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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下激发学生课堂演示欲望

2012-12-05

【编者按】教育学是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人类教育活动的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教育问题,从而揭示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威廉希尔app 论文网为您提供教育学论文范文参考,以及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一、 鼓励学生敢于表现

课堂是培养学生表现力的主阵地,但在以往的课堂教学中我们普遍发现这一现象:高一的孩子爱发言、爱嚷嚷,而高二、高三年级的学生则很少举手发言,即使有些人讲得很不错,他们也不愿举手交流。此外,学生普遍存在着表现手段单一、表现层次肤浅、表现内容贫乏等不足。表现力滞后实质上影响着青少年创新人格的发展。因为创新,对于青少年来说,是不断追求新意、尝试冒险和体验成功的过程,是一种与众不同的表现,是建立在青少年表现力基础之上的。实施课改后,学生表现力滞后的现象虽有所改观,但是情况还是不容乐观。

评价具有导向、激励、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现代教学论和评价论认为,有效的课堂教学其实是在一步步或明或暗、或大或小的评价活动基础上展开的。要发展和培养学生的表现力,以评价促表现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手段。通过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进行多方位的评价,让学生在民主和谐、宽松的氛围中尽情地展现自已的特长和才华,在表现过程中发现和发展自己的表现潜能,激发学习愿望,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增强能力,让情感、态度、价值观在评价中充分体现,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数学能力的发展。

二、 数学课堂表现力评价的主要目标与内容

课堂表现是否出色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敢表现、乐表现的意愿;二是会表现、善表现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表现力首先要关注他们愿不愿表现、爱不爱表现,其次,要考虑他们能不能表现、会不会表现。因此,“表现力”评价的目标应该落实在“表现意愿”和“表现能力”的评价上,通过多样化的评价,激发学生的表现意愿,最大程度地发展学生的表现能力,促使青少年愿表现、爱表现、敢表现、会表现,形成个体多样表现,群体共同发展的氛围,促使学生敢表现、乐表现、会表现、善表现,在表现过程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

1. 表现意愿方面 : 表现意愿可分为三个层次: 1)被动表现:在老师或同学的指定下勉强参与表现活动。 2)主动表现:自觉自发地参与表现活动。 3)积极表现:自觉自发地参与表现活动并有与众不同的独特表现。

2.表现能力方面 : 表现能力可划分为三个层次:1)模仿性表现:能依葫芦画瓢地模仿老师或同伴的表现作出相同或相仿的表现活动。

2)求异性表现:能在模仿性表现活动的基础上加入自己的想法,简单修饰进行表现活动。3)创新性表现:学生能在模仿的基础上加入自己独特的创意并采取独特的展示方式进行表现活动。

三、 采用丰富的评价方式表现力发展

表现力评价采用以直接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传统的纸笔测验评价在评价人的能力(倾向)表现时采用的是间接的方式,即通过受测者在纸笔测验上的表现来预测他未来的工作或学习表现,并据此作出评价;表现力评价则对学生能力行为进行直接的评价。表现力评价可通过以下形式来呈现:1)演示。这是按要求作出的能力表现,学生借此展示他能够使用知识技能来完成一件复杂任务,表现他们思考和动手能力。2)口头描述与表演。口头描述可允许学生说出他们的知识,并以会谈、演讲的方式使用口语技能。

其中,争论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口头表现,这是让学生之间的观点对立起来,有理有据地争论问题;表演能使问题变得更加生动有趣。实施表现力评价时,具体可采用以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