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型非正式群体介于积极型与消极型群体之间,这类群体的成员往往具有从众心理,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影响到班集体的建设。对中间型非正式群体要持慎重的态度,坚持正面积极引导和帮助的原则。首先是对他们的群体目标和行为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既要肯定其积极的一面,又要帮助他们克服和改进消极的一面。二是提高班集体建设的目标效应,用班集体的凝聚力吸引他们,使他们体会到只有加强班集体建设,才能真正满足他们个体和群体的需要,将满足自己需要的途径寄托在班集体建设上。如果双方都能满足对方的需要,就容易形成接近、友好、信赖的关系,这对促进班集体建设是非常有利的。三是加强情感交流,作为辅导员要满腔热情地对待他们,多表扬少批评,多帮助少责难,鼓励优秀学生接近他们、影响他们。通过辅导员对学生情真意切的关怀和教诲,使学生受到感动和教化。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切忌讽刺、嘲笑,乃至挖苦、打击、侮辱人格,否则将严重伤害学生的心灵,泯灭学生积极进取的火花。对他们不要放弃,更不要抛弃,如果任其破罐破摔,会助长其错误的发展,从而影响其终生。四是给这些群体成员提供为班级发挥作用表现自己的机会,让他们组织班级中的一些活动,鼓励他们为班级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注意寻找他们之中的闪光点,这样在感情上和认识上就会逐步缩小他们与班级的距离,从中强化他们的班级意识。
四、对危害型群体(或称破坏型群体)的调适策略
危害型群体是指班级中有偷窃行为、打架斗殴、以强凌弱等带有团伙性质的小群体。对危害型群体要从爱护的角度出发,本着教、帮、拉、改的原则,立足转化,重在邦救,争取转变其行为、观念。首先,辅导员可以邀请从事司法工作的同志到班上讲解法律知识及相关案例;其次,辅导员还应多与他们沟通、交流,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及其愿望等做法,尽可能促成大多数的转化和进步。对个别经反复教育而不知悔改的学生,根据其违法行为性质,决不能姑息迁就、放任自流,必须依照校纪校规和有关法规,给予应有的惩罚。这对纯化班风,树立正气起着特殊的、典型的教育作用。
总之,辅导员应充分调动、引导利用好一切积极因素,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做好引路人和良师益友,使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相互悦纳,创建一个和谐的班级体,以促进班级体建设和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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