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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高校考试制度改革初探

2012-11-05

高等教育的目的除传授知识外,更多的是要培养学生自我判断、自我选择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协作精神等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优良素质。教师应帮助学生掌握基本原理,教学过程中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能力,教给学生提出问题、总结问题的方法。“授人以鱼,只供一餐所需,而授人以渔,则终身受用不尽。”要鼓励学生提出问题,使他们在思维中提高,在质疑中思维。然而,现行的考试制度对此却有很多限制。

1.教学大纲对教师的限制。同一门课程由若干不同教师授课,要求一套完全符合教学大纲的试卷,导致教师授课没有个性,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师特色的发挥。理想的状态是教师按教学大纲要求授课,但又不受教学大纲的局限,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把自己最优秀的学识和思维的精髓传授给学生。

2.统一考试、单一考试的限制。高校的考试一般都采取期末一次考试并且采用一套试卷。这种做法一是限制了教师根据所教授的学生的特点进行题目设计,二是试卷设计没有给学生留出足够的空间发挥其潜能,使学生的创造性受到很大限制。教师应根据教学对象的特点设计考试题目。不同能力的学生、不同的学科应对应不同的题目,以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各种不同能力。

二、关于中国高校考试改革的几点建议

高等学校对学生的评价绝不能“一卷定终身”,应以人的个性发展和培养创新意识为本质。然而,看一看我们的教学方式,就会发现,几乎到处都是“单一标准”和“整齐划一”,人才的多样化、人才成长模式的多样化与管理培养模式的单一化、标准化形成鲜明的反差。我们喜欢强调“全面发展”,而往往忽视或没有呵护学生的个性发展;我们喜欢说“塑造学生”,按一个标准、一个模式去“塑造学生”,而没有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空间和环境;我们喜欢统一学生的思维,喜欢制造“标准答案”,而不喜欢甚至不容忍学生对我们的观点提出批评。所有这些不仅印刻在我们的教育理念中,而且处处体现在我们的管理和培养模式中,体现在我们对学生的评价,即考试中。这些思想和制度限制着学生个性的发展,限制着学生创新意识的养成。要想在考试制度设计上体现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学生个性的张扬,使这个“指挥棒”充分发挥其真正的“指挥”功能,就必须改变思想观念、改革考试制度。

(一)树立科学的考试观念,为培养新型人才提供良好的思想环境

更新考试观念是考试制度改革的前提,科学的考试观是从“人”出发的,着重强调的是人的素质的全面协调发展,考试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让学生掌握所学的知识,而且更强调通过考试让学生学会学习,增强学生掌握知识的能力。同时,科学的考试观要求考试增加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考查,其目的是促进学生在掌握知识技能的同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体现考试的教育功能。两种考试观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不一样,但都以考试为手段来实现各自不同的目的。显然,在当今社会,知识创新的速度不断加快,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会学习、终身学习已成为趋势。因此,必须树立科学的考试观,为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造良好的思想环境。

1.树立考试不是为了获得学期成绩,而是作为前期学习效果的总结的观念。学生在一个阶段学习后,通过考试进行自我衡量、自我提高,对自己在学习过程中尚未掌握的部分及时补课,为以后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并作为下一阶段学习的起跑线。

2.树立考试不是一门课程的教学结束,而是师生对课程教学的一种互动方式的观念。通过考试,教师了解自己的教学效果,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发现自己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疏忽和缺陷,并且通过与学生的交流,指出学生在前期学习中的不足,鼓励他们积极思考,指导他们进行深入探索。

3.建立考试后的信息反馈机制。考试管理部门要对试卷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加以研究,并将有关的信息反馈给教师和学生,促进以后教学活动的发展,同时在制度上制定相应的政策,积极鼓励教师开展考后的试卷分析,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的知识。

(二)明确考试目标,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考试目标的制定应本着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以达到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和谐发展的目的。

1.考试目标应体现出对人的价值的重视。要想人才多样化,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最根本的是要尊重人的个性。理想的考试应对每一位学生都设计考试标准和模式,适应每位学生素质的发展。这样,不仅避免了学生缺乏个性,千人一面,而且还可以促进学生努力寻求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

2.考试目标要与教学目标相一致。考试目标应以教学目标所规定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为出发点和归宿,在教学活动中,它对教学过程进行质量控制,通过考试诊断教学问题,反馈教学信息,检测教学效果,从而调节教学双方向教学目标迈进。

(三)针对课程特点,丰富考试形式

目前我们的考试还主要是单一的书面考试,在考试的评价上过分依赖考试成绩,尽管现在尝试将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结合起来,但由于缺乏科学严格的形成性考核办法,形成性考核的信度有待提高,因而不能够全面考查学生的真实水平和实际能力,不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从改革考试形式和考试评价标准入手。

1.要按照课程内容的特点,选择合理的、科学的考试方式。大学课程考试基本测试形式通常可采用以下六种:(1)闭卷考试,具有适合多人同时考试,效率高,测试环境比较容易控制,题型多、覆盖面大等特点;(2)开卷考试,重点不在考核被试者对知识的记忆,而在于考核被试者对知识的理解和综合应用能力,也包括学习能力和查阅资料的能力;(3)口试,最大特点是应试者在提问范围和所创设的考试环境中,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自由抒发见解,可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口试对应试者学识的广度与深度、口头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反应能力、想像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以及心理素质、仪表风度和个性特征等,均能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观察和检测;(4)成果性考试,如综合文献调研报告、设计项目训练、作品展示等,能够较好地激发学生兴趣,培养科研能力,同时能有效考查学生查阅资料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5)操作合作考试,能够较好地考核学生涉及动作技能领域的实践能力与素质,增进学生间的相互配合与分工协作,促进学生的团队精神,是比较有效的一种测试手段;(6)计算机及网上考试,不但可以用于对学生认知领域的考核,还可以考核学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在信息化社会、开放教育的今天,应大力开发和利用这种考试方法。