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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师音乐教学中应遵循的教学原则

2012-12-11

感性与理性相结合的教学原则,是根据音乐教学的特点和学生学习音乐的认识规律提出的,它反映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在音乐教学中,音乐基础知识的讲授和基础技能的训练,都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所有的音乐教学内容都是通过实践活动来体现的。因此,音乐教学中感性与理性相结合的教学原则显得尤为重要。教师要把这一原则贯穿到整个教学过程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处理好练与讲、感性与理性的关系。克服那种纯理论的、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和纯技巧的、单一的、枯燥死板的训练模式。教师的“讲”与学生的“练”要讲究合理性、科学性、计划性和目的性。做到巧练精讲,边讲边练,讲练结合,促进学生从对音乐理论、音乐技巧的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进而用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实践。通过不断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将感性与理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促进学生专业理论水平和技能技巧能力的提高。

四、坚持多元化的教学原则

对学生进行多元文化的音乐教育;包括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各种不同民族的音乐风格与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等。对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开阔学生的音乐视野,丰富学生的音乐、文化知识,促进学生的专业学习,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等方面,都能获得十分明显的效果。

首先,教师要明确了解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与任务,在教材选择上力求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突出多元化。在教学内容安排上要精心设计,尽可能多地将古今中外具有时代感、具有典型民族特色、富有现代气息的经典作品介绍给学生。加强学生对不同时代、地域、民族、作曲家、风格、体裁、题材等音乐文化的内涵,学会欣赏、包容与吸取。进一步扩展学生的知识面,促进学生文化素养与音乐素养的全面提高。

五、坚持科学、全面评价的教学原则

音乐教学坚持全面性的评价原则,要求我们必须考虑如下几方面的因素:反映在教学对象上,要看教学成果是否具有普遍性,是否真正使每一个教育对象都得到了发展;反映在教学效果上,要看学生是否在音乐理论、技能技巧等能力方面取得了成效;反映在教学方法上,要看教师是否能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教学内容和教学环境,正确、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反映在教学途径上,则要求对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如:指导见习、实习,辅导排练、演出,进行多种音乐讲座等)进行全面的衡量,以促进音乐课程建设的全面发展。

总之,在高校音乐教育面临着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的今天,如何加强音乐教育自身的建设,加快音乐教育改革的步伐,进一步提高音乐教育教学理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已成为摆在每位音乐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愿同仁们在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中齐心合力,为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和现代教育需求的新型的幼教教师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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