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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中落实科学发展观

2012-12-11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在企业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服务和服从这个大局,在助推企业科学发展上下功夫。

(一)正确把握与中心工作的辩证关系

企业的生产经营、改革发展需要法制宣传教育为之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反言之,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只有在促进和服务企业发展的前提下,才能体现出自身的价值。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做好各项工作的起码要求。因此,法制宣传教育要与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只有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去,才能获得勃勃生机和源源活力。同时,法制宣传教育要与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企业持续有效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二)正确把握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

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同志明确指出: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对象和单位的特点,确定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企业中的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结合行业特性和发展需求来确定宣传教育的重点。对石油化工企业来讲,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是必由之路,与之对应的《安全生产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与企业发展休戚相关,必须要重点普及和掌握。因此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要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作为基本出发点,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以内控制度、安全生产禁令为核心的企业规章制度,确保企业的发展在法律法规的框架范围内健康发展。

三、突出人文关怀,服务企业员工,是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法制宣传教育体现人文关怀的重要的理论基础,这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在理念上,树立服务企业员工的意识。张苏军同志在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服务群众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法需求。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以满足员工的需要为立足点,只有契合了员工的需求,才会有持久的生命力。员工需要哪方面的法律知识,就宣传哪方面的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地满足员工的学法用法需求,充分调动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结合员工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反映出的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对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提供法律服务。针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的形式和内容,以适于员工掌握、满足员工需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二)在方法上,从硬性灌输到软性渗透。随着时代的进步,员工的综合素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继续采取“照本宣科”、“传声筒式”、“填鸭式”等机械灌输的老一套,已经不合时宜了。要在宣传教育的方法方式上体现与时俱进。通过创新载体,拓展阵地,主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以贴近员工为指导,采用文化渗透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员工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摒弃教条式、纯理论性的宣讲,让员工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接受教育和熏陶,在学习实践中树立法治理念。

四、区分教育层次,加强分类指导,是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