要的消极效应有:学生的选择越来越受价格因素的制约而取代了原本应有的制约因素;高校越来越注重回报率高的专业而牺牲了冷门专业的发展;地理位置和历史因素给予某些高校特殊的区位优势,他们以此抬高收费;居住在国家边界的学生倾向于选择国外收费较低的高校就学;越来越重的学费负担可能会阻止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被迫放弃第一志愿学校。

Jongbloed认为,要使市场机制在弹性学费制中充分发挥上述积极作用,那么必须充分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并尽量使之同弹性学费配套推进。例如:学生资助体系;信息获取的便利、充分;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技巧;政府为由其投资的高等教育机构设定的教育规模的现状;公共投资率和系统成本之间的关系;公共资金和受教育者数量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差异化收费作为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一项新议题正在讨论和试行当中。曲洪涛(2002)提出高等教育收费应双重定价,即将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差别定价,在充分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以价格为导向,合理地确定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的定价差别,这将是解决基础学科人才匮乏、促进基础学科发展的有效办法。陶爱萍(2007)从调节供需矛盾、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社会公平等方面论证了差别收费的必要性,提出高等教育的收费差别要建立在教育质量、生均教育成本和家庭经济收入差异的基础之上。并认为要使差别收费具有实际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关键是要对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进行质量评估,从而按质定价;确立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方法和核算机制,做好对高等教育的成本核算,使高等教育学费的确定有数据可依;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进行调查和认定,以便按其家庭经济支付能力和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学费标准。郭春华(2008)认为高等教育的学费应该按照地区差别、校级差别、专业差别等来体现差异性,使高等教育更加符合学生个性化需要,并且使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能力得到提高,这既保证了考生的选择权,也减轻了国家的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