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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声乐教学与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的衔接

2012-12-14

3.鼓励学生走出课堂,积极投身于各类艺术实践活动当中去。声乐(vocal music)是一门融表演与实践于一身的综合艺术形式。然而,高师学生却存在一种“关起门来挺能唱、走出门后不能唱”的怪异现象,这其实就是因为学生对社会艺术实践活动的参与性和实践性的欠缺。要知道,课堂声乐教学教给学生的仅仅是演唱技能,而这种技能必须要得到足够的艺术实践才能得以完善和成熟。声乐教师在课堂教学时一定要针对学生在气质风度、语言、表情、形体等方面进行指导,运用多媒体手段让学生观摩学习。同时也应把课堂延伸到课外的艺术实践活动中去,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和编排一些大合唱、小合唱、表演唱、音乐剧、歌伴舞、配乐诗朗诵等节目,最大限度地发挥个性创造力、想象力,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团队协作的精神,以使其多元化的教学能力有一个较快的提高。这既丰富了学生的理论基础知识,又让学生的声乐技能技巧得到巩固和提升,从而使学生在声乐演唱技能和音乐综合素质方面得以逐步完善。因此,必须把课堂声乐教学和各类艺术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是高师声乐教学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综上所述,面对基础教育音乐新课程改革,中国高师在声乐教学方面也采取了相应的改革措施,从教学大纲、教学法、教材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并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实现与基础教育音乐新课程改革的有效衔接。因此,笔者在此提出了几点建议供广大同人们参考指正,以便更好的服务于高师声乐教学和基础音乐教育。

参考文献:

[1]金亚文.初中音乐新课标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2]张婉.高师声乐教学法[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国家音乐课程标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4]郭建,王湘云.论基础教育新课标改革对大学教育的影响[J].广州大学学报,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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