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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化后教师教育的学业评价问题探讨

2012-12-17

(一)学术性评价

大学办教师教育的一个“卖点”就是具有较高的学术性,可以提高教师学术修养,拓宽知识面,主要体现是学生要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并获得学位证书。应该说,在这方面,对大学中的师范生与其他非师范生的要求应该是一样的,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学办教师教育的意义得以体现,也才能培养出有较高学术水平、能够适应未来教育发展、适应多学科教学需要的教师。因此,各科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获得相应学位证书就成了,评价学生学术性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准。

(二)专业性评价

专业性评价即教师专业强弱的评价。教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其能力如何需要进行科学的评价。而专业性评价的标准应该是教师专业课程成绩、教学工作能力等的综合评价,其中教学工作能力应居于主要地位,而这种能力可通过实习成绩体现出来。所以,教育实习成绩可以作为专业性评价的基础。然而,决定师范生实习成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学生的备课情况、讲课情况、辅导与批改作业情况、班主任工作能力等。上述每一个因素又可分为几个具体的子因素。例如,学生的备课情况又可具体分为研究理解教材、了解学生接受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及教案情况等4个方面。因此,对师范学生在教育实习中的教学工作能力的评价事实上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的属性综合评价问题,需要全方位进行。

(三)教师资格的获得

在我国由于教师职业逐渐实行准入制即资格证书制度,所以资格证书的获得同样可以作为学生专业性评价的一个主要标准,而且与实习成绩同等重要。资格证即一般意义的“执照”,它是由政府权力行使的质量控制。其重要性表现在:有了它就意味着一个人有了从事某种职业的资格,否则,即使其他方面的成绩再好,也没有从事某种职业的资格。由此。教师资格证书的获得,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成了一个人成为教师的最为关键的因素。既然如此,教师资格证书能否获得便成为对学生学业评价的一个自然而然的标准了。当然,这个标准是对初为教师者的要求,而对那些继续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来说就不适合了,还需要以学术性评价标准和专业性标准为主。

(四)应变式评价

由于接受大学教师教育的学生具有多种类型,而对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业要求自然不同。如全日制学生和进修类学生,研究生和本科、专科生的差异,等等,对这样的差异性必须在学业评价上有所不同。对全日制学生就要将上面几种评价标准进行全面斟酌使用,对进修学生而言相对简单些,由于他们是有经验的教师,关注的重点不在专业性和资格证书评价上,而是在他们进修的课程上进行标准评价即可。同样,对研究生评价应侧重学术性标准,而对本科生、专科生评价应同时注重专业性和学术性标准,其中专业性评价应加以侧重。因为他们毕竟还处在掌握基本技能阶段。

学业评价是对大学里的“师范生”进行全面评价的一个重要基础,以上这些评价标准只是学业评价里的一些主要标准,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标准。在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往在大学生的评价上许多综合性大学多以“学业评价”等同于“学生评价”,只要学生的学科成绩好、论文好就是好学生,而品德标准等可以忽略不计,这样的做法对于那些可能为人师的“师范大学生”来说显然不妥。如有学者所言,为人师表者如果在德的方面存在大的缺陷,如考试作弊、剽窃论文等,这样的人一旦作了人民教师,其培养出来的学生的德行是很有疑问的。因此,品德等标准在大学办教师教育的学生评价上依然有着重要意义,依然是必需的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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