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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思考

2012-11-06

2. 完善奖学金制度我国目前已建立起以奖学金( 含国家奖学金) 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巨大成绩。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政策尚不够完善。例如,奖学金额过小,获奖面不大,奖学金来源渠道受到一定限制。而且,奖学金大多以学习优秀程度作为评定标准,对贫困生的资助作用不大。在突出综合素质的奖学金评选竞争中,贫困生得奖比例很低,或者说,奖学金获得者与贫困生对应度不高。因为贫困生大部分来自经济、文化、教育较为落后的老、少、边、穷地区,文化基础较差,以学习成绩为标准的奖学金评比往往与他们无缘。因此,奖学金制度对减轻学生经济困难起不到实质效果。笔者认为,奖学金除了应加大奖金额度,还应主要对贫困学生人群倾斜。例如,美国大学的学生成绩好的不一定有奖学金,主要看家境,家境贫困的学生容易拿到奖学金。

美国大学还有全额奖学金,学生上大学可以一分钱不花。

要完善奖学金制度,学校应每年从教育收费中拨出专款,建立奖学金基金; 此外,学校应积极争取赞助,多设奖助学金,扩大受奖面; 同时应加大奖助额度,使奖学金既能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又能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6]。

3. 加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力度。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明确提出,2012 年要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 4%的目标。2009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 59% ,离 4% 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其实,教育“追 4”行动早在 20 世纪 90 年代就已拉开。1993 年,4% 就被写进了当时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并希望在 20 世纪末完成[7]。然而,十几年过去,教育投入一直不曾达标,成为政府与社会之痛。

有研究表明,我国当前的教育财政投入比例低于同类国家的平均水平,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以人均GDP 来比较,中国人均公共教育支出仅为人均 GDP 收入的0. 82% ; 美国为 6. 10% ,是中国的 7. 44 倍; 日本为 4. 28% ,是中国的 5. 22 倍; 韩国为 3. 01%,是中国的 3. 67 倍; 俄罗斯为1. 87% ,是中国的 2. 28 倍; 巴西为 2. 29% ,是中国的 2. 79倍。所以中国不仅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即使在“金砖四国”中,中国的教育投入也排在末位[8]。教育投入是我们能够提升教育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在经费投入方面,我们首先要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的总量,提高生均教育水平。从各国发展的经验来看,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投入是多元化的,特别是高等教育阶段社会投入占的比例很大。因此,中国在未来的教育发展中,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另一方面,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在教育经费总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不可过分地强调学生及家长分担过多的份额来补充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过多地强调通过私人投入弥补公共投入的不足,只能使高等教育对公共财政的竞争力处于不利地位。

4. 完善社会捐赠制度。

发展社会捐赠,对于缓解高校经费紧张,促进高等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和企业应分担一部分高等教育成本。但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社会捐赠资金来源所占比重太小。据统计,近年我国高校社会捐资办学经费占高教经费总额比例尚不足 1%,远低于西方国家社会捐赠水平。在美国公立高等学校和私立高等学校中,包括私立奖学金和捐赠基金在内的捐赠收入占高等教育经费的比例分别为 4. 7%和 14. 4%; 近年来,英国社会各界给大学捐款呈不断增长趋势,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各学院经费主要来自大财团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其他一般的大学得到的捐赠也占学校总经费的 3%左右。社会对高校的捐赠可作为大学经费的重要来源。高校有了钱,就会有更多的钱用于资助贫困生,对特困生减免学费。

因此,我们应提高社会捐赠意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鼓励社会捐赠。如在英国,捐赠者往往以得到某些研究成果或共享某项知识产权为条件,这是英国教育经费筹措的一大特色; 日本政府对向学校法人捐赠物品或捐款的个人及法人实行免税或扣除部分所得金额,捐款作为亏损可减免税金等优惠政策,以此鼓励私人或团体捐赠[9]。作为高校自身,应设立专门机构对捐赠活动和经费进行统一管理,特别应重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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