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为指导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2012-11-07

要从根本上落实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指导思想,就必须进行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的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包括全民和集体经济)为主体,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混合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为重要内容,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同时,努力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托管、委托经营等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种所有制结构具有的多元性和灵活性,要求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也应该具有多元性和灵活性,举办职业教育不必要也不可能象在计划经济时期那样基本由国家独揽天下。通过进行国有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可以探讨国有职业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江西省在部分职业高中试行“国有民办”,有的地方还试办股份制职业学校。国有职业学校可以通过实行统筹规划,调整布局结构,打破条块分割,提高办学规模效益。青岛市把原来属于不同部门的5所中专学校合并为一所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准备到2000年把目前的302所中等职业学校调整为250所,大连市拟把城区的中等职业学校由110所调整到80所。凡是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有利于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办学体制改革,都会取得积极的效果。与此同时,近几年来,我国民办职业教育有了一定发展,各地涌现出一批水平较高、声誉较好的民办职业学校。

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使职业教育反映和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的有效整合和良性互动。发挥地方政府的统筹作用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权利和责任,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关键。地方政府逐步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沟通各方面的联系,制度化地筹集职业教育经费,并通过提供招生和就业信息、运用经济杠杆配置教育资源等机制,有效地把促进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落到实处。各部门和行业组织在依法举办或与其它方面联合举办职业学校的同时,具有对本系统、本行业的职业教育进行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评估的权利和责任。各部门和行业组织对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最为了解、最有体验,让他们在劳动力需求、劳动力规格、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标准方面有较大的发言权,对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在市场经济中,职业教育只有面向市场、走进市场、适应市场、运用市场机制,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市场经济环境中的职业学校逐步可以象市场经济中的企业那样,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过去那种完全由政府部门自上而下地对职业学校的行政管理体制无法使学校快速灵活地适应劳动力市场变化的需要。职业学校建立起校董会或校务委员会,实行校长负责制,使学校具有法人地位,是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有效措施之一。实践证明,学校自主权的扩大对于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在办学效益方面,我国职业教育长期受到办学和管理体制上条块分割的影响,造成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小”而“全”、专业设置重复、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相当分散等弊端,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效益的提高相当困难。邓小平同志指出:“科教投资的使用要改进,这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努力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要合理规划教育事业的规模,调整教育结构和布局,避免结构性浪费。”对于职业教育来说,不同类型的院校,包括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成人高校等教育资源的融通和联合,使一所学校同时实施多类型培养目标,发挥多功能作用,能丰富职业教育内涵,更新职业教育观念,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效益。几年来这项改革已经有了一些实践基础,例如原电力部在几年前把中专和技工两种类型的学校合并成新型的职业技术学校,攀枝花钢铁公司把所属的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以及电大、职工大学和职业培训机构合并成职业教育中心,为提高质量和办学效益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6,实行依法治教,认真落实《职业教育法》。

邓小平同志历来重视依法治国。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重视和关怀下,继《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之后,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5月15日正式颁布并于同年9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的职业教育事业从此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教的新阶段。《职业教育法》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以我国《宪法》和《教育法》、《劳动法》为基本依据,对职业教育的地位作用、体系结构、方针原则、办学职责、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等都做出了原则规范。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对有效地、普遍地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具有公开性、严肃性和强制性。认真贯彻落实职教法,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是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首先,职教法为各地制定职业教育配套法规提供了法律依据。据统计,职教法颁布实施以来,辽宁、吉林、北京、山西、河南五个省市已出台了职教法的地方配套法规,还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先后制定了贯彻落实职教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各方面的职责,使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其次,职教法的实施,能落实行业、企业在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和权利,制度化地建立企业提供、参与管理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第三,在实施职教法中,建立和强化法律监督制度,加强各级人大对政府执法的监督,加强上级对下级政府的检查,加强有关教育部门对各类职业教育活动的检查与督促,逐步作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第四,各级政府和教育战线带头落实职教法,切实在政府教育工作中形成依法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空气。职教法的贯彻落实,使我国职业教育实现依法治教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

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教育思想、促进职业教育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是我们长期的任务。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社会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将使我国经济在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同时,其产业结构、市场化程度、科技含量及对外开放程度等方面都将产生更加巨大而深刻的变革。这些变革给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首先,党中央提出的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会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这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扩大需求和加强支持的客观条件。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指出:“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全党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知识创新、人才开发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贡献。”(职业教育本身就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既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也是生产力提高的结果。经济快速发展,从长远来看,一方面必然会给职业学校毕业生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另一方面还能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更多的经费,这些需求和条件决定着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此外,经济结构的变化,势必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专业结构和课程结构。第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要素市场逐渐发展成熟,劳动者之间将依法实行公开、公平的竞争;用人单位充分享有用人自主权,必然使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劳动者较多地获得就业机会,从而使劳动者要求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动力大大加强,这又为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第三,经济改革和发展中的思路为完善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第四,随着人民群众经济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青少年有着强烈的升学愿望,增加了高中和高中后教育的社会需求,需要逐步扩大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和高中后教育的规模。第五,现代教育科学发展和新的教育观念的出现为职业教育带来新的思想和新的模式,为职业教育发挥更大作用创造了良好条件。

世纪之交,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重大转变、关键性的历史时期,职业教育发展也进入攻坚阶段。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专门人才和劳动者,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职业教育战线有信心在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坚持“三个面向”的指导方针和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思想路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建立、健全一个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满足人民群众求学愿望的,与普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相沟通的,具有良好质量和效益的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威廉希尔app  教育学论文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