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国外教育机会均等观举要

2012-12-14

结构功能主义学派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教育社会学流派,其理论观点主要着眼于教育对社会的维护和对社会需要的满足。关于教育机会均等问题,其代表人物帕森斯有过专门论述。在《现代社会的体系》一书中,帕森斯指出:教育机会均等问题是教育革命的一个主要特征。教育机会及其均等程度对于个人就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从而影响到个人的收入以及在社会分层系统中的地位和位置。他认为影响教育机会均等的重要因素是个人的能力、家庭因素、个人成就动机以及教育制度本身。他还乐观地估计在现行的社会制度中能够实现教育机会的平等。帕森斯认为,教育的选择性功能虽造成了教育机会形式上的不平等,但实质上这种不平等是合理的。

与帕森斯对教育机会均等的乐观分析不同,英国社会学家特纳则关注了教育的分化和选择功能以及由此造成的教育机会、就业机会的不同。他认为社会流动更有利于创造公平世界,实现教育机会均等。为此,他提出了“竞争式流动”和“赞助式流动”的概念。在竞争式流动中,人们可以凭借自己的才能,遵循公认的规则把握机会,实现自我,取得成就;在赞助式流动中,个人实现要靠社会精英的认可或指定。英、美两国的教育制度是这两种流动的代表。美国是竞争式的教育流动,有利于避免早期分化,可以给予个人更充分的教育机会,创造教育机会均等的条件;而英国的“双轨制”则造成了教育机会的早期分化与不均。

3.冲突主义流派的观点

冲突主义流派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以社会的冲突与矛盾来考察教育现象,强调教育活动中的冲突与失衡。鲍尔斯和吉丁斯认为,教育是阶级关系和不平等再生产的工具,学校教育主要通过学校与阶级结构之间的符应,而一直对再生产社会关系有所贡献。教育上的不同层次,实际上符应了阶级结构的不同层次。不平等的教育根植于使之合法化并使之再生的阶级结构中。

布迪厄提出了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符号资本的概念,认为正是由于这些资本占有的不同造成了教育过程和效果的不均。他认为教育是文化再生产的工具,学校教育是通过传递某种文化才在社会阶级关系再生产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学校的作用在于通过文化专断与符号暴力来传递统治阶级的文化,贬抑或削弱其他阶级的文化,通过霸权课程进行文化资本分配,从而保证统治阶级文化资本的合法性和再生产。

而激进的教育理论家伊里奇认为,现代学校制度使得学习、教育、文凭、教育制度都发生了异化,从而导致了人的严重异化。他呼吁废除学校,他认为:“无论在哪个国家,学校的存在本身便使得穷人丧失了控制自己学习的勇气与能力。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学校对社会具有反教育的影响。”“直到今天,仍然有许多人错误地认为,学校能够保证使公众基于有关学业成绩对个人加以判断。然而,学校系统并未使机会平等,而是垄断了这些机会的分配。”

从上述论断可以看出,冲突主义流派对现存社会教育制度下的教育机会均等持怀疑、批判、否定的态度,认为教育只会维护等级和不均,不可能真正实现教育机会的均等。

4.新教育社会学派的观点

新教育社会学派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包括符号互动论、知识社会学、民俗方法论等,以英国教育社会学家麦克尔·扬和伯恩斯坦为代表。新教育社会学关注的是教育微观领域的问题,如课程、教学、知识、语言等。于是,“教育机会均等问题”在扬那里就成了“知识与控制”的问题。如扬所说,学校是根据对知识的看法构建起来的。学校中的知识如何得到选择、组织和评估取决于进行“知识分层”的权力。课程中知识的组织应视为社会的建构。因此关于知识的分类就包含了接受教育机会与效果的含蓄假设,因为不同背景的受教育者接受与领悟不同类型知识的能力不同,实际上关于知识的分类已经预设性地控制着教育的过程与效果,更多的成功则给予了学校中能够接受高级知识的人。

伯恩斯坦研究了语言编码问题,提出了“局限编码”和“精密编码”的概念。前者在意义和表达方面有许多不清楚的地方,主要存在于下层阶级语言中,而后者在意义和表达上非常清晰,主要使用于中、上阶级家庭中。他认为,教育的不平等与语言编码的关系密切。学校中使用的是“精密编码”,与中、上阶级子女间有较大的同质性,而更多使用“局限编码”的孩子则处于不利地位。结果使不同阶级的子女在教育可能性上出现差异,进而导致学业差异。

5.新右派的观点

新右派认为,现代社会和现代教育中的教育机会均等已经不是过去科尔曼研究时所设定的含义了。科尔曼强调和设想的结果均等是建立在一种一元文化或“同质化”社会和文化的前提之上的。而社会文化本身就是多元的。在此多元基础上,按照同一文化标准去实现教育机会均等,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为此,新右派用一个新的术语“EQUI-TY”代替过去表达教育机会均等的“EQUALI-TY”,表明他们的主张。正如布郎等人所说:“对于那些为文化上自主的学校而斗争的群体来说,它可以用来表达一种差异的政治学,由此,不同文化的学校系统可以发展不同的合格性。平等(EQUI-TY)将被看成是类似于尊重的平等,也就是说,不同系统的合格性将被认为是相同的或同样的。这样一种观点与科尔曼关于结果均等的概念是不同的,因为他所设想的是根据合格性而同样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从‘EQUALITY’到‘EQUI-TY’这样术语的转换,反映了一个具有某种线性的合格性结构的教育系统,到一个具有平行结构的教育系统的根本性转变”。

6.联合国的启示

1948年,联合国大会在《世界人权宣言》中特别提出两项原则:废除种族歧视和人人具有均等地受教育的权利。并进一步指出:“1.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2.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3.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不分国家或领土的政治地位,主要在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加以传播、展示、阅读和阐述”。因此其提出的两项原则很快深入人心,获得了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的认可,构成了“教育机会均等”概念的核心,并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教育机会均等观念形成的标志。

7.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