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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贷款风险与对策浅谈

2012-11-06

(三)改进高校预算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现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校现行的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下,高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高校贷款主要用于投资项目,根据现代财务管理的观点,在投资分析中现金流动状况比盈亏状况更重要,收大于支的年份不一定有多余的现金来偿还贷款。为此,高校应将现金流量预算纳入高校预算管理范畴,把年度贷款额和还款计划编入预算。其财务平衡模式为:“年度预算收入数+预算贷款数=年度预算支出数+预算还款数”。这种平衡关系突破了现行制度对编制赤字预算的限制,建立了一种新的“收支平衡——现金流量平衡”的财务关系。预算编制要提高科学性和刚性,确保预算真实,同时还要将年度预算、中长期预算与学校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有效规避贷款风险,从而保证学校的资金安全和经济秩序稳定;应改革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在现行的收付实现制基础上,增设用于核算未完工项目的相应会计科目;改革高校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平等的原则,贷款建设项目完工后先增加固定资产,贷款偿还后再增加固定基金;明晰高校产权关系,提高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中给出的高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建立财务预警系统,确定适度的贷款规模。高校主管部门应加大对高校贷款管理的宏观监控力度,对个别已超出偿债能力、财务风险达到预警线的高校,主管部门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贷款规模。同时,政府应加大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投入,主管部门应采取高校贷款、政府贴息或补息的政策,以有效缓解贷款高校的巨额贷款利息负担。

总之,高校要根据自己的偿还能力,适度掌握贷款规模,防范贷款风险,以充分发挥银行贷款对高校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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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才旺:《关于高校贷款相关问题的思考》,《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12期。

[2]黄丽娟:《加强高校银行贷款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经济师》2006年第4期。

[3]邹娜、许进军:《高校贷款风险及其管理》,《理工高教研究》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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