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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路向

2012-11-13

在现代政治过程中,政党是最活跃、最重要的主体。在社会主义的我国,共产党在国 家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党的领导是根本的保证。

共产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国家的政党条件。毛泽东指出:“政治社会 的第一类就是党派。党是阶级的组织。”(《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35页)工人阶级的阶 级要求和政治活动,必须通过自己的政党来领导和实现。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把实现 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奋斗目标,领导人民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建 立了人民共和国,赢得了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旧中国缺少的两件主要东西:独立和民主。 人民选择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同党在历史上的作用分不开的,更是因为人民选择了社 会主义道路。共产党代表了社会主义。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 级处于领导地位,而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过自己的先锋队共产党实现的。是否坚持共产 党的领导是关乎国家性质的根本问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仅是由共产党领导建立的, 而且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不懈地进行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在现代民主国 家中,通常通过选举由政党提供担任政府的人员;组织这些人员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 以及在个人与政府之间起桥梁作用。民主政治离不开政党政治。当今世界的各种政党中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共产党是代表着人类崇高理想和最大公无私的政党。我们党以 真正实现人民民主为己任,在复杂的内外历史条件下,担负起抵御种种压力,巩固人民 民主专政和不断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历史重任。在当代中国,其他任何一种社会政治 力量都无法代替共产党承担这个历史重任。

正是由于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使得党如何领导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 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党的领导方式和 执政方式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他特别强调: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 式和执政方式,“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

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根本上是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领导体制问题。第一个社会主 义国家苏联就形成了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把国家权力集中于党,党政不分、以党 代政,党的权力又集中于少数人甚至个别领导人手中,而且没有监督。党政不分、以党 代政带来的流弊,一是党在国家政权机关以外掌握着事实上的国家权力,法定的国家权 力机关不能正常行使职能而流于形式,宪法权威也不复存在;二是使党国家化、行政化 ,严重削弱了党的自身建设和降低了党的政治领导作用。其结果是党并不是作为政党在 实行对国家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得不到建设,经济和社会都缺乏活力,苏共作 为执政党的合法性递减,成为政治和社会危机不断乃至亡党亡国的重要原因。意大利学 者马斯泰罗内认为:“苏联的制度之所以垮台,并不是因为那里有太多的国家,而是因 为根本没有国家,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因为政党取代了国家。”(《当代欧洲政治思想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36页)苏联政治体制的模式几乎为其他社会主义国 家搬用,我国也在相当程度上受到这种模式的影响。所以,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要 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不能动摇的 ,但党要善于领导,党政需要分开。”(《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7页)

要通过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解决好党与政、党与法的关系问题。江泽民同志鲜 明地指出:“我们绝不能以党代政,也绝不能以党代法。”(《人民日报》,1989年9月 28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 式和活动方式也都有原则上的区别。政党是阶级的组织。共产党是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 按照共同的理想自愿结合起来的政治组织,是依靠自觉的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维系的 ,以政治活动为主旨和目标。国家权力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就是社会公共权力,国家政权 组织由公民通过直接和间接的自下而上的民主选举产生,获得授权以全社会代表的身份 行使国家权力,以强力为依托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能。就全社会的范围和层次讲,政党力 量只是社会政治力量而不是公共政治权力,即使是执政党的权力,要成为社会公共权力 也必须经过一定的转化程序。以党代政的做法,也就是混淆了政党同国家权力的不同性 质和不同的权力授受关系,由执政党权力直接承担社会公共权力的职能。党政分开就是 要在分清权力授受关系的基础上,党政职能分开,按法定程序实现权力转化和执政。党 政之间不具有组织上的包含和从属的关系,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 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依法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作为马克思主 义政党的共产党,比其余的工人阶级群众更了解工人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 ,不仅代表运动的现在,而且代表着运动的未来。因而,党不仅必须而且能够对社会主 义政权机关实行政治领导。政治领导就是着眼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主要为社会政治 生活确定价值、方向、目标和原则。正因为如此,才事关全局,也才能总揽全局。以党 代政和以党代法,只能削弱而不能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我们党要以自己的纲领和方针政 策凝聚工人阶级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意识,集中人民的意志,并把自己的政治纲领和方针 政策转变为国家的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以国家权力向社 会推行。党的主张的形成过程和变成国家意志的过程,是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过 程。因此,改变以党代政、以党代法的方式,就是代之以民主的方式、依法治国的方式 。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需要解决深层理念问题。邓小平在党的八大《 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同资产阶级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 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 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共产党——这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中先进分子的集合体,它对 于人民群众的伟大的领导作用,是不容怀疑的。但是,它之所以成为先进部队,它之所 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 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 斗争。”(《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18页)这是关于党的观念的彻底唯物主义的态度。工 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除了工人 阶级和其他人民群众的利益并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既是立党 的初衷,更是一种历史使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就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党对国 家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新生活。我们党就是以实现人 民的利益作为自己的政治价值追求动员人民参加革命和建设的,所以,是不是真正组织 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可以说是一个关系到党执政合法性的重大问题。确认马克思主义 的党的观念,“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向人民群众 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在人民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18页)以党代政和以党代法,是一种“代替人民当家作主”的 做法,这必然有悖于实现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政党作为社会政治组织的特性,决定了 把优势建筑在权力上是靠不住的,真正的优势要表现在群众拥护上。江泽民同志指出, 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 执政为民”。“执政为民”,在实质上就是要通过党的执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 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党要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要使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公共权 力。要保证实现真正的民主选举,按人民的意志产生国家政权机关;监督担任公职的党 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反对一切特权;要使法律的制订反映人 民的意志,执政党党员做守法的模范。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是真正 实现了党对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领导和保证的作用。

江泽民同志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 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当家作主是民主的社会 主义本质,因而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立足点和归宿;民主要求法治,宪法和 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体 现人民当家作主要求的法律主治;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而党的领导的实质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党对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领导作用和保证作用的体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合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在逻辑要求的路向。唯其如此,才 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小康社会政治建设的目标并不断推向前进,使它展现出 更加蓬勃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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