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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教育兴衰的制度主义分析

2012-11-06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开始出现停滞状态,后来甚至出现衰落的迹象。表现为招生人数减少,招生后不报到的人数增加,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迅速减弱。

表2 1996-2001年全国职业中学招生数和毕业生数统计表

招生数(万人)   毕业生数(万人)

1996年   188.91

1997年   211.22        162.29

1998年   217.57        166.76

1999年   194.14        177.0

2000年   182.66        174.52

2001年   185.02        140.72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96-2002),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0年和2001年的职业中学的招生情况甚至不如1995年;反观普通中学的招生情况,招生数量逐年增加,增长的幅度也比较大。因此,在高校、普通高中扩招的情况下,职业学校新生不能报到的人数有所增加。以1999年的北京市为例,中专学校统计未报到的新生达2500多人,职业高中未报到的新生达6200人(注:中国教育年鉴,2000:386.)。此外,更值得指出的是职业教育的整体规模效益不高。1998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约2200所,除普通中专校均约1200人以外,其他几类学校校均规模只有500人左右(注:中国教育年鉴,2000:153.)。这似乎也说明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困境。

二、中国职业教育兴衰过程的制度分析

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经历了恢复、发展和发展停滞这三个阶段,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发展轨迹呢?笔者以为,这是职业教育在“市场化”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得失所致。下文对这一过程将予以详细分析。

1.政府协助职业教育完成了初步市场化

(1)为职业教育奠定合法化基础

文革结束后,政府看到了市场与普通高中及高校人才培养能力之间的张力,并试图以国家的力量来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的思路。出台政策,落实拨款。

1978年之后,邓小平等中央领导相继发表讲话、中央政府也陆续发布了不少文件,如《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关于经济部门和教育部门加强合作,促进就业前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意见》等,表明中央政府对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在《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中,明确规定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途径是将普通高中改办成中等职业学校。这样就使职业教育以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的名义恢复和发展起来了。

地方政府制定的倾斜性文件更加具体化。北京市出台了“六优先”分配政策,即劳动就业优先安排;招工招干指标优先安排;毕业生不参加招工考试,优先直接录用;允许联办单位、委托代培单位、预定毕业生单位,按协议优先挑选毕业生;允许优秀毕业生挑选工作岗位;个体开业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优先发给营业执照。另外,各地政府还组成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小组,切实解决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和校舍等问题(注:中国教育年鉴1982-1984,1986:96.)。

这些倾斜性政策对于稳定招生、合理分配毕业生等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开辟了空间。这些政策凭借政府独有的强制力增强了市场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使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一度呈现喜人的局面。

(2)推动职业教育走向市场

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政府一方面直接给予拨款支持,1983年—1985年中央财政每年划拨5000万元的职教补助费;另一方面,政府以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办职业教育,如减免校办工厂的税收,使一些企业愿意投资职业教育。政府还出面为学校和社会力量牵线搭桥。政府以这样的方式将职业教育推向了市场,使职业学校和市场直接面对面,从招生到毕业生就业都以市场导向为主。

政府通过发布倾斜性政策和提供办学资源的做法,使职业教育获得了合法化地位,也使职业教育从市场中吸纳了办学资源,并将其毕业生顺利投放回市场。由此,职业教育获得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市场,完成了初步市场化。但是依靠政府营造发展环境也为职业教育的后续“市场化”发展埋下了危机。要彻底完成“市场化”的制度变迁,终归要依靠组织内部的力量,而这正是中国职业教育所缺乏的。

2.职业教育的内部力量缺失使其发展丧失后续力

组织内部力量的缺失以及组织自身利益目标的尚未形成是造成中国职业教育走向衰落的根本原因。

(1)组织内部缺少精英力量

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力量是在高等教育的控制下选择出来的。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这意味着中等教育要遵照高考指挥棒的指示行事。在此情况下,只有那些升学率高、教学质量高的中学才能生存。而所谓的“四低学校”——师资水平低、学生起点低、教学质量低、高考升学率低——则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他们想继续生存和发展,就要另辟蹊径,提供社会所需的教育内容,即开办中等职业教育。

由“四低学校”作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力量,决定了其组织内部缺少精英力量。这一点在与高等教育的对比中,显得愈发清楚。职业教育中缺少有实力的人物——充当国家的智囊团、甚至本身就是国家政策的制定者。这样,职业教育与国家讨价还价的机会就很少,没有能力像高等教育那样提出明确的市场化要求,又不敢冒然放弃政府提供的扶植,否则连仅有的合法化地位以及初步的市场化成果也可能丧失殆尽。

职业教育对政府的依赖使其无法突破原有的制度框架,只能承受框架的约束,这突出地表现为,在政府配套改革滞后的状况面前,职业教育发展受阻。由于劳动准入制度不完善,一些用人单位继续招聘未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低素质劳动力,挤占了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又由于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方面,出现职业技术培训、国家技术等级考试、安置就业三者合一的现象,因此导致了内招和名义上“培训”的弊端。由于内部缺乏精英力量,职业教育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默默承受。

(2)缺少合法化的根本依据,未形成组织利益

职业教育始终都没有凭借自身能力完成其真正合法化的过程。我国职业教育的状况是,学历、文凭的等级认可程度低,且没有形成贯通的职业教育体系(这一点在下文中将做详细阐述)。高等教育合法地位的巩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社会心态以及缺乏贯通的职业教育体系等问题都迫切地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建立起强大的认可体系,这既是其进行合法化的根本依据,也是其组织群落形成明确而坚实的组织利益的前提。可是,即使在职业教育发展到鼎盛的时期,这一过程也没有能够完成,而只是单纯满足于对国家技术等级考试这一制度的依赖。但是,这一资格考试制度却由于人事制度等配套改革的滞后而缺乏效力。

3.高等教育“市场化”制度变迁带来的竞争效应:职业教育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被进一步缩小

我国的教育制度是以高等教育为主导的,因此高等教育的“市场化”势必会引发职业教育组织群落生存环境的相应变化。笔者以为,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化”制度变迁的基本完成,不仅缩小了职业教育的市场生存空间,而且还表现出对职业教育体系发展的控制性特点:

(1)选择职业教育的办学力量

高考制度的恢复意味着教育制度的筛选功能开始启动。只有教学质量高、升学率高的普通高中才能在这样的教育制度环境中生存,而面临生存危机的“四低学校”则转而以开办职业教育为突破口寻求新的生存空间。这就是高等教育为职业教育选择办学力量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职业教育恢复和发展的途径也同时被确定下来,即由普通高中改办为职业学校。

在巨大的市场力量面前,在急需大量实用性技术人才的现实面前,自身发展尚不完善的高等教育不可能完全压制职业教育的发展,但它却可以为其选择低下的办学力量,使职业教育的组织内部缺少精英力量,从而限制职业教育的发展潜力。

(2)控制职业教育生源的整体水平

众所周知,要进入高等院校,就必须经过层层筛选,其形式是通过各个层次的选拔考试——从中考到高考。如果以职业教育为考察对象,我们就不得不承认职业学校接收的都是逐级“淘汰”下来的学生。

(3)对职业教育办学空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